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群体极化视角谈网络舆情危机的预警之策
2015-09-08李萍
李萍
[摘要]规避群体极化是预防网络舆情危机产生的重要策略。本文针对群体极化在网络舆情危机形成过程中的催化效应,从网络舆情监测体系、舆论的引导体系、互联网管理体系及网络队伍建设四方面探讨了网络舆情危机的有效预警策略。
[关键词]群体极化;网络舆情危机;预警策略
[中图分类号]G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5)04-0061-0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舆情成为反映当下社会情绪的晴雨表。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改革的攻坚期,各种社会矛盾突显,利益纠结。当某一热点话题或公共事件在网络上热议或曝光后,各种谣言、负面情绪会通过网络圈群式地传播蔓延,引发更大范围的不满与对抗情绪,进而诱发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因此,探讨网络舆情危机的预警策略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从群体极化的视角,试图从网络舆情监测体系、舆论的引导体系、互联网管理体系及网络队伍建设四方面探讨网络舆情危机的有效预警策略。
1 网络群体极化的内涵与作用
1.1网络群体极化的内涵
群体极化(Group polarization)是西方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最早由传媒学者詹姆斯·斯托纳在1961年根据群体讨论中的极化现象而提出,认为在研究群体决策时,如果一开始群体内成员的意见比较保守,经过群体讨论后,决策就会更加保守;相反,如果一开始群体内成员的意见趋向于冒险,那么讨论后的群体决策就会更趋向于冒险,这种现象被称为群体极化。事实上,“群体极化”的概念比较容易理解:“团队成员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商议之后,人们朝着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笔者认为,多数情况下,群体决策往往偏向冒险的一端,并且比个体决策更倾向于冒较大风险。
关于网络群体极化的界定,目前我国学术界有几种代表性的观点:(1)“网络群体极化指有一定规模的网络群体,针对某一事件表达或执行了偏离事物应有形态的言行与行为。”(2)“网络群体极化是指网络群体成员在网上就某一问题进行反复讨论后出现的意见和观点的分化、移动、集中,并达到对立或相反的一种网络现象”(3)“网络群体极化是指网民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网上通过交流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和行为”。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笔者认为,网络群体极化就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网络群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通过网络讨论交流后,群体会朝原先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更极端的观点和行为。网络群体极化的主要表现是:网上讨论或争论泾渭分明,持相同观点者相互支持,持不同观点者相互攻击、谩骂,从而导致观点的更加极端和分化。
1.2网络群体极化的作用
网络群体极化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它能促进群体意见一致,增强群体内聚力和群体行为,促使相关事件或问题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的进步发展。如2010年的“我爸是李刚”事件、药家鑫事件,2012年的小悦悦事件,2013年的临武瓜农之死事件等,都体现出网络群体极化对社会发展的正效应。另一方面,它也能使错误的判断和决定更趋于极端,并在现实生活中引发群体性的危机事件,如侵犯当事人权利、传播谣言蛊惑人心、聚众闹事等等,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如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2011年的抢盐事件,2012年反日保钓的打砸事件等,以上事件都表现出网络群体极化对社会的负效应。
2 群体极化在网络舆情危机形成过程中的催化效应
2.1网络舆情危机的概念
网络舆情是指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网络舆情作为大规模的民众情绪、情感的表达,体现着大众的社会认知、社会情感和社会态度,从某种程度上说网络舆情是社会心理的晴雨表。
对于网络舆情危机的概念,学者刘毅、菊玲、张玉强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做了解释。其中刘毅的观点在学界认同率很高,“网络舆情危机是针对某一特殊刺激事项所产生的涉及民众利益较深较广的舆情,在相对短时间内生成大量信息,并在一个社区或更大范围内民众中掀起范围更大、强度更强的社会反映,最终与事项刺激方或事项本身形成激烈的认识或观点对抗。”
笔者认为,网络舆情危机一般是针对负面信息或事件而言,是指针对某一刺激事项所产生的网络舆情,在较短时间内生成大量信息的膨胀发酵,产生大范围高强度的社会反映,并给当事方造成危机感的现象。如果说网络舆情是社会心理的晴雨表,那么网络舆情危机就是社会心理的“暴风骤雨”。网络舆情危机所形成的强大舆论能把政府、企业甚至个人推到风口浪尖,直至引发致命的危机。如2011年“郭美美事件”爆料后,郭美美的资本来源及其与红十字会的关系瞬时成为网络舆论的焦点,并由此拉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舆论战,使中国红十字会陷入一场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2.2群体极化在网络舆情危机形成过程中的负面催化效应
2.2.1群体极化导致“谣言真实化”
由于网络的匿名效应,网民发言的社会责任感降低,当某一突发性事件或热点话题在网上出现后,极易滋生各种谣言。网络传播的及时性,使得各种谣言会快速地圈群式传播蔓延。在群体极化的催动下,网络群体的意见会出现趋向性的一致,网民大都只关注信息本身而忽略了信息的真假,最终谣言会变成一个既定的事实。如近几年发生的“抢盐风波”、“蛆橘事件”、“香蕉SAS病毒”等都是网络谣言蔓延而一度让人信以为真的例子。这好比经济学中的“羊群效应”:羊群本是一种很散乱的组织,平时在一起总是盲目地左冲右撞,但是一旦有一头羊动起来,其他的羊也会不假思索一哄而上。网络谣言一旦传播,“羊群效应”异常明显,许多人只是盲目地跟风,使得谣言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传播后成为人人都确信的事实。endprint
2.2.2群体极化导致负面信息的急速失控
网络舆情危机的刺激源一般都是非正面性的。通常,负面信息比正面信息更具“震撼”效果,更能引起网民的关注。当前,新媒体几乎成为负面舆论的发源地和聚集地,在网络上越是负面信息越能引起网民的关注。尤其是热门微博大量关注社会负面信息,据统计,在28%的关于时事新闻的热门微博中,涉及负面信息的占53%,除去47%的热门微博无明显态度,有33%的热门微博表达的是愤怒态度。我国目前社会矛盾异常突出,某一普通事件一旦贴上“官员”、“富人”、“腐败”等标签,在群体极化的催动下,往往会引发更大范围的负面舆情而被失控性地疯传升级,形成群体性的极端化的舆情风暴。2009年的“杭州飙车案”就是个典型案例: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因为突出了“跑车”、“富二代”等因素,一度成为各大论坛及BBS的热帖并被疯狂转载。
2.2.3群体极化导致异质性被吞没
当今,相当多的网民已建立起稳定的圈群,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但网络讨论平台的“壁垒化”特征也越来越突出。网民的参与往往以“群体主体”的形式出现,具有较强的群体认同感,不同意见的网民难以融入,从而导致异见的缺失,形成所谓的“回声室效应”。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指出:“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众多的个人意见经过交流、辩论,最终少数人的意见被淹没,催生出一边倒的狂热,形成一呼百应的群体阵势。例如,2009年吉林通化钢铁公司民营企业总经理被残暴打死案件发生后,网络新闻跟帖却几乎一边倒地赞扬通钢“工人阶级了不起”,而其他理性声音则被淹没。
3 群体极化催化效应视角下网络舆情危机的预警策略
关于网络舆情危机的预警,许多学者从不同的侧面提出了相应的主张。例如,兰月新、董希琳等提出了公共危机事件中网络舆情预测的3种方法:数学预测法、经验预测法和综合预测法;毕宏音从网络舆情受群体影响的角度谈了相应策略;许鑫认为要对舆情进行横向、纵向的监测和评估。笔者从群体极化对网络舆情产生的负效应出发,探讨网络舆情危机的以下预警策略:
3.1建立高效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及时预测并有效监控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
3.1.1加强网络舆情的预测工作
网络舆情危机一般划分为潜伏期、爆发期和结束期3个阶段。潜伏期是做好舆情预测工作的最佳时期,在这一时期总有一些信息和情绪通过网络渠道显现出来。网络载体中的帖子是引发舆情危机事件的重要导火索,由此产生的网络跟帖、网民观点,以及观点与观点之间的碰撞等直接影响着整个舆情事件的发展势态。所以应该重点关注帖子数量多的网络事件,当帖子数量达到某一阈值,就应对该网络事件进行跟踪,或者适当的引导舆情,从而避免其走向极端化。另外,帖子的传播强度、关注度、权威度等也是必须要关注的重点。在舆情预测中,不仅要看表面的预测指标,还要有一定的超前性,能善于把握舆情潜在的影响力,在表面的“平静”之中看到隐藏的“波动”,及时预测可能产生的群体极化现象及由此带来的网络舆情危机。
3.1.2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控工作
由于网络传播的及时性,潜伏期与爆发期往往界限模糊,有时舆情事件刚一发生便是大量负面舆论爆发之时,因此借助先进的网络技术实施常态化的监控是非常必要的。通过监控可以有效地阻截、过滤、屏蔽一些有害信息,为网络舆情进行有效“把关”。目前,国内比较知名的舆情监控、预测和预警系统主要有方正智思舆情监测系统、乐思舆情监测系统、TRS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等。各地方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网络舆情监控部门,配备相应的专业监控人员,对重点网站、论坛实施全天候的监控,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或公众热议话题中网民的观点倾向,及时预报可能引发危机的网络舆情。
3.2建立网络舆论的引导体系,及时消除并有效化解群体极化的负面催化效应
3.2.1及时有效地发布正面信息
预防网络舆情危机的关键是在舆情危机的潜伏期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并确保该信息的准确性和易接受性。根据“首因效应”,第一时间接收的信息会对受众产生难以改变的影响。为此,政府要在网络传播中争夺话语权,快速地对事件进行正面舆论宣传,争取在“黄金4小时”或更短时间内,对舆情事件的真相做出有效回应,不给流言、谣言以可乘之机。可以邀请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各方面专家、学者等坐客各大论坛、网站,对事件进行剖析,解答民众对事件的疑惑,最大限度地消除民众的负面情绪。有效利用各种媒体争夺话语权,将是未来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重要途径。
3.2.2加强与传统媒体的互动
传统媒体虽然在传播速度、参与性、自由度等方面无法与新媒体相比,但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在人们心中的权威性却是网络等新媒体无法相比的。在社会重大事件发生之时,更多的人倾向于选择传统媒体获取信息,了解事件的真相。因此,在网络舆情危机预警工作中,不能忽略传统媒体的重要作用。政府应与传统媒体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在网络舆情出现危机征兆时,能及时配合传统媒体的调查与报道,第一时间澄清事实真相,有效化解网络民众的负面情绪及其带来的舆论风暴。
3.2.3疏通民意表达渠道
网络舆情归根结底是一种民意表达,其负面情绪靠“打”“压”“堵”等行政手段只会是火上浇油。美国学者艾莫生认为“压抑下,社会的活力会被削弱,以至于最终消失,其结果是爆发危机。”,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拓展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及时疏导社会各种不良情绪。首先,应建立一套人性化的监管机制,既要做好舆情的预测监控工作,防止其恶性发展,又要尊重网民的知情权,对网民的情绪和观点持理性包容态度,勿陷入“草木皆兵”的恐慌状态。其次,应设立专门的舆情交流网站,及时了解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心理诉求,能够在热点事件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真相及事件处理动态,把群体极化的负面影响扼杀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的产生。endprint
3.3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管理体系,依法抑制并有效管控群体极化的负面催化效应
建立一套完善的互联网管理体系,是有效打击“网络暴力”、“网络暴民”、“人肉收索”等网络违法行为的保障。根据目前我国网络现状,重点先要做好两方面工作:
3.3.1加强网络立法,规范网络管理
2013年以来,我国整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批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以谋取个人私利的人员,如秦志晖(“秦火火”)、杨秀宇(“立二拆四”)等受到查处。目前,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形成了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为职能机构的“三位一体”的互联网管理工作格局。但我国的网络立法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缺少网络基本法,部分领域立法存在空白,已制定的法律存在漏洞等。在规范网络管理方面,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采取政府强制介入和网络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也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把网络立法的出发点放在预防机制上。
3.3.2推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是有效打击“网络水军”、“网络推手”、“意见领袖”等出于个人目的蓄意制造或传播虚假新闻却能躲避法律责任的重要策略。网络实名制与网民的隐私权并不冲突。网络实名制并非要求网民以真实身份参与网络生活,而是要创建一种注册机制:网络用户需要通过真实的可追踪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才能获取虚拟的网络身份。韩国是目前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典型国家,该国通过立法、监督、管理和教育等措施,对网络邮箱、网络论坛、博客乃至网络视频实行实名制。我们应结合本国国情,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网络实名制的进程。
3.4构建专业的网络管理队伍体系,充分利用和发挥群体极化的正面催化效应,传播正能量
3.4.1推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旨在对重大事项、社会焦点、热点事件、公共政策等与大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尽快澄清事实,防止网民负面情绪爆发。推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应做好三点:(1)提高新闻发言人的发言能力,包括发言的方法技巧及与网民沟通的手段等。(2)健全网络新闻发言人的评估问责机制,防止不尊重事实,报喜不报忧,有帖不跟等违规行为。(3)建立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权限只是对网络信息进行处置和发布,而无权处理舆情事件本身。为此,网络新闻发言人必须时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及时反映舆情事件的进展状况和网络舆情的变化情况。在特定的网络舆情危机事件中,必须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协助,网络新闻发言人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
3.4.2培养专业的网络分析、评论人才
当前,网络舆情分析师作为一种新兴职业迅速兴起。2012年6月,工信部批准成立全国舆情技能水平考试管理中心,设立网络舆情分析师和网络舆情管理师两个考证科目。2013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舆情培训人员联合颁发《网络舆情分析师职业培训合格证》(CETTIC)。各地方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网络舆情分析部门,培养一批专业的舆情分析师。鉴于网民的评论是影响舆情扩大或遏制的关键因素,各级政府还要组建一支网络评论员队伍。当舆情危机稍有征兆时,网络评论员及时登录各大网站论坛,发表理性的、有说服力的、有倾向性的意见和看法。这样不仅避免了谣言和极端化观点的产生,又能引导网民客观理智地分析问题。网络评论队伍,可以由政府网络宣传部门人员构成,也可以聘任一些该领域的专家、意见领袖和媒体从业者来兼任。随着“大数据”(bigdate)时代的来临,未来网络舆情信息必然会在频度与烈度上骤增,应急式的舆情研判显然是不能适应的。因此,政府应对网络分析师、网络评论员人才的培养做出长远规划,以适应未来网络舆情研究的需要。
3.4.3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
网络“意见领袖”包括大量活跃在网络上的论坛版主、专家学者、媒体人士、各业精英及“草根网民”等。新媒体视域下,网络“意见领袖”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热点话题或公共危机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往往能敏锐地挖掘社会信息,第一时间取得网络话语权。他们对某一话题或事件的分析见解往往代表着主流民议,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引导舆论的走向。因此,政府必须要重视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一方面,要培养自己的意见领袖,在应对危机事件时通过他们发出正面呼声;另一方面,要和其他媒体网站的意见领袖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在处理舆情事件时及时跟他们沟通交流,赢得他们的正面支持。
(本文责任编辑:郭沫含)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