研讨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两个水平”
2015-09-10魏斌
魏斌
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代表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近年来,代表建议已成为代表依法积极履职、反映社情民意、监督“一府两院”、推动改进工作的一条重要法定途径。办理代表建议是法律法规规定承办单位的一项义务,如今已成为各级国家机关密切同人大代表联系、践行为人民服务、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央18号文件和市委9号文件都对提高代表建议工作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工作水平,8月17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组织开展“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研讨班”,通过在本市座谈研讨,赴北京市、吉林省考察交流,共同研究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效率和水平。
创新——代表和承办单位共同研讨
届初人大代表履职专题学习和每年年末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都是“充电”提高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方式,而本次研讨班的组织形式和研讨内容与以往相比有所不同。市人大代表、人事代表工委、政府归口负责机关和承办单位等各方围坐在一起,以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两个水平”为主题,一起进行研讨,还是“头一遭”。
代表建议处理工作的实践表明,代表建议工作质量同提出建议的水平与办理建议的水平都有紧密关系。今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时,人事代表工委提出了举办这一研讨班的“创意”,目的是通过代表和承办单位一起交流、讨论和研究,实现互相了解情况、彼此增进理解、共同破解问题的目标。为此,本次研讨主题是:代表眼中高质量的办理答复是什么样的;承办单位眼中高质量的代表建议是什么样的;如何促进代表与承办单位更好沟通;目前代表建议工作在提出、交办、分办、办理、跟踪办理和督办等各个环节的各项制度机制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郑海生,庄振文、金永红、许丽萍、李飞康、郭雄、王宁红、王玉香、余国强等8位积极履职、每年都提出多件代表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科委等8家承办量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同志,以及代表工作处、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相关同志围绕主题共同参加研讨。
努力——代表建议工作不断推进
本届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收到530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2576件代表建议,提出代表建议的代表占到代表总数的61%。代表建议的提出表现为“四多”:围绕中心工作的多,聚焦社会热点的多,接地气关注民生的多,要求跟踪落实的多。
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在市人代会期间由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具体负责,闭会期间由人事代表工委具体负责;分办工作主要由“一府两院”归口负责。本届以来,政府系统共收到代表建议2425件,占全市总量的94.1%,其中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位列“三甲”,三家部门的主办件共619件,占全市总量的24%。
本届以来在已办复的2563件代表建议中,“解决采纳”1497件(58.4%),“正在解决”195件(7.6%),“计划解决”312件(12.2%),“留作参考”559件(21.8%)。为进一步提高办理水平,常委会不断改进完善督办工作。2013年主任会议聚焦重点问题,强化专题督办;在督办前广泛听取代表意见,首次召开督办动员部署会,进一步落实督办责任。2014年督办选题更为聚焦,有的就是针对单件代表建议督办,交流互动更为充分。今年除继续开展主任会议督办,还首次启动届中“回头看”,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的跟踪落实。
交流——互动中实现融合达成共识
研讨会上,代表们对许多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办理代表建议与推进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跟踪落实、兑现承诺的好的做法给予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问题与不足。承办单位在交流中坦陈了办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与困惑,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想法和建议。双方在开展研讨过程中取得了思想上的共识、达到了观点上的融合。
有承办单位反映,有的代表没有经过调研,不了解相关工作情况,提出的代表建议只有问题没有分析、只有现状没有建议;有的代表建议深度不够,反映的问题过于具体。而有代表认为,联系群众后反映的具体问题承办单位也应该重视办理,要善于举一反三;关键还是要明确代表建议的性质、定位与作用,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大家认识到,提交代表建议的前提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扎实做好调查研究,不必挤在大会期间短短几天内占用审议议题的时间去琢磨、提交代表建议,闭会后通过积极参加履职活动形成高质量的代表建议,效果更好。大家普遍反映,研讨班的形式很好,并建议引入案例探讨,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
换位思考、交流沟通,这是研讨班上被多次提及的词语。有代表反映,有的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了无音讯”,直到期限将近才匆忙答复;有的连代表建议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意见都没好好研究,就上门走访“求过关”;有的主办单位把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归到会办单位,牵头不够。有的承办单位反映,有些代表多次相约没时间交流沟通,有的甚至让秘书代劳接待承办单位;有的代表片面坚持自己所提的意见建议,不答复“解决采纳”就不满意。大家都感到,提办双方的有效沟通是推进办理工作的重要途径,办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尽力而为,发挥好代表与承办单位两方面的积极性相当重要。建议常委会也要多搭台,为提办双方在办理全过程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联系创造条件。目前人事代表工委正结合代表履职网络平台的升级改版以及手机APP的开发建设,尝试开设“履职交流”等平台,方便代表与代表、代表与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
大家在讨论交流时感受到,承办单位往往较看重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办理答复,而代表更看重办理的实际成效。有的代表认为,法定期限内的答复给出的只是一阶段成果或工作推进的方向,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才是真正的“办理结果”。这就要求承办单位形成办理工作的正确理念:既是办文,也是办事;既是办理建议,也是推进工作。办理工作不能“为答复而答复”,要切实做好跟踪工作,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这也将是下一步常委会开展多层次督办工作以及届中“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郑海生指出,代表们提出建议、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双方是“共同体”,而不是“对立面”。双方要增进互相尊重、互信、互谅。承办单位要以忠实于人民、担负好责任的态度和工作作风取信于代表。他强调,提办双方都要善于换位思考。代表不能将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而是要立足于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这一地位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提交代表建议后,还要继续关注、跟踪办理情况,发挥好代表的作用。承办单位要立足于为人民服务办理好代表建议,不拘泥于惯常做法,创新研究,改进思想方式、工作方式,吸收代表建议中的智慧,邀请代表一起来破解一些老问题。
参加研讨班的部分代表和承办单位同志一起赴北京、吉林学习考察兄弟省市好的经验与做法,一路上也加强了沟通和彼此的了解,有的代表与承办单位同志还直接就部分代表建议的跟踪办理工作交换了想法,达成共识推进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