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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克伯格“裸捐”不走寻常路

2015-09-10陈惟杉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48期
关键词:投票权慈善机构扎克

陈惟杉

为了让刚刚降生的女儿活在“比我们现在更好的世界”,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与妻子普莉希拉·陈承诺将他们手中99%的Facebook股份捐赠给以他们姓氏为名的慈善机构“陈·扎克伯格”,这份捐赠目前价值高达450亿美元。对于凭借468亿美元身家在福布斯实时富豪榜中排名第七的小扎来说,这项捐赠计划可称得上是“裸捐”。

Facebook还是小扎说了算;

为避税?“别逗了!”

小扎的钱不会一次性捐出,而是在有生之年逐步捐赠。在Facebook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中就透露,在未来三年里,小扎计划每年出售或者捐赠价值不超过10亿美元的Facebook股票,另外他打算在可预见的未来持有足够的股票比例,以保留自己在公司的多数表决权。

虽然小扎承诺在有生之年捐出自己所持有的99%的Facebook股票,但在“可预见的未来”Facebook还是小扎说了算。

北师大中国公益金融创新计划项目主任许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算了一笔账:Facebook采用双层股权结构,股票分A股、B股,A股每股对应1票投票权,管理层持有的B股每股则有10票投票权。2014年初小扎持有4.789亿股B股,对应的投票权约为20%。而一些股东和小扎达成了投票协议,同意他代表他们30.5%的投票权,也就是说,哪怕小扎捐出了自己所持有的全部股票,只要股东对他的信任不变,这30.5%的投票权就还在他手中。加之投票权是可以代理的,因此即使股票被捐给了慈善机构,小札依然可以代理其投票权。因此小扎拥有50%左右投票权的情况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

其实人们自然能想到,31岁的扎克伯格还不可能“退居高远”,放弃对Facebook的掌控,反倒是有人认为小扎很精明,在慷慨捐赠的背后,隐藏着避税的目的。

《福布斯》就指出,小扎之所以不先把股票卖出去再捐赠所得现金,而是直接捐赠股票,这就是为了避税。由于慈善机构享有税收优惠,所以当获赠组织卖掉股票时,无论获得的回报有多高,都不必纳税。此外,他还可以用获得的税收抵扣额度进行避税,税收抵扣额度与一个人向慈善机构捐赠的股票市值相当,在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时要先从其收入中扣除这部分额度,再从余下的数额起征。

小扎显然对这样的说法不太认同,他回应称,如果把股票转移到传统基金会,就可以立刻享受税收优惠,但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却无法获得这一优惠。“就像所有人一样,我们必须在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股票时缴纳资本利得税。”说白了,这家名为“陈·扎克伯格”的慈善机构就不是一家传统意义上的基金会,而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也就享受不到美国政府针对慈善基金会的税收福利。

姑且不论小扎此次捐赠究竟有无避税的考虑,这倒牵出了另一个问题,在美国做慈善确实可以避税。

慈善事业成美国“避税港”

美国人爱做慈善,即便是在遭受金融危机、经济低迷的2009年,慈善捐赠总额也超过了3037亿美元。有统计显示,美国的非营利组织中有2/3从事公益慈善事业,非营利组织整体吸纳从业人员13000万,占美国就业人口的近10%,所拥有的资产价值3万多亿美元。

但堪称“慈善大国”的美国并无一部独立的慈善法,联邦层级规范慈善活动主要依靠税法,各州则自行制定规范慈善组织的州法。

1894年,美国《关税法》规定非营利的慈善组织可享受免税优待;1913年《联邦所得税法》取代旧法,形成了由国税局监管慈善组织的行政管理体制;1954年起实施的《国内税收法典》首次将慈善免税条款统一并入法典第501条中,自此开始,具体规定慈善组织可获得税收优惠的501(c)(3)条款便被奉为“公益慈善事业的圣经”,而符合其规定可豁免联邦所得税的组织也被称为501(c)(3)条款组织。

501(c)(3)条款组织可分为两类:公共慈善机构和私立基金会。据美国国税局的统计,截至2009年,501(c)(3)条款组织共有123.82万个,占联邦免税组织总数的64.7%。而截至当年10月,全美共有私立基金会11.8423万家,其中有90%以上的私立基金会专门为公益慈善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在为数众多的私人基金会中,最为著名的恐怕要数由比尔·盖茨夫妇创立于2000年,号称为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会的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除了接受盖茨夫妇的捐赠外,这一基金会还收到包括沃伦·巴菲特在内的众多富人的捐款。

2006年6月,巴菲特宣布将自己财富的85%捐给5个基金会,其中向盖茨基金会捐赠1000万股伯克希尔B股股票,当时这些股票价值约310亿美元,这一度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一笔私人慈善捐赠。有媒体估算,在接受巴菲特的捐款前,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资金规模已经達到280亿美元左右。巴菲特赠予这份“礼物”并非没有条件,除了要求盖茨夫妇参与基金会的运作外,他还明确提出,基金会必须始终符合规定,将他的捐赠做慈善之用,使其能够免除赠予税和其他的税收。

确实,相比于将自己的财富以税收的形式交给政府,美国的富人们偏爱成立私人基金会,并捐赠股票,在免税的同时,还可为自己赢得社会声誉。

不过私人基金会也并非能够“为所欲为”,美国国会于1969年通过的《税制改革法》就对基金会做出了诸多限制,包括基金会每年必须捐掉一部分财产;不得从事危及资产安全的投资;严禁资助政治选举、立法游说;捐赠符合公益事业标准,接收单位须在一年内将善款用于指定目的;对个人的捐赠必须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等等。

这就要说回小扎此次的善举,由于他并没有将股票转移到一家基金会,而是一家有限公司,这虽然令他无法享受部分税收优惠,但也意味着他成立的慈善组织不必受到种种约束。怪不得有评论认为,小扎注册一家公司更便于进行直接投资,和游说影响立法,这是传统基金会无法做到的。连小扎自己也说,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陈·扎克伯格”本身算不上“捐助”,但却可以通过这种机制向其他项目捐赠资金。有评论分析称,不走传统基金会老路的小扎甚至将打造出一家颇有影响力的投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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