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月光
2015-08-31李晓寅
李晓寅
父亲,乡村与我
我出生的那一季,整个城市飘着细碎的雪。我父亲从遥远的喀什河赶回,那里正在兴修水利。他穿着过膝的黑胶鞋,向当地维吾尔农民借了一头毛驴,骑着它穿过泥泞的小巷,最后在一座拥挤破烂的医院里,找到了母亲与我。
我对父亲的回忆是从这头毛驴开始的,记忆中的父亲,永远穿蓝卡叽布的中山装,胸兜上别着一支黑色钢笔。那蓝色被洗得泛了灰白,倒有一种温雅的感觉,就像他常看的线装书暗蓝色封面。他是村里生产队的会计,但也要经常顶着严冬酷暑外出劳动,挣几个可怜的工分。只有在对着书的那一刻,父亲的脸才是生动的,明朗的,神情沉默而高贵。
最早发现父亲这一秘密时,我只有六岁,还未到达读书的年龄,却已经学会察颜观色了。不喜欢家里阴郁的气氛,这气氛常是因为父亲手中的两样东西,“书”与“莫合烟”引起的。金黄色的烟叶在他手中颤抖着,颤抖着,转眼被卷进撕成一长条的报纸里,再用口水将它封合严实。好了,这下他可以长嘘一口烟,心满意足地看手中那些泛黄的古书了。
“宁宁,去,把你爸爸手上的烟扔掉。”母亲是个皮肤白皙,神情严厉的女子,是当地锡伯族村民的后代。她精明能干,做得一手好饭菜,而且认得几个字,对山外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正是这一点使她当年拒绝了众多锡伯族青年,而将绣球抛给了父亲……这位从上海来的支边青年。然而在其后的日子里,家族的白眼与书生丈夫挣工分的艰难,逐渐瓦解了她的信心,性格变得日益粗暴和不通情理。她常独自在院里忙碌着,一边喂鸡鸭,一边指挥着父亲与我。
我穿着灯心绒的棉外套,是艳丽的棉花图案,一朵朵地浮在圆滚滚的身子外面,蹦跳着向父亲跑去。他远远看着我,笑了。他是那样一个温和清秀的男子,唯恐那粗糙的莫合烟卷烫伤他心爱的女儿,早早就将火光摁灭在泥地里。张开双臂,将我牢牢圈进他的胳膊里。他的皮肤散发出干燥温暖的气息,那是我在母亲身上闻不到的。我喜欢将脸埋在他的脖子里,用手指触摸他下巴上象征失意生活的青色胡子茬,心里对父亲充满了一种怜悯。他将我抱于膝上,缓缓念书上的诗词: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读这首词时,父亲眼睛里亮晶晶的。我伸出小手触摸,凉凉的,在一滴滴滑落,是泪……
我十岁那年,他们终于分开了,父亲凭着他发表的几十篇文章,被调进城里一家报社做编辑,那座城市叫做“伊宁”。
我终于明白我的名字来历了,“方海宁”,上海的海,伊宁的宁。前者是我的籍贯,后者是我的出生地。或许从一出生起,就命中注定了我与这两座城市的纠缠。
是的,命中注定,如同父亲,他来自上海,大学教授家里的大儿子,响应那个轰轰烈烈的时代,义无反顾地来到新疆,将青春的激情与无限惘然留在这个偏远的小乡村,直至最后与妻子分手,回到附近的小城伊宁。但离开也是需要代价的,代价是他失去了我……他唯一心爱的女儿。
童年与少年,我都呆在这个偏僻的小乡村里,基本没有离开过,附近是漫天遍野的芦苇湖。每年秋天,芦花被吹得纷纷扬扬,我与村里的维吾尔族巴郎(小孩)一起钻进芦苇湖里,找成熟了的叶子吹哨子玩,尖利的哨声在空气里盘旋,眼睛由于用力过度而逼出泪水,我高高昂起头,看远方雪山随着夜色慢慢黯淡下来,没有融化的山顶积雪沉睡在暗蓝的天空下,那种美,苍凉又孤独,就像是我当时的心情。
不知是否受父亲留下来的那些线装书影响。与村里其他孩子相比,我显得有些郁郁寡欢。我酷爱读书,学习成绩优秀,可并不妨碍业余时间与乡村孩子的打闹嬉戏,我们掏鸟窝,象小野兽一样在麦草堆里打滚,折许多沙枣枝带回家,那奇异的香味弥漫在房间里,简陋的家因此多了一些诗意的氛围。只有这时母亲才是快乐的,原本尖锐的目光变得柔和朦胧,或许初恋就是在那棵沙枣树下发生的,来自上海的男支青,有着当地男人少见的温柔目光,在阳光下微微笑着……喔!上海来的男人。
村里没有学校,每天我需要步行一个小时去旁边的小镇读书。冬天是我最恐惧的季节,芦苇湖此刻是一片雪原,无边无际的寂寞令我窒息。上到初二,村里大部分孩子都已退学了。男孩子帮家里放羊,或与亲戚出门做些小生意,女孩子负责挤牛奶,照顾弟妹。整个冬天,我是村里唯一步行上学的小孩子。
上海,一个遥远又华丽的梦
父亲从城里回来了,带来大白兔奶糖与自动铅笔。他穿着熨烫过的外衣,皮鞋擦得锃亮,整个人颇有些喜气洋洋的味道。他望着我,我望着他,血缘关系是如此深刻地打进我们骨髓里。突然,我无法抑制住自己内心的悲苦,扑进他怀里痛哭起来。
“宁宁,随我回城里读书,好吗?”
“嗯,我愿意,愿意。”
我轻易吐出的几个字,瞬间粉碎了母亲对我的幻想,她从没想过她的女儿在艰难面前是如此脆弱。自始至终,母亲一直凄惶地立在墙角。是的,凄惶……凄惶而无助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我们父女握手言欢的那一刻,也是母亲的心走向死寂的开始。
是父亲最后那句话打动了她:“总有一天,我会让宁宁回上海,她会过上与我们不一样的日子。”
有关“上海”的神话大概就是在此时建立起来的。“上海”,一个何等华丽的城市,一个何等遥远的城市,是母亲对外部世界的最高向往,它和它所荡漾出来的迷人气息,轻易瓦解了母亲那颗倔强的心。临走前,她忍住哭泣,为我烙了十几张锡伯饼,装了满满一瓦罐花花菜(锡伯族人用韭菜、萝卜等腌制的一种小菜),那是外祖母传给她的手艺,是每个锡伯族女人婚前必修的功课。她原本想再过几年就教给我的,现在看来,是来不及了,恐怕永远也来不及了。
我来到了伊宁,这是座移民的城,拥有维吾尔、哈萨克、汉、回等不同民族,从全国各地支边而来的青年定居于此,河南、河北、广东、广西、上海、江苏……许多人如同候鸟,一旦有合适的机缘,他们马上收藏起曾经热切的心,匆匆飞往故乡。但也有人留在这里,因为这里有“塞外江南”的美誉,瓜果鲜美,风景如画,白杨树成荫,整个城市小巧秀丽,空气湿润,民族风情浓郁,却又因此而显出一种平民化的散淡宽容之美,居住得久了,谁也不想轻易离开。所以他们索性也就断了回乡的念头,一心一意生活在此,生儿育女,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这里有父亲的第二个家,一个新建立的小小的家。有碎花的窗帘,精心勾织出的绣花方巾,天蓝色的门帘后闪出一个小巧艳丽的女子,说好听的吴侬软语,如菊花般绽放的短发。父亲用温热的手掌抚摩我的头顶说,“宁宁,问沈阿姨好”。
我没有吱声。但心里明白,我的新生活,即将开始了。
仇 恨
仿佛我是一支芦苇,呼啸的山风是我心灵的翅膀,每当与沈姨发生矛盾时,我总要跑到阳台上,大口呼吸着窗外的风,竭力控制住眼角的泪水。她是这样成熟的女子,对化妆打扮有着天然的审美观,对他人有着周到的防范,对人情世故有着精明的洞察与了解,对我却全没有半点细腻温柔的关怀。这也是许多成年人身上容易出现的特点,但他们总是以生活磨炼为由,轻易推托自己的冷漠与麻木,这,也是我许多年后才悟出的真理。
我唯有如饥似渴地学习,父亲书房里那一排排书柜令我着迷,我常在那里蜷缩着睡去,父亲收集了许多上海作家的著作,鲁迅、张爱玲、萧红……对他来说只是寄托了一段思念,对我,则是眼前奋斗与忍耐的唯一动力。
我上高三那年,好像是个秋天的黄昏吧。父亲兴冲冲从报社赶回,悄悄透露了一个消息。国家有政策,对于没能回沪的支边青年后代,可以解决一个进城指标,安置工作,这意味着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回上海了。
幸福这样不设防地来到,我却极力做出平淡的样子,仿佛这幸福是早已预测到的。
晚上洗脸的时候,无意中撞见沈姨哭红的眼,这倒令我十分诧异。两年前她唯一的儿子飞鸿,与我没有血缘关系的、比我大六岁的哥哥,因打架被送进派出所,出来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最近父亲托人帮他在报社印刷厂找了一份工作,总算了了沈姨心头一桩大事。这两天她走路轻快得像一阵风,对我与父亲突然亲热起来。然而今天她听了我的好消息,仿佛很不高兴似的,我的心因此而纷乱。坐在灯前学习,觉得很疲惫,悄悄打开房门,能听见大卧室里轻声的嘀咕声,好像是关于飞鸿哥的工作问题,印刷厂效益不好,工人们只能领到70%的工资,看样子父亲又要重新帮飞鸿哥找工作了。
我躺在床上,重重翻了个身。他们仿佛听见了什么,门被轻轻地关上了。我闭上双眼,为平生第一次窃听他人谈话而脸红。可直觉告诉我事情绝没那么简单。窗外是绵长的秋雨,我怔怔地听着,雨儿在反复吟唱着一首诗:
台前是亲爱的一家人,
幕后是互不相干的角色。
整整两天时间,我都能听见沈姨与父亲在房中激烈地争吵。
“不行,这是我对宁宁她妈当年做过的承诺,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让孩子去上海,过上与我们不一样的日子。”父亲这样说。
沈姨打断了父亲的话,她用斩钉截铁地、不容置疑的口气说:“宁宁明年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考进上海读大学,可是飞鸿就不同,这对他来说是惟一一次能改变命运的机会。”
她又说:“当初我嫁给你时你是怎么说的,你能够让我和儿子获得幸福,现在对我来说,儿子的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她突然呜呜地哭起来,肩膀抽动着,文弱又细致。父亲走过去,用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肩膀,一切如他们刚认识一样。沈姨也是个不幸的女子,不到三十岁丈夫就因车祸去世,她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了许多年,才有幸碰到了这个真正对她好的男子,无论任何事情都会为她着想,真心关怀着她与儿子,事事以他们为先,不计代价。
是的,不计代价,即使牺牲自己亲生女儿的利益也罢。
我一个人在阳台上转来转去,破旧的楼房仰脸向着七月的烈日,我觉得我也是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像一个惶惑的犯人被裁判着,有一种坚硬的东西在心里成长。我知道,那东西,就叫做仇恨。
世间万千的变幻
外来的打击其实倒是振作了我的精神。自从飞鸿回上海工作的事情被确定后。父亲与沈姨见了我,脸上总带有几分愧色。父亲几次三番想找我深谈,可最近家里频繁的电话让他心神不定。在父亲上海亲戚的帮助下,沈飞鸿终于要去上海一家效益不错的企业上班。心头一桩大事终于放下了。沈姨显得更加年轻漂亮了,连走路也哼着歌儿,整天与父亲同进同出的,俨然一对新婚燕尔的夫妻。
我看着他们忙碌,淡然的。那时我只有十六岁,却已经学会了在亲人与敌人面前不动声色,我在内心深处一次次对他们说:“幸福不会这么容易来临的”。
一个夏天,只有十六岁的我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应当学会保护自己,学会怎样面对他人的欺负,纵然要付出一些代价,但与我十六岁时旺盛的自尊心相比,它实在是些微不足道的事情。
而沈飞鸿,这个与我毫无血缘关系的、比我大六岁的人,这几天也突然关心起我来。其实我们很少照面。他住印刷厂宿舍,十天半月难得回家一趟。印象中他是个孤傲不群的家伙,喜欢弹吉它,唱齐秦的歌,大声与父亲顶撞。然而父亲一次次原谅他,为他找工作,给领导送礼,关键时刻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女儿的利益。这一切,让我很难再相信亲情的力量。
日子就这样淡淡地过,在我的悲伤里,在父亲与沈姨的喜悦中,还有飞鸿哥对我一天天的关心与爱怜里。自从知道这个难得的回沪指标是我这个妹妹牺牲了前途为他换来的时候,他对我的态度转变了许多。从前我们外表客气,内心冷淡,是因为明白,我们能在一起只是残酷命运不得已的安排,从出生起就注定不能像他人那样拥有父母双全、温暖幸福的家庭,即使后来有了,也是人生的一种残缺美,外面看着完整和谐,其实内在里蕴藏了多少千疮百孔的无奈与酸楚。所幸的是,因为过早地接触到不幸,我们早已学会了怎样掩饰与说服自己的内心,对于自己的身份,对自己的利益都有着比算盘珠子还要清晰的打算,这恐怕也是一切平民共有的思想——卑微的思想,却也是最为真实的思想。
飞鸿哥要走的头一天晚上,全家去了附近的一个饭馆吃饭,这对我们来说是很奢侈的事情。父亲放纵着我与飞鸿对着菜单指手划脚,还要了几瓶伊犁人最爱喝的乌苏啤酒,父亲宠溺地对飞鸿微笑着:“飞鸿,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尤其是烤肉,多点几串,去了上海,你就再吃不上这么正宗的新疆烤肉了!”
是的,他在说飞鸿,他的眼里只有飞鸿。
我突然觉得不舒服,很想吐,一点食欲也没有。父亲与沈姨没有察觉到我的变化,仍然有说有笑地憧憬着飞鸿去上海后的生活。只是飞鸿,这个与我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转过头看着我说:“海宁,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要不你先回去休息吧。”
我跌跌撞撞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也许是这阴郁的天,也许是酒精的原因,使我一直积聚在心里的仇恨开始发挥力量。是的,我走了,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开开心心地坐在一起团聚了,这个家本来就是他们一家三口的,与我有什么关系。我背叛了母亲,背叛了我的乡村,跟着这个上海来的男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可是,在他的心里,我与母亲如同尘土,轻易就会被另一种可笑的情感抹去。
我一个人上了楼,打开门,昏昏沉沉地坐在沙发上想心事。月亮从阳台上斜斜地照过来,房间的一切都被打上了幽蓝色的光,包括飞鸿明天要带走的那个厚厚的行囊。那里装有父亲和沈姨为他购置的一切东西,崭新的毛衣、衬衣、长裤、甚至连睡衣都有两套,沈姨总是唠叨着上海人比较势利,穿的不好会让人白眼的。可是她与父亲从没有想过,我至今却穿着早已洗褪色的秋衣秋裤在睡觉。
我将行囊的一侧拉开,那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包,那里面有飞鸿的身份证,回沪的所有证明,接收单位的函,一些各种颜色、各种花样的本子,一些拓有大红公章的文字材料,捏在手上是何等轻薄,却轻易就会统治住一个人的一生。
像梦游一样,我轻轻拿出这个包,又像梦游一样地走出房门,连房门是否锁上也没有注意。然后,我眼睁睁地站在楼下,看着这个自己,这个从灵魂深处走出的自己,镇静自若地,轻轻地点燃一支烟(那是我从飞鸿的衣服口袋里找到的),狠狠地吸上一口,用火光点燃了这些轻而薄的纸。
半个小时后,我若无其事上楼来,清冷的月光照着我,我觉得有种复仇的快感——什么上海,什么回沪的指标,都他妈的全部见鬼去吧!想到他们在发现这个秘密时失魂落魄的脸,我不由哈哈大笑起来。月光照着我的脸,也照着我卑鄙无耻的灵魂。
父亲他们回来时,惊奇地问我:“宁宁,你怎么还没有去睡,明天还要去车站送哥哥呢!”
我微笑地回答:“想哥哥睡不着啊!明天这一走就见不上他了。”
飞鸿站在阳台的推拉门旁边,还是那样沉默地看着我,目光里却多了一种温暖柔软的力量。我心虚地转过身去,是因为我没有同样温暖而柔软的力量与他回应。良久,我听见阳台上传来了熟悉的吉他声,不用转身看我就知道——是飞鸿,他在弹奏那首我最爱听的,许美静的成名曲——《城里的月光》。
“世间万千的变幻,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
然后是:“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她心房,看透了人间聚散,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城里的月光把心照亮,请守护她身旁,若有一天能重逢,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我不知中国语言是否有魔力,更不知一语成谶这句话是多么准确。那天晚上,我对父亲和沈姨说:“想哥哥啊,明天这一走就见不上他了。”
这句话一直嗡嗡回想在我的耳朵里,在之后的两个月里,我都能想象出我说话时的样子,在做了一件坏事后我居然还能若无其事地说出这句话——温柔地,充满感情的。父亲和哥哥都被这句话打动了,尤其是飞鸿,他弹完吉他曲后,走过来,轻柔地抚摸着我头发:“小丫头,你终于知道我是你哥啊!放心,我会很快回来看你们的,到时也把你带到上海去。”
他这个承诺没有做到。因为在第二天清晨,他就永远离开了我们,车祸,被一辆清晨从外县来城里运输货物的大卡车撞飞足有五米远,和他父亲走的方式一模一样。
他是在回家找寻那个已被我丢弃的小包的路上出事的。在他上车的那一刹那,沈姨让他看看身份证带上没有。这时离车发动还有不到半小时了,全家都为那个包的丢失而着急,我也在帮忙寻找着,心里却开始惶恐于自己头一天的举动了。但是,他们谁也没有怀疑到我,尤其是飞鸿哥,他坚信自己一定是临出门时把它放在墙角的鞋柜上了。
所以他说:“海宁,在这里陪着爸妈,我回家找到了就回来。”
我装着着急的样子:“一定要好好找啊,一定还在家里。”
然后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死于清晨八点的伊宁街道上,死于一个年轻人对于未来的热切向往中,死于我,他十六岁妹妹巨大的阴谋与无耻中。
地 狱
天开始亮,夜开始退去,世界从一片混沌中走向清晰,世界又从一片清晰走向昏暗。
接下来的大半年里,沈姨都是躺在床上,两眼无神,目光呆滞,她每天吃的极少,人迅速憔悴下来,有时候却又会突然清醒,听到门口的声音大声喊:“飞鸿,是飞鸿回来了,宁宁,快,快去给他开门。”
父亲也是悲痛,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对于生活中突然的打击有着一定的恢复能力,而且毕竟,他为这一对母子能做的都已做了,如果他要有什么错误,就是不应该生下我,不应该带我到这个家里来。
母亲从乡下闻讯赶来照顾我们。因为我们一家三口都已经变成了傻子,家中没有人做饭,没有人购物,没有人关心柴米油盐,一切变成沙漠,尤其是人心,没有了水,我们身体中的水都已经流干。一切都在枯萎,包括阳台上沈姨精心养植的那几盆花。曾几何时,它们与她精心烫剪过的头发一样妩媚艳丽,现在它们也全变成了草,就像沈姨,整天躺在床上,头发蓬乱、脸色发暗,四肢僵硬,没有任何生气。
我要比她好一些,因为我还能感到身上的血液在流动,尤其是晚上,它们凝聚在我的手掌,热辣滚烫,让我无法入眠。我经常打开它们对着月光反复瞧。其实我知道,不用看,它们也是沾满了鲜血的,而且是飞鸿哥的血,血淋淋,像他躺在街上时满街流淌的那样。天哪!我竟然会长了一双刽子手的双手。
重返故乡
高考对于我来说,可谓意义重大。曾经全家人都希望我能凭借自己的个人奋斗进入上海,而且我的成绩也是全班最优秀的。可是,最后的结果谁也没想到,我报考的第一志愿竟然是——伊犁师范学院,专业是中文。
父亲打电话叫我回家去,说是录取通知书来了。刚进楼道,我就听见了妈妈的笑声。她站在楼梯口,笑着对邻居说,“考上师范学院也好呢,离家近,可以每天吃我做的锡伯大饼”。
沈姨也从屋里出来,她目光涣散,因为在精神病院吃了太多药物的原因,她发胖了,大夏天也穿着厚厚的毛衣与棉鞋。自从飞鸿走后她就是这样,总是觉得有人在害她,拒绝出门,出门也要带上刀子。后来父亲不得已找了精神病院的医生来家里诊断,答案很明确——幻想型精神分裂症,需要住院治疗。但是可能是她的心已经彻底碎了,吃再多的药也没用,而且在精神病院的日子也非常苦,我们每次看她时她都要哭诉,说有护士打她,说吃的太差,还说这样下去她迟早会自杀。不得已父亲只有把她接回了家。为此父亲又负债累累买了三室一厅的房子,我与母亲住一个房间,父亲一间,沈姨一间,我们一家四口就这样和谐又荒诞地生活在一起。
毕业的那一年,当得知有个机会可以去我曾经生活过的小乡村支教,我突然感到,我的心又活了。我想,孩子们清澈的眼神与纯洁的心灵,或许可以抹去埋藏于我心底多年的罪过。
回到家乡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母亲陪着我,一起登上童年时常爬的那座山。呼啸的山风吹痛了我的心,我分明感觉到,那个十来岁的女孩子,那个曾经热烈地做过上海之梦的女孩子已经不复存在,而来来往往出现于我生命的人许多也不复存在,我已经懂得了放弃,懂得了宽容,懂得了真正的爱与坚强,无论怎样,我都要坚强地活下去,尽管我犯的错误是那样沉重的一枚十字架,将会永远挂在我的心灵深处,让我不敢洒脱地面对未来。而未来,它是什么样呢?我无从把握,命运从不会轻易给你把握的机会,除非你够坚强,够幸运。眼下,还是先学会欣赏眼前的美景吧!一瞬间,我好像听到飞鸿的吉他声再次响起——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她心房,看透了人间聚散,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城里的月光把心照亮,请守护她身旁,若有一天能重逢,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