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
2015-09-10李金翠
李金翠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你不爱学生,那么你的教育从一开始就失败了。”爱之深,责之切。在顺境里的教育,如赞赏、尊重、鼓励、说服教育会让学生心悦诚服,乐于接受,但对于不能正确地认识自我,不辨是非蛮横无理的学生来说,让他会觉得学校或教师软弱无能,无视规章制度,不能有效纠正其过错,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纵容继续犯错。相反,在逆境里的教育,如惩罚、训斥、呵责,会让学生自我反省,勇于担当,经受磨砺锤击,更为耐挫。所以,完整的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从某种意义上说惩罚也是教师大爱的体现。
捷克著名教育家、教育科学的奠基人夸美纽斯主张:“教育要适应自然的法则,顺应儿童的天性,但是也不排除使用惩罚。”在其名著《大教育论》中,他以渔夫捕鱼为喻:“渔夫用网到深水里去捞鱼,他不仅用铅块悬在网上,使他沉下去,而且把橡木系在网的另一端,使它能够浮在水面上。”同样,凡是想把青年捞入德行之网的人,他就必须一方面用严酷的方法使之畏惧和恭顺,另一方面用温和与情爱的方法去抬高他们。这样,他们才会把惩罚当作医生开的苦药一样看待。
“惩罚”教育有相关的理论论述,也有成功的教育案例为证。
曾获1923年诺贝尔医学奖的英国解剖学家约翰·詹姆士·劳德麦克,在小学时,因好奇,忽然想看看狗的内脏是什么样子的,偷偷地跟几个男孩把校长家的狗套住并宰杀了,校长非常喜爱这只狗,所以对此事非常生气,决定惩罚他,怎样惩罚?就罚他画一幅人体骷髅图和一幅人体血液循环图。后来,他成了医学研究专家,研究出了糖尿病的胰岛素治疗方法,成为世界瞩目的名家。这两幅画也被放入英国皮亚丹博物馆中,成为两幅十分引人注目的藏画。校长巧妙的处罚方法促使了一个天才的诞生。这是寓大爱的教育。
结合自己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对于“罚”,积几点认识,与同仁探讨。
一、“惩罚”能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让学生学会负责,坦荡为人
原美国总统里根,12岁时踢足球,不小心把人家的玻璃踢碎了,人家索赔,他去找爸爸,爸爸说:“既然玻璃是你打碎的,你就赔吧。”他说:“我没有钱。”他爸爸说:“没有钱,我可以借你,一年后还我,你能还我,我就借你。”他只好答应了。他借了钱之后,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去课外坚持擦皮鞋、卖报纸、打工,把这个钱挣回来。后来,他成了美国总统。在回忆录中,他说: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那就是一个人要对他的过失负责。他爸爸用了一点惩戒,给他上了一堂人生重要的课,责任教育成就了一代总统。
责任感的培养是德育的核心,现代的中学生责任感缺失:踢坏门板,查不到身上不承认;偷完东西嫁祸于人;参与打架,供词遮遮掩掩;不关注身边冷暖;做事不计后果;值日不锁门窗,不关灯……不负责的现象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我们家长与教师是否需要反思呢?我们哄小孩子时,摔了、磕了、碰了就赖墙赖地,你让孩子知道是他不小心才会这样,教他以后应该怎样小心去做了吗?孩子在校打架赔款,家长出面一切摆平,充当了“替罪羊”的角色。孩子的责任呢?学生出了问题,教师教育他们“不要为打翻的奶瓶而哭泣”了吗?我们帮他们找到不会打翻奶瓶的方法,并关注他们认真地纠正错误了吗?
所以,我深知责任教育对学生终身发展的重要性,就很注意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学生犯错,常追究其责任,跟其讲清道理,让其明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监督其直到认真改正。一个个小小的惩罚纠正了学生很多不良的行为习惯,学生在执行过程中会明白:要为自己的过失负责到底。不逃避,勇于面对,勇于承担,让他们明白这些,坦然一生。
二、“惩罚”能增强学生遵法意识,让学生循规守纪,端正做人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校规不遵,何以遵法。”学校就是小社会,是在学生进入社会之前的教育,今天在校是违规犯纪,须认错认罚——小惩戒;明天在社会就是违法犯罪,须认罪伏法——大处罚。我们要教育学生明白,受纪律约束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是长远的;无视纪律的绝对自由会丧失自由,是短暂的。所以,违班规用“班法”处理,违校规按“校法”处理。如,为了让学生不迟到,不逃课,不早退,遵守时间,我与学生商议后规定:违规者,写小论文一篇(题目为“小议……”)不改还再犯者,今天耽误的时间,你要及时补回来。
施罚前,让违规者明白挨罚的缘由,以理服人后,才能心甘情愿领罚,这样他才能认真执行,才不能有怨言,产生抵触情绪,才能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为他们今后走向工作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要将“以德育人”和“以法育人”结合起来教育学生。
三、“惩罚”增强学生耐挫能力,让学生在逆境中磨炼,坚毅人生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蝴蝶在经历破茧的阵痛后,方得有力的翅膀,才能振翅飞翔。生活太舒适的孩子,没有一个强大的爆发潜力。古今中外,站在高峰之巅的人物未见得都是天才,但大多经历了巨大的挫折和失败。无挫折何以成才,无挫折何以人生。
现在中学生,大多是安逸享受型,无忧患意识,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不堪一击,心理承受能力差,易走极端,这是长期顺境教育的结果。所以,必要的“惩罚”也是人为地制造挫折,训练学生在逆境中学会忍耐,遭受打击,磨炼意志。如,对于学生的“懒病”,我煞费苦心。有些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很不好,懒于练笔,懒于值日,懒于做作业……懒于作文,我就强制令其每天写200~300字的小练笔,写日记,记写身边的新闻事件;懒于值日,就令其每天打扫自己的座位4次;懒于做作业,作业完成不好或不做,就返工重做,做好为止。体育课800米跑,学生逃避不愿意跑,我得知后,规定每天第八节课出去训练跑,不达标者,每天加圈训练(在确保身体无恙的前提下),这样坚持训练下去,学生体能增强了,身体健康了,习惯养成了,何乐而不为呢?中考体育占40分,无忧矣。
你越不愿意作文,你就越应该写;你越不愿意值日,你就越应该值日;你越懒床,不愿意早起到校上自习,你就越得去上早自习,我到时间就点名,迟到者,“班法侍候”。看似“刁难”,实则磨炼。一个好的习惯成就其一生。
不过,惩罚的同时,要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要附之以正面的思想教育,让其领会教师的意图,尽量做到“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
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重要思想家卢梭在其名著《爱弥儿》中提出:“对孩子的惩罚应该是他们的过失的自然结果。”
“惩罚”纵然有其不可轻视的作用,但要慎用。要在实践中逐步摸索,让其切实可行。“惩罚是一把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技能教育。我们只可把它作为一种辅助的教育手段,弥补正面教育的缺憾,切不可情绪化,公报私仇,显神威,为了惩罚而惩罚,效果会很糟。”但只要是融入爱的“罚”终能被学生理解和接受。所以是“赏”是“罚”要根据情况而定,需“赏”时不“罚”,需“罚”时不“赏”,需“罚”也需“赏”时,要“赏罚”并用。这需要教育智慧,是我们不断追求的一种境界。
“赏识”教育是和风细雨,润物无声。“惩罚”教育电闪雷鸣,惊醒“美梦”却掷地有声。我相信,把“赏”“罚”教育巧妙结合,定会相得益彰,教育出新一代的总统,解剖学家也不是梦。
参考文献:
傅维利.论教育中的惩罚[J].教育研究,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