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研究进展
2015-09-07王万发等
王万发等
摘 要:土地整治是改善土地利用条件,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的有效措施。贵州省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研究对贵州省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鉴于贵州省土地整治区所处地域的特殊性和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的紧迫性,笔者详细阐述了贵州省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研究的进展,因地制宜提出科学的研究方法,指出现阶段存在的具体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对策,可为贵州省科学、合理、有效地评价土地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和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土地整治;耕地;质量评价;耕地利用;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5.07.010
Abstract: Land remediation is to improve the land use conditions, and it is an effective measure to improve the quantity and quality of cultivated land.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evaluation study of Guizhou Province land remediation area has important effect 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Guizhou's economy. In view of the urgency of the arable land and remediation quality evalu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land remediation area,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research progress of cultivated land remediation quality evaluation of Guizhou Province, put forward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methods being suit for one's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refers to the specific questions arise stage of existence, and gave the countermeasures, providing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after scientific,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ly evaluating of land quality and land resources.
Key words: land remediation;farmland;quality evaluation;cultivated land use;AHP
土地整治是我国现阶段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主要途径,通过土地整治可以优化耕地资源配置、增加耕地数量、改善耕地质量,因而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于2012年3月27日正式颁布实施,在“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土地整治区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统筹推进土地整治;二是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三是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范化;四是逐步整治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五是加快耕地复垦。同时,耕地变化直接影响粮食的安全以及区域经济的发展[1]。这进一步凸显了通过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对我国现阶段发展的重要意义。
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它直接制约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耕地的有限性使得世界各国对耕地资源倍感珍惜,而且不断用实际行动来表明自己国家对于耕地的重视程度。耕地数量紧缺、质量良莠不齐是我国耕地的普遍情况。当今随着工业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相当数量的优质耕地被征用,而各地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也只是达到了耕地补充在数量上单方面的平衡。除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之外,环境污染、人为破坏等人为因素也在逐渐使我国耕地质量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目前关于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倍受关注[2-3]。耕地质量问题出现以来,发达国家纷纷加大了农地保护的力度[4]。我国也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开展了保护耕地的相关工作。伴随耕地质量问题随之而来的就是粮食安全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早在1974年就提出了“粮食安全”问题。如今,粮食安全已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中国粮食安全问题倍受国内外关注[5-6]。这也彻底唤醒了我国保护耕地的意识。
贵州省作为一个耕地较少的省份可通过不断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逐步提高耕地数量,改善耕地质量。随着近年来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为了让有限的耕地养活不断增长的人口,就需要将耕地质量和数量同时进行提高。兼顾耕地数量和质量,将是未来贵州省耕地质量研究的方向。
1 贵州省耕地及耕地质量评价
1.1 贵州省耕地概况
贵州省地处中国西南部高原山地,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在1 100 m左右,全省耕地总面积为17.61×104 km2,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1.84%。贵州省以丘陵山区地貌为主,全省山地面积约占62%,耕地面积不足8%,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平原的省份[7],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
近年来贵州省耕地利用结构变化显著。耕地利用变化主要体现在耕地、林地的变化上,耕地、未利用地、草地数量明显减少,而农村城镇化及工矿用地、林地、水利设施用地则明显增加。根据2013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及土地整治专题资料,贵州省通过“向山要地”将会有效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保护耕地资源。2013年贵州省完成1 282个土地整治项目,其中包括 4.50万hm2耕地整治面积,增加耕地近2.16万hm2。
贵州省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程,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治理水土流失并不断改良耕地质量。目前已改良土壤近1.47万hm2,有力地推进了贵州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近年来为了防止本就稀少的耕地被占用,贵州省大力开垦坡地、山地,极大地保护了耕地数量。
1.2 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发展历程
我国耕地质量评价历史悠久,早在2 000多年前的《禹贡篇》就有土壤肥力和土壤分类的记载。我国耕地质量评价同时还可以追溯到古代赋税和耕地买卖交易时对耕地质量的等级划分[8]。
20世纪50年代,贵州省的耕地质量评价主要是围绕开垦荒地和农业资源调查开展的。1951年财政部组织查田定产工作,目的是为了确定农业税率[9-10]。1958年进行全省首次土壤普查,贵州省完成本省土壤基本类型、数量分布等内容的调查。1979年贵州省又进行第二次土壤普查,进一步完善耕地基本状况。《中国1∶100万耕地资源图》,这项研究成果对于我国各地耕地资源有了全方位介绍,提供了各地详实的耕地质量数据,为国家和地方制定耕地利用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11],也为贵州省更好地开展耕地质量评价提供了有利条件。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全球定位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发展,贵州省得以更好地开展耕地质量评价相关工作,包括数据处理、建模、求解、评价预测和制图[12]。从1984年起,贵州省不间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并详细记录工作进展,建成数据库。1995年中国农科院以县为单位给出了县级的耕地质量指数,方便各省对耕地自然生产力进行等级划分。1997年,贵州省根据国家农业部要求,将耕地划分为7个耕地类型区,10个耕地地力等级。2003年贵州省开展建立耕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工作,开发了耕地评价定级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如今土地评价研究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进一步向多元化、生态化和动态化方向发展[13],这也成为当今最为科学、实际,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方向,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也会朝着这一方向不断进步。
2 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研究方法
2.1 确定耕地质量评价类型和评价单元
根据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目标和重点确定耕地质量评价类型和评价单元。由于不同省份在评价基本单元、评价系统框架、构成评价的基本要素和指标、评价程序和方法、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14]。贵州省应根据自身实际状况确定耕地质量评价类型和评价单元。当今耕地质量评价类型根据不同评价需求,主要分为5种,如表1所示。
土壤是耕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耕地质量优劣评判的重要标准。对于耕地土壤的评价直接影响耕地质量评价,耕地土壤评价主要是基于土壤有机质、水分、无机物等天然属性进行评价。耕地质量评价与估价是在耕地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耕地自然状况和区域经济发展等多因素进行评价。
耕地产能评价是围绕耕地经济产值即粮食产出能力的评价。农业部制定《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行业标准[15]。基于耕地使用者的耕地质量评价是对耕地使用者经验上的认识进行评价,通过耕地使用者对于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的完善,使得耕地质量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可行、符合区域耕地实际情况。
2.2 评价单元
针对贵州省耕地实际情况主要以耕地类型图与现状图共同确定耕地评价单元。为保障数据分析和评价精度,考虑乡镇小尺度耕地质量评价特点,采用10 m×10 m的栅格数据作为评价单元[16]。每种评价方法由于不同的评价目的都有其优缺点,相比于其他方法综合评价方法显得更为合适。综合评价方法是把土壤图、耕地类型图、耕地利用现状图叠置在一起,形成很多个封闭的图斑,即为评价单元。在同一评价单元中耕地的基本属性是一致的。由耕作地块的线状地物以及权属界线围成评价单元,有利于更为科学、方便地管理耕地资源。
2.3 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指标选取
影响耕地质量指标选取的因素主要包括自然与社会人为因素。其中自然因素中有部分可进行定量描述,如土壤有机质含量、温度、厚度等;而另外一些因素如土壤发育程度、养分流失状况等则不可以定量描述。由于基础设施的修建、科技水平、政策法规、管理措施等社会人为因素的影响逐渐加重,因此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针对耕地质量评价指标筛选进行了大量探索。
评价指标选取一般常用的方法有: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相关系数检验法、回归法等。确定权重时已开始摆脱经验方法,广泛采用层次分析、主成分分析等定量方法确定权重[17]。耕地质量评价涉及多种因素,各因素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对耕地质量评价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众多指标的选取方法中,由于层次分析法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实用性等诸多优点,因此可选用层次分析法作为选指标的方法。
层次分析法(AHP)是 20 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著名的运筹学家托马斯·萨蒂(Thomas. L. Saaty)[18-19]最先提出的一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该方法的主要核心是把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层次和因素,对指标间的重要程度作出明确判断,并建立判断矩阵。通过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以及对应特征向量,就可得出不同方案重要性程度的权重,从而为最佳方案的选择提供依据[20]。
3 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 存在的问题
(1)贵州省以喀斯特地貌为主,“地无三里平”是现实状况,而土地整治的相关研究在平原区较多,在山地丘陵区尤其是我国西南地区研究较少。目前贵州省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等体系的研究,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研究深度尚不足,相关法律制度也不健全。在评价因子的选择和权重赋值上也存在较大分歧,而把平原地区的评价体系引用到贵州省内需要有较大的改动,实际操作也有困难。
(2)贵州省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体系中所选土壤质量指标过多,不利于实际操作。有些指标数据不易获得,用于理论研究尚可,但实际操作起来较为困难。而有些指标的选择存在着概念模糊和重叠现象。指标的选择比较杂,操作性较差,研究不够透彻、验收标准不完善。相关耕地质量衡量标准也较为欠缺,造成了在实际评价工作中评价质量得不到保障。
(3)贵州省对于土地整治区新增耕地的质量评价研究较薄弱。目前研究大多集中在以耕地质量评价为基础的省内占补平衡方法研究,对于土地整治区新增耕地质量评价及土地整治后耕地肥力变化,以及几年后耕地质量发展情况的持续研究有所欠缺。
3.2 对 策
(1)结合贵州实际情况,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切实保证新增耕地质量,使土地整治不仅起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作用,而且要达到改善山区耕作环境,提高耕地利用率的目的。建立起新增耕地质量评价与耕地后备资源质量评价之间的联系。同时加强耕地资源管理部门综合协作,集中优势,建立更为完善的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体系。
(2)贵州省已经开展相当数量的土地整治项目,但是针对贵州山多地少、贫困地区较多等实际情况,不断提升耕地数量和质量显得更为重要,因此长期开展土地整治势在必行。为了使土地整治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贵州省应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不仅要建立起严格的法律条文作为保障,还要制定项目实施前中后的管理办法,这也是保障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
(3)目前,关于耕地占补平衡中新增耕地质量研究,主要针对土地整治规划设计进行评价,计算耕地等级。采用现有资料进行耕地质量评价,评价范围一般是宏观层面的,评价结果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应用性较差。现阶段急需研究土地整治措施对耕地质量影响,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微观层面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
4 小结与展望
随着贵州经济不断发展,通过土地整治项目,新增大量耕地已经成为省内经济建设最坚强的后盾。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则需要详细了解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情况,建立完善耕地质量评价标准。在土地整治前,要根据耕地质量的实际现状,制订出合适的整治目标。整治后要再一次进行耕地质量评价,验证土地整治效果,最终的评价结果可为更好地利用耕地提供可靠依据。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结果也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1)为贵州省更好地利用土地整治区新增耕地提供科学依据。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一方面可以查清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明确耕地自然属性和利用潜力为进一步开发土地提供先决条件。另一方面,由于耕地质量评价结合了自然和社会经济两方面的因素,可以准确、科学、合理地综合评定土地的适宜性,为新增耕地的未来利用方向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有助于耕地资源信息化建设,对贵州省耕地评价数据库的完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评价结果和数据库的建立还可以详细了解耕地利用中的不利因素,分析出危害程度,更好地治理、管理新增耕地。
(2) 在耕地占补平衡中的应用。“占多少,补多少”一直以来都是贵州省经济建设占用耕地最基本的原则,但是“占多少,补多少”不仅仅要体现在耕地数量上相等,更要在质量上相当,这就体现了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的存在意义,利用耕地质量评价结果作为依据,明确土地整治区新增耕地实际数量和质量,提供科学的等级折算标准有助于贵州省切实做到耕地占补平衡。
(3)在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应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区域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该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部署。贵州省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的成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宏观调控、改善土地利用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特别是在新增耕地利用等多方面起积极作用。
贵州省土地整治区新增耕地已成为省内保证耕地数量的重要途径之一,为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并非尽善尽美,特别是在耕地质量指标体系研究、制度建设、耕地质量评价后续工作等方面缺乏更为细致的研究。由于贵州省自身劣势明显,应该及时开展更为详细、系统的评价工作,不断完善土地整治区耕地质量评价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博,何腾兵,陶福然.贵州省耕地面积的时空变化及驱动力分析[J].贵州农业科学,2013,41(3):140-145.
[2] 吴万军.2007—2008年北京市通州区耕地质量现状及提升建议[J].北京农业,2010(S1):44-47.
[3] 国土资源部.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10.
[4] 陈菌菌,黄伟.美国的农地保护及其对我国耕地保护的借鉴意义[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2,2(2):18-20.
[5] IIASA. Can China feed itself [M].A System for Evaluation of Policy Options by Gerhard K. Heilig[EB/OL]. [2015-03-20].http://webarchive.iiasa.ac.at/Research/SRD/ChianFood/index_m.htm.
[6] Brown L R.Who will feed China wake up call for a small planet [M].New York: W W Norton and Company Inc,1995:1-27.
[7] 刘眭,何腾兵,刘忠斌,等.贵州土地整治管理制度建设探析[J].浙江农业科学,2014(8):1 308-1 311.
[8] 肖碧林,陈印军.当前我国耕地质量评价类型与问题分析[J].资源评价,2008,10(4):58-61.
[9] 张琳,张凤荣.我国中低产田改造的粮食增产能力与食物安全保障[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5,26(1):22-25.
[10] 王蓉芳,曹富友,彭世琪.中国耕地的基础地力与土壤改良[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5-8.
[11] 倪绍康,陈传康.我国土地评价研究的进展[J].地理学报,1993,48(1):60-69.
[12] Beroteran J, Zinek A. Criteria and indicators of agricultural sustainability at national level gel-information for sustainable land management[M]. Enschede, Netherlands: ISSS/ITC, 1997.
[13] Kalogirou Y S.Expert systems and GIS: An application of land suitability evaluation[J].Computers, Environment and Urban Systems,2002(26):89-112.
[14] 肖碧林,陈印军.当前我国耕地质量评价类型与问题分析[J].资源评价,2008,10(4):58-61.
[15] 郑昭佩,刘作新.土壤质量及其评价[J].应用生态学报,2003,14(1):131-133.
[16] 秦元伟,赵庚星.乡镇级耕地质量综合评价及其时空演变分析[J].自然资源学报,2010,25(3):454-464.
[17] 鲁明星,贺立源,吴礼树.我国耕地地力评价研究进展[J].生态环境,2006(4):866-871.
[18] Thmas L S.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M]. New York: MC Graw Hill Inc,1980.
[19] Thmas L S.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M]. New York: John Wiley& Sons, Ltd,2005.
[20] 郭金玉,张忠彬,孙庆云.层次分析法的研究与应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18(5):148-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