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经验:允许但严管代孕
2015-09-10金姬
金姬
2015年4月28日,以色列特拉维夫,以色列同性恋者和多名在加德满都出生的代孕婴儿撤离尼泊尔抵达本古里安机场。根据该国法律,只有同性恋者可以合法寻求代孕母亲的帮助,而尼泊尔是提供代孕服务的地点之一。
我个人相信每个人都有组成家庭的权利,无论是单身还是结婚,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问题是如何实现?这就需要引进伦理因素。不能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1989年,以色列的卡梅尔·沙莱福(Carmel Shalev)出版了自己在美国耶鲁大学念博士的论文《生育权:代孕案例》(Birth Power: The Case for Surrogacy),成为最早研究代孕的著作之一。1996年,以色列成为全球范围内第一个承认代孕协议合法化、有偿化的国家以来,卡梅尔随之成为代孕界的法律权威。
1996年以色列通过了《胚胎管理协议法》,规定所有代孕协议都必须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因此,以色列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由政府严格管控代孕的国家。代孕者必须是单身、离异或者是丧偶,只有无法生育的异性伴侣才有资格寻求代孕。
在犹太新年前夕,这位研究代孕20多年的以色列国家生育伦理委员会委员,通过电子邮件接受了《新民周刊》的专访,讲述了学术界对代孕行业发展至今的争议和忧虑。
2013年3月26日,位于深圳南山海月路的一个非法代孕中介被卫监部门查处,现场5名女子中有一位已有身孕。
代孕商业化风险
《新民周刊》:在您的《生育权:代孕案例》引言中,特别提到了“M婴儿”这一有史以来第一例代孕宝宝法律诉讼。这一案件是否对今天的代孕行业仍有意义?
卡梅尔:“M婴儿”这一案例1986年由美国新泽西法庭主审。当时的代孕妈妈带走了孩子,监管权之争也随之而来。最终法院裁定代孕合同违反了公共政策而不能成立,但还是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考虑把孩子判给了当时提出代孕要求的父母。
包括法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还是参照“M婴儿”这样的判例,即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来考虑代孕纠纷。然而,美国和以色列已经专门立法,代孕需要得到官方认可、在一定条件下、符合所有规定来操作。近些年来代孕已经是全球化现象,生育旅游的市场不断扩大。人们也正在通过代孕获得更多小孩,尤其在希望组成家庭的同性恋当中。
我认为“M婴儿”让那些拒绝交出孩子的代孕妈妈没有法律支持,这对于今天的代孕市场仍有意义——大多数代孕妈妈都遵守合同。
《新民周刊》:您现在主要研究代孕哪个领域?正在研究哪个案例?您本人对此是支持还是反对?
卡梅尔:我最近的研究是帮助国家间辅助医学生育。我对生育旅游的全球市场很感兴趣,尤其是那些牵涉到第三方合作的,如代孕妈妈和捐卵者。
有一位以色列的年轻女性现在怀孕了,她是通过互联网主动为另一对夫妇代孕宝宝的。我很感激可以有机会追踪她的代孕过程并支持她。她的案例让我洞察了很多人性关系的复杂性。
如今,代孕通常包含人工授精技术,有时也牵涉捐卵者。不幸的是,这些过程对于女性而言带来高健康风险。而且,我们也看到很多代孕操作会危害代孕妈妈和婴儿的健康。对妇女而言,当她们和有代孕需求的夫妇没有直接关系时,风险就更高了。因为一对要代孕宝宝的夫妇可能花3周时间才能办好一切手续把婴儿带走。去年,有个叫Gammy的代孕宝宝因为健康原因被一对澳大利亚夫妇遗弃在泰国,丢给当地代孕妈妈。对我而言,这些都很值得关注。
《新民周刊》:随着愈来愈多的国家和地区对代孕开“绿灯”,您是否认为有必要让代孕全球合法化?例如针对不孕不育夫妇、同性恋夫妇或单身人士渴望有后代可以网开一面?
卡梅尔:我个人相信每个人都有组成家庭的权利,无论是单身还是结婚,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问题是如何实现?这就需要引进伦理因素。不能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我认为代孕关系中的各方,需要建立在个人接触和双方的尊重和关心之上。
我不认为代孕可以在所有国家和地区合法化或者介于法律之上。这里牵涉到文化、宗教等诸多因素,不同社会可以制定它们各自的规则。例如,在天主教盛行的国家,大家十分关注人类胚胎的伦理地位,因为这牵涉到全世界大量的冷冻卵细胞,这些都是潜在的人工授精胚胎。这也是为什么在基督教国家对人类胚胎研究会如此引起争议。
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国家允许代孕,同时产生巨大的“捐卵”市场,买家主要是不孕妇女、同性恋夫妇或能从年轻女性那里得到卵子并怀孕的老年妇女(不超过54岁)。我们需要制定一些国际规则来阻止代孕商业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2014年,泰国春武里,代孕母亲帕塔拉蒙·尚比亚带着患有唐氏综合征的盖米在医院里。据报道,21岁的尚比亚在2013年以1.1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13万元)的报酬为一对澳大利亚夫妻生下一对龙凤胎。但是,这对夫妻却只带走了健康的女婴,将患有唐氏综合症征和严重心脏病的盖米丢给了尚比亚。
跨国代孕更应关注伦理
《新民周刊》:您对近几年中国人赴美代孕的现象怎么看?
卡梅尔:我相信很多家庭因为代孕而获得幸福。全世界都如此,当自己的国家不允许这样的生育服务时,有需求的人会考虑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去购买这种服务。但值得注意的是,有时代孕宝宝或代孕妈妈的最佳利益并不是这一市场中优先考虑的。
《新民周刊》:现在世界各国对代孕提出很多质疑声,除了法律和伦理层面,很多人并不赞成女性可以“租借”自己的子宫。而且在代孕业,也存在贫穷代孕妈妈被剥削的现象。对此,您有何评论?
卡梅尔:对我而言,任何有关医疗的决定,包括生育权,都是个人决定。重要的是代孕妈妈是否得到尊重,有没有只被当作“孵化器”。的确,我们看到了一些“虐待”。例如在印度,一些代孕(“外包怀孕”)中介要求代孕妈妈住在小旅馆里。2008年的以色列纪录片《谷歌宝宝》展示了就是这一情况。代孕妈妈们8个人一间,24小时被监视,由于被喂得太胖不得不面临剖腹产。
而在美国和以色列等代孕相对规范的国家,代孕妈妈和有代孕需求的夫妇都是面对面接触的,代孕妈妈也有自主权。
《新民周刊》:现在学术界对于代孕的主流意见是什么?
卡梅尔:有关跨国代孕的主要讨论发生在女权主义学者之间。虽然观点各异,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关注伦理。
《新民周刊》:您在以色列和美国都居住多年,比较这两个代孕最规范的国家,您有何评价?
卡梅尔:美国代孕市场本质上是以人工授精的技术为主,而以色列则采用了政府监管,我倾向于后者。除了政府监管,以色列的方式还可以让我们更方便收集数据和实例,这一点尤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授精是基因选择胚胎技术的平台,这让约旦等国发生了明显的性别选择。此外,代孕市场甚至扩大到了非洲。就在最近,我在网上看到有关非洲“生育之旅”的广告。在我看来,这样的生育新兴市场需要国际监管。
《新民周刊》:现在的您对代孕产业有何建议?
卡梅尔:对那些想要孩子的人来说,他们也可以考虑收养,这样也可以收获有意义的人生。
对于想当代孕妈妈的女性来说,我不止一次听到她们表示是“利他主义”为动机,哪怕她们也因此获得相应报酬,捐卵者也是如此。我把这视作一个非常高尚的举动。但代孕妈妈要切记她们是病人,不是客户,医疗介入是非常高要求的,并没有那么容易怀孕。
在以色列,代孕妈妈会说她们感到很值得,因为与有代孕需求的夫妇形成了重要关系,特别是妈妈之间。但当她们生完小孩,突然感到被遗弃了。对于那些想当代孕妈妈的女性而言,需要考虑和孩子以及孩子父母之间建立怎样的联系,尤其在产后。
2013年,印度古吉拉特邦安纳德,保姆抱着通过代孕方式出生的婴儿。许多来自世界各地无法拥有孩子的夫妻,来到印度贫困的地区寻找代孕母亲。商业代孕在很多国家是非法的,这给印度提供了一个利用代孕促进医疗旅游业发展的机会。每年印度这一行业的产值约为23亿美元。
另一件重要的事是,如果代孕妈妈自己已经有孩子了,她们需要向孩子们解释她这次是怎样怀孕的,为什么要离开代孕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