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毁的古村落
2015-09-08
一说到古村落被毁,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文物受创。其实,古村落的意义不只存于文物范畴,它们更是文化乃至文明的缩影。如今,我国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被誉为人类发展的奇迹,比如有学者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演绎了波澜壮阔的城市化史诗,开创了人类城市化进程的奇迹,也为中国崛起作出了重大贡献。短短几十年我们城市化水平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所走的路。在自豪之余,也应该正视甜蜜的忧伤和沉重的代价,即乡村的消失。
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半坡古村,全村有明清时期的院落古宅多达六七十处。2007年,该村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而就在同年,当地政府以煤矿开采为由,将全村的近200户居民进行了强制搬迁。又以复垦的名义将这里的古宅强制拆除。
半坡古村多为明清时期所建,由罕见的青石砌成,异常珍贵!但现如今古宅大部分被拆毁,面目全非。村民认为:这是天地不容的事情。晋煤集团和当地政府达成协议,迁走占地32亩的半坡古村,可采掘原煤300余万吨,如果按照500元一吨的均价计算,可为企业创造效益15亿。村民搬迁、古宅文物被毁令人惋惜,可这在泽州县副县长申连太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天仙庙位于山西长治市骞堡村,门前被列为国家级保护文物的石雕石狮子,如今竟被洗劫一空。偷盗肆虐,古建惨败不堪。而在当地黑市,古宅的柱础、门墩、拴马石等上万件老物件,交易火爆,商贩月进上千万。山西古建筑有28027座,而文保经费每年只够修缮20处。其中3500多个古村落中,500多个正濒临消失。登记在册的古建筑有28027处,这些古建筑中,许多都未设立保护机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首个省级“古建筑认领”法规即将出台
山西官方拟将核心、精华的古建筑保护起来,“准备把省保以下的文物全部放开,借助社会力量来维护。”山西省政府已将《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利用条例》列入山西地方立法五年规划,预计2015年将出台我国首个省级“古建筑认领”法规。
该条例拟通过减免税收和开发利用等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领域,解决国保、省保单位古建筑外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的保护利用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
目前山西省文物局并未在全省范围内大面积推行古建筑认领,古建筑是特殊的国有资产,文物法并未明确说允许私人认领,民营资本进入是否违背国家政策?修缮后的古建筑在利用上是否会出现问题?
有组数据称,2000年时中国有360万个自然村,到2010年,自然村减少到270万个,十年里有90万个村子消失,一天之内就有将近300个自然村落消失,而自然村中包含众多古村落。乡村消失有其必然性,但古村落的消失让人觉得惋惜。与城市文明和乡镇文明相比,以古村落为代表所留存的乡村文明,为中国乃至为人类提供了不可复原的文明种类、不可逆转的文明态势。如果它们消失了或衰微了,我们到哪里寻找乡愁?如何找寻记忆中的心灵史?
抛开个体化的私人叙事,乡村还曾是我们文明的集大成者,是中华文明最遥远最绵长的根系。如冯骥才所说:非遗的载体——也就是中华民族根性文化的载体是一个个村落。它不仅有精美和独特的建筑与大量珍贵的物质遗产,还有那一方水土独自创造的口头的和无形的文化遗存,如民间的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美术、手艺等,还有种种独特的民俗。它们最直接地体现着中华文化的民间情感、民族气质及其文化的多样性。冯骥才甚至认为,传统村落本身就是最大的文化遗产,价值不比长城小。可以断言,如果村落被荡平,乡村文明就失去依靠,七零八落,甚至归于死亡。
对于古村落来说,保护是最奢侈的字眼。它们最需要的不是保护,而是躲避,躲避出名,躲避喧嚣,躲避被关注。原因在于,但凡有文明遗存、有开发价值的古村落,一旦进入公众视野,就是它们悲剧的开始。“发现一个开发一个,开发一个破坏一个”,如果古村落一直藏在深闺,始终不为人知,其实是最好的命运。因此,古村落需要的不是保护,一旦需要保护,就意味着它们已被关注,已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问题是,权力渗透无孔不入,商业开发长驱直入,那些曾沉寂而又悠然的古村落还能自得其乐吗?
冯骥才曾透露,他曾对山东地区古村落作了一个调查,调查以后的结果非常吃惊,现今一座完整的、原真的古村落也没有了。能想象齐鲁大地上找不到古村落吗?这是尖锐的发问,也是悲痛的自答。如果说完整的原真的古村落,基本不可见,那么不那么完整不那么原真的古村落还有多少?它们能抵抗住外来文明的侵略吗?它们还能“苟延残喘”多久?
许多时候,人类失去时才知道珍惜,甚至失去了也不珍惜。对于古村落便是如此,有太多的人想开发古村落了,开发者眼里只有金钱,只有利益,并无对乡村文明或农耕文明的敬畏。也许我们不应该过多地眷恋乡村文明,但不能不尊重乡村文明,更不能心安理得地破坏乡村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