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腔》:身份之殇
2015-09-10张蓝予
张蓝予
“一个伟大的作家,不在于他的作品作为一件件独立的艺术品有多完美,而在于他对整个非洲文学的发轫之意义。”这个被赞誉为可同当代美国主流作家菲利普·罗斯比肩的女作家是奇玛曼达·恩戈齐·阿迪奇。(Chimamanda Ngozi Adichie)国内读者对于阿迪奇大概还有些陌生,但细数她不多作品中获得的大奖,便知道这匹黑马的爆发力非同一般。阿迪奇生于1977年,在尼日利亚长大,迄今,她的作品已被翻译成30种语言,在加拿大、英国和美国等各地刊物发表,其中包括《纽约客》《欧亨利获奖故事选集》以及《金融时报》等。阿迪奇曾获《纽约客》杂志“20名40岁以下北美杰出青年作家”殊荣,《华盛顿邮报》称她为非洲文豪钦努阿·阿契贝在21世纪的传人。其长篇小说《紫芙蓉》获共和国作家奖,《半轮黄日》获2007年奥兰治小说奖。如戈迪默所说,阿迪奇和莎士比亚、普希金一样伟大,因为她改变了一个大陆的文学历程。她的见解、情怀与境界之高,足可以看见整个非洲。2013年新作《美国腔》一经出版,便获好评如潮,其细腻的情感描写,锐利的社会问题意识观念,饱涨的思想空间,为读者奉上一道饕餮的精神大餐。
细读阿迪奇的《美国腔》, 不难发现她所赋予作品在结构上和内容上精巧的内涵。作者借由主人公艾菲美禄资深博客写手的身份,利用互联网无限的空间喋喋不休地讲述个人对这个纷乱世界的理智思考,笔调清晰明快,叙事连贯。小说整体从美国场景开篇,以回归故土收尾,以同初恋爱人分分合合的爱情故事为线,中间夹杂着童年回忆和美国经历,将美国人的症结、不同人物对美国的复杂情愫,以及故乡拉各斯城的现实印象零碎却有序地散落在作品中,尤其是博客内容的介入,使小说在整体造型上呈现出沟壑般工字型地貌,处于夹缝间的便是作者意图刻画的操着美国腔、左右为难的非洲知识分子阶层的思想动态轨迹。
小说的起点是美国,主人公艾菲美禄在开篇肯定地说,夏日里的普林斯顿没有味道,满眼的绿色,洁净的街道,都无法拉近自己与这个城市的距离。潜意识中艾菲要果断结束在美国所获得的一切——安逸、充实的生活,还有同居多年的美国男友。作为撰写生活万象的资深博主在美国留学和工作期间经历种种跌跌撞撞、逐渐收获成功的果实后,义无反顾地要重回家园,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大的动力是那里有她始终无法释怀的已为人父的初恋男友。回到拉各斯后,艾菲美禄经历短暂的水土不服,家居装修粗糙,天气暑热难消等诸多困难后,找到了在一女性杂志社做编辑的工作,但因与老板对杂志定位意见不合而辞职,重操博客,自由书写身边的人与事。最终与初恋男友相聚、团圆。
从叙事内容看,作者阿迪奇专注探究现实本质,将自己定位为一个以非洲为背景进行现实主义创作的作家,反映后殖民时代尼日利亚乃至非洲大陆的现实问题,力求揭开非洲黑人在母国和他国所隶属的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地位,揭开身份的游移和变化。小说以情感为主线,至简至纯,同时又赋予其复杂的文学性、社会深度和文化意义。阿迪奇创作理念立意脱俗,绝对不是非黑即白、一边倒的人物,她描写艾菲对美国文化愤怒和失望,最后决意回归故土,绝不是为了回到非洲精神和传统中去。在小说中,她努力保持中立,冷静客观地描绘现实——拉各斯的基础设施落后与商业化气息浓厚的强烈对比,沾染了本国的殖民文化气息的拉各斯女人传统的寄生生活,拉各斯同族人交流竟然不使用本族语言而是用英语等诸多混乱。如果说,语言是文化最外在的一种品格,当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对使用某种语言的倾向性偏好也即代表了对语言所代表的文化予以认同的话,那么我们从艾菲美露的表弟戴克身上,似乎依稀能感到作者希冀传承依博文化的一丝希望。
阿迪奇在公开演讲中谈到,人们往往对事物的理解通常只是了解单一故事,也就是文学中惯常表达的“刻板印象”。如果换一个视角,事物将呈现出不同的光谱。消除单一故事的创作理念使阿迪奇的作品显得独具特色。《美国腔》中丝毫不见非洲作家或是非裔美国作家笔下的梦呓、暴力、战栗、疯狂、恐惧以及高调的抗议。对于暗含的种族、阶级、社会和文化问题,也只是隐藏在每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物故事中,微言大意,撇开哲学存在主义的艰深和宗教本体论的罔思,从日常生活出发,从人与周边世界互动的一个小切口进入,透视梦想、爱情、事业和婚姻,和盘托出非美黑人在美求学生活的艰辛及美国社会对非洲黑人的世道人心。人物及其心理世界在她笔下被塑造得硬朗、阔大,平易近人;一枝一叶,酣畅精致。
让人耳目一新的另一方面是,《美国腔》虽是非洲题材,但并没有描写占社会大多数的底层人物故事,转而聚焦主流社会中的中产阶级及城市新贵,其中不乏军队高官、商业大佬。作品呈现出的辐射波可由拉各斯波及整个非洲,提出现实中以艾菲为代表的留美归国知识分子阶层特有的焦虑,他们是一群浮萍,为寻找安身立命之所在飘移回乡,而后发现自己的语言、习惯、思想已被洗白,无意中流露出的美国腔不免与社会现实相冲突。回国后,艾菲在杂志社谋职,诸多想法与他人不合拢,只得辞职,重新开辟博客专栏,做回自由战士,书写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美国腔》就像是一个巨大时间和空间机器,搅动不同时代的人们在命运漩涡中翻腾、变化,身不由己。人物心理的细腻触动直抵有着同样情感的读者的内心深处。写实的风格着实散发着和爱丽丝·门罗作品一样的风采,绵密洗练,令相似的日常场景和心理体验瞬间将读者紧紧裹挟,带入作者指向的人物世界。相比关注国族身份的其他黑人作家,阿迪奇关注身份的角度更为个人化,少一些政治宣言,少一些宗教惩戒,她富有个人特色的写实作品展现了非洲文学中或是英语文学中黑人写作的与众不同的一面,非洲拉各斯浓郁的城市生活气息呼之即出:本土方言、特色美食、婚礼风俗、坑洼的道路、炙热的天气,被作者一一纳入书中,真实贴切。
阿迪奇精心打磨小说中各种人物的身份纠葛,将集体的、个体的难以逾越的身份边界刻画得淋漓尽致。正是通过这些微观敏感的伤痛折射出一个时代、一种文化、一类命运的气韵。就集体身份的边界而言,泛黑人群体内部的等级观念是作者试图讨论的焦点。这从艾菲在美国留学之初所获告诫中可以管窥一二,“要以真正泛非主义精神同非裔美国同学打交道,但你得只和非洲同胞交朋友。你可以加入黑人学生会,如果你执意这么做,但你要清楚,非裔美国学生通常会进黑人学生会,非洲学生会进非洲学生协会,其中有重叠的情况,但不多。参加我们协会的美国黑人是那些有诗人情怀的人,他们把非洲比喻成母亲,把每个从非洲来的人想象成努比亚王后。要是美国黑人叫你曼丁哥妞,那是侮辱非洲人的话。相比美国人,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和其他外国留学生交朋友更容易,比如说,韩国人、印度人、巴西人。”
还有书中的另一人物戴克,令他痛苦的不仅仅是私生子的身份。“我为什么随母姓,不随父姓?”“我爸爸是谁,他爱我吗?”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戴克不知不觉中产生了“身为异类”之感,学校成绩差强人意,偶尔还有行为问题。随着年龄增长,困惑他的另一层身份问题浮现出来——“我是非美黑人?还是非裔美国人?”他需要做出身份选择,“否则会被他人强硬地贴上标签”。最终,纠结的力量将戴克推到了抑郁症的边缘,虽自杀未遂,但萎靡不振。如果不是重返非洲,重游故居,让他坚定地相信曾经拥有过父爱,让他找回了作为非洲人的自我意识,恐怕身份幽灵会将他彻底撕碎。临回美国前戴克在故乡重现活力,衷心希望学说依博语,强烈的自我意识开始在少年身上生根发芽。
再说主人公艾菲美禄。在美国刻板印象中,非洲女在现实生活中更多地被烙上性交易、艾滋携带者的符号,艾菲注定会在她所处的环境中遭受不公正待遇。在美留学之初,由于生计被迫做了一次色情按摩女的经历令艾菲鄙视自己,对于这次遭遇,非洲黑女人的身份难辞其咎。幸运的是,在金伯莉夫人家照顾孩子的工作机会为她在美生活赢得转机,也获得白人科特的关注和爱慕。为了获得工作签证,艾菲接受建议开始尝试改变发型,将具有非洲特色的编发拉直,变成美国黑人的风格。艾菲对身份问题的游移不定随着在美国的境遇和他人的目光起起伏伏,她将内心深处的思考一股脑地注入在自己的博客文章中,寻常事件写得浩荡有力,其中有疑问、有犹豫,也有泰然淡定,透露出极强的不确定性。
小说中暴露的另一种身份伤痛是“情人”之伤。尼日利亚是一座交易型城市,全球化浪潮蔓延到非洲腹地小城镇,城市化与消费主义给青年们带来的狂喜之余,也在悄然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如艾菲在博客中揭秘好友莱茵诺多的故事所言,“这座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交易型。”女友为了满足物质上的奢华享受,宁愿委身做银行经理的情人,这是一种极为愚蠢且危险的行为, 前车之鉴便是姑姑乌菊的故事——乌菊在部队医院做咨询师,憧憬有早一日能开自己的私人诊所,可事与愿违,她的生活不由自主地与军方高官发生了联系,贪图享受的思想作祟,乌菊姑姑心甘情愿做了他的情妇,并诞下私生子戴克。当戴克还在蹒跚学步期,由于政府为避免发生军中政变,高官所乘飞机莫名失事,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事出意料,乌菊母子没能得到任何遗产,只有艰难的长路与痛苦回忆。艾菲女友莱茵诺多和姑姑乌菊身后有许许多多拉各斯女性将自己的幸福寄生在富有男人身上,命运悲哉,痛哉,令人扼腕。
身份意识不仅仅一种对故土的怀念和依恋,亦如拉各斯什锦菜般的饮食文化,在不同个人、集体身上呈现出多元的精神诉求。身份之殇亦是全球化时代个人命运犹如浮萍一般任风雨打沉而无力主宰的伤痛。《美国腔》虽时间跨度并不长,只是描写艾菲从少女到成年期的成长经历,但跨越三地的坚固爱情、历久弥新的友谊、亘古不变的家庭亲情、拉各斯城时局动荡的浮光掠影、伦敦和美国上演的众生相,每一篇博客文章闪动智慧的光亮,诸多要素夹杂在一起,怎能不说这是一部关于现代非洲故事的鸿篇巨制。阿迪奇的构思如同风暴,文字如同涓涓细流,让一类现代非洲人物形象跃然站立,让一种积极改变的声音发出呐喊,让一种文化等级差异变得鲜明,让一段历史岁月从容显现,其笔锋温柔却不失强劲,细节丰满却无坠感,实为大家之风范。阿迪奇笔下的拉各斯城必定将如狄更斯笔下的伦敦、雨果笔下的巴黎、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郡一般,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