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智慧之城——剑桥
2015-09-10郭英剑
郭英剑
哈佛所在地剑桥(Cambridge),是一座美丽的小城市。要想把这个小城的历史说清楚,不能不提新英格兰和波士顿。
新英格兰(New England),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个地区,指美国东北部所涵盖的6个州,即马萨诸塞(简称麻省或者麻州)、缅因、新罕布什尔、佛蒙特、罗德岛和康乃迪克。1620年,这里成为了英国拓荒者最早踏入美国的地方。10年之后,那些清教徒就开始在今天的波士顿(Boston)地区安家落户,从而组建了“马萨诸塞湾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波士顿,是美国麻省的省会城市,也是麻省最大的城市,人口超过63万,位列全美大城市中的第21位。当然,波士顿还是“大波士顿”(Greater Boston)地区的中心城市,就包括了像剑桥这样的小城市。
就地理位置而言,剑桥位于波士顿的北部,查尔斯河(Charles River)从这座小城穿流而过。由此可见,剑桥可以说是“大波士顿地区”的一部分,但是一个独立的城市。居住在剑桥的人们,只会说自己是住在剑桥,而不是波士顿,反之亦然。
只要一提到剑桥,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英国的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其实,麻省的剑桥,就是为纪念英国的这所大学而命名的。当然,有时候,为了区分两者,也有人把美国的这座小城翻译作坎布里奇。
人们都知道,剑桥之所以蜚声世界,无疑与哈佛与麻省理工学院(MIT)有关。但实际上,剑桥历史之悠久,与英国在美洲的殖民地历史密切相关,因而,它的存在也就早于美国的建立。
据史料记载,早在1630年12月,剑桥就被当地人视为是一块风水宝地,且是抵御外来船只进攻的军事要地。1631年春,人们开始在这里搭建房屋,并把这个地方称为是“新城”(the newe towne)。到了第二年,这座城市正式被命名为大写的“Newe Towne”,而其最初的建立者,就是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700位清教徒。他们不仅建立了剑桥,还建立了波士顿(Boston)等城市。
但那个时候的剑桥,不过是个“村庄”(village)而已,方圆8英里(13公里)。其核心位置就是今天的哈佛广场(Harvard Square)。今天,哈佛广场是剑桥著名的商业区,商店林立,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而这样的传统一直可以追溯到其建立之初。只是那时的哈佛广场,更像是一个大卖场,农民们把各种物品带到这里来出售。但即便在那时,除了有从事农耕者外,也还有一些人在从事房地产、投资和贸易等活动。另外,那时的剑桥,虽然名为村庄,但范围要比今天大,有些地方到后来都划归到其他城市的范围了。
1636年,马萨诸塞湾殖民者建立了一所名为“新学院”(Newe College)的学校,选取的校址就是“新城”。这所学校就是哈佛。1638年5月,“新城”被改名为剑桥(Cambridge),以向英国的剑桥大学表达敬意,因为时任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首任长官、剑桥教堂的牧师、哈佛的第一任校长、哈佛的第一位捐赠者约翰·哈佛,全都毕业于这所大学。
到美国独立战争时,当地的人们大都住在今天的剑桥公地(Cambridge Common)和哈佛大学附近。剑桥公地是一个公共公园,离哈佛广场很近,对面就是哈佛法学院所在地。1775年,乔治·华盛顿从弗吉尼亚来到这里带兵打仗,就是在公地安营扎寨,因此,这块地方被视为美国军队的诞生地。
从1790年到1840年的50年间,剑桥发展较快,比如建立了西波士顿桥(West Boston Bridge,1792),把剑桥与波士顿联结在了一起,从此人们到波士顿就不用再绕十几公里的路了。1846年,剑桥成为了一座城市。随着城市的发展,剑桥的中心也从哈佛广场转移到了今天的中央广场(Central Square),这里也就成了市中心。
19世纪中期时,剑桥逐渐成为了文学创作的中心,作家与文人云集。他们通过新的文学形式与诗歌,带给了美国文学新的气息。这一时期涌现出了像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洛威尔(James Russell Lowell)等在美国文学史上有名的诗人。
虽然剑桥在1920年代已经是新英格兰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之一,但随着大萧条时代以及二战的到来,逐渐失去了其工业地位,更加凸显了其作为学术与智慧之城的鲜明特色。在历史发展中,哈佛越来越显示出其在剑桥这座城市生活与文化中的重要角色。1916年,随着MIT的迁入以及后来的发展,更稳固了剑桥作为美国智慧之城的中心地位。
剑桥属于美国最开明的城市之一,当地或者周边城市的人们喜欢戏称其为“剑桥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ambridge)。当地人也被称作是“剑桥人”(Cantabrigians)。Cantabrigian这个词来源于中古拉丁语,是从最早指称剑桥的“Cantebrigge”发明而来,因此它既指两所大学(剑桥大学或是哈佛大学),也指两所大学的所在地(英国的剑桥与美国麻省的剑桥)。而在麻省的剑桥,“Cantabrigia”这个词,还出现在了城市的大印之中。有意思的是,在19世纪,曾有多次要把剑桥并入波士顿的计划,但都遭到了当地人的拒绝,最后未能成功。
当然,剑桥最著名的,除了哈佛与MIT之外,还有剑桥学院(Cambridge College)、隆基音乐学院(Longy School of Music)等7所院校。而且,美国艺术与科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也位于剑桥。据有关人士统计,在全部不到800人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中,至少有超过130位与剑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在,剑桥这座小城,方圆7.1平方英里(18平方公里),其中,6.4平方英里为陆地,0.7平方英里为水域。人口10万有余。剑桥的居民中,多为白人、非裔和亚裔,其中白人所占比例超过66%,非裔美国人超过11%,亚裔美国人则超过15%。其中亚裔所占的比重,要高于美国的平均数。因此,在这里,特别是在哈佛与MIT见到亚裔,特别是华裔,听到他们在说着流利的汉语与普通话,一点都不奇怪。
或许,我们通过一个数据,也可以说明哈佛与MIT在当地的影响力。现如今,高校已经成为剑桥当地最大的业主。仅哈佛与MIT两家,就雇佣了2万人。而且,当地由于高校云集,特别是由于哈佛与MIT的存在,也使剑桥成为了非盈利组织和智囊团的中心,像美国全国经济研究所(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Lincoln Institute of Land Policy)等都在这里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十几年来,我在美国居住较长时间的城市除了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和华盛顿州的西雅图之外,就是剑桥这座小城了。坦率地说,我更喜欢剑桥。深红色的校园围墙,高大神圣的教堂,四处可见的图书馆与博物馆,现实与传说中的厚重历史,匆匆来去的学者与读书人,这座智慧之城中的一切,似乎都能让人流连忘返。剑桥的座右铭,从拉丁文翻译过来就是:因经典之学(Classical Learning)与新兴院校(New Institutions)而闻名。或许正是因为崇尚经典并努力创新的高校,才造就了今日之历史与智慧之城——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