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保法案:违宪,但仍被强推
2015-08-26唐奇芳
唐奇芳
2015年7月15日,日本国会众议院和平安全法制特别委员会不顾朝野反对,强行表决通过了系列新安保法案(包括一个新立法和十个修正法——编者注),次日又在众议院强行表决通过,7月27日法案开始在参议院全体大会进入审议程序。这意味着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只剩下最后一个步骤,届时“和平宪法”将成为一纸空文。
新安保法案遭到日本各界强烈反对
新安保法案给日本战后长期维持的和平法律架构带来了质变性的巨大挑战,因而日本政府的这一动作引起了全国上下的激烈反对,其规模之大、声势之强在冷战后的日本都属罕见。
最强大的反对声音当然来自日本民众。实际上,自从2014年7月1日安倍内阁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决议案之后,日本民众反对的声音就没有停止过。尤其是该法案今年5月26日进入国会审议以来,民众的抗议示威活动一天比一天激烈,规模达到上万人的抗议活动更是每周上演。除东京外,日本各地市民团体发起的大小集会示威更是不计其数。市民团体“反战千人委员会”于6月29日向国会两院递交了166万名民众签名的文件,要求撤回新安保法案。
安倍内阁不顾民意的直接结果就是丧失民心。日本媒体在7月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安倍内阁的支持率比5月下降了三个百分点,为42%。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安倍执政基础的根本动摇,但已经达到其2012年底第二次上台以来的最低点。与此同时,安倍的不支持率上升了7个百分点,达到43%,创造了其第二次上台以来不支持率的新高。
在民意感召下,一向唯政府意志马首是瞻的日本主流媒体也对新安保法案的强行通过表达了质疑和反对,就连被公认为“较右”的富士电视台都在新闻节目中对两位二战老兵进行采访,引述其反对意见。日本的主要大报和地方报纸等平面媒体也是一片铺天盖地的批判。作为对日本舆论有着重大影响的四大报纸之一的《朝日新闻》,在当天的社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强行通过新安保法案是“颠覆战后努力的暴行”;《每日新闻》也直言不讳地评论此举将“动摇日本的民主主义”;《琉球新报》等地方媒体更是将这斥为“不顾民意的政府野蛮行为”,要求撤销法案。
新安保法案同样受到在野党的强烈抵制。正因为如此,自民、公明两党执政联盟才利用其在两院的多数优势,采取“强行表决”的蛮横方式推动法案通过。7月16日众议院表决开始前,民主党、维新党、日本共产党、社会民主党、生活党等主要在野党的议员陆续退场,以拒绝参加投票的方式表达抗议。民主党党首冈田克也指出,新安保法案“违反日本宪法和立宪主义”,安倍内阁的强推可谓“罪恶深重”。日本共产党委员长志位和夫毫不客气地称新安保法案是“战争法案”,破坏了宪法第九条与和平主义,是战后以来“最糟”的违宪立法。维新党党首松野赖久指出新安保法案最大的问题是允许行使宪法禁止的集体自卫权,这将使战后70年日本一直奉行的和平国家路线发生根本性转折。
具有讽刺性是,安倍内阁本来企图通过邀请宪法学专家为新安保法案背书,并以此影响民意。但未曾想到,在6月4日的国会众议院宪法审查会听证上,早稻田大学教授长谷部恭男等三位由执政党及部分在野党推荐的著名宪法专家一致表示新安保法案违宪,同时有数百位宪法学者联名要求废除法案。
新安保法案本质违宪
在野党的批判和宪法专家的意见明确反映了日本各界强烈反对安倍内阁强行通过新安保法案的最核心的原因——新安保法案违宪。
日本战后宪法之所以被称为“和平宪法”,主要是因为其中第九条的规定。该条全文分为两段,即:“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在宪法第九条的指导下,日本历届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对日本的防卫原则、军事管理和军力水平做出详细规定,比如文官治军、坚持“无核三原则”、不实行征兵制、自卫队实行定员制、军费不超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等。宪法第九条可以说是对日本发展军力、复活军国主义、重走对外侵略扩张道路的一个巨大约束。
如今安倍内阁意图通过新安保法案,明目张胆地解禁集体自卫权,显然从根本上违反了宪法第九条的精神。当然,安倍和他的幕僚们很清楚现下要直接修改宪法第九条仍然存在很大阻力。所以,他们千方百计走“曲线”道路,希望通过释宪的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架空宪法第九条。
一开始,安倍内阁曾经想利用1959年关于“砂川事件”的判决来作为解禁集体自卫权的依据。所谓“砂川事件”,即上世纪50年代,东京都砂川町(现为立川市)居民和全国学生联盟发起的一场反对美军基地扩建的运动。当时,日本最高法院在肯定宪法第九条的前提下,指出日本具有专守防卫的权利,即“维持本国的和平与安全,为了保全本国的生存而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不过,当时的日本政府在裁决后明确指出这“绝非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安倍内阁如今竟然打算以此作为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根据,这个荒谬的逻辑遭到日本国内外的强烈批判,就连其执政盟友公明党也直接表示反对。7月15日众议院和平安全法制特别委员会强行通过新安保法案时,日本防卫相中谷元在答辩中也不得不承认“砂川事件”关于自卫权的裁决“无法成为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直接根据”。
一计不成,安倍内阁又把眼光转向“72年宪法解释”。1972年,日本政府就“集体自卫权和宪法的关系”发表正式见解,确认集体自卫权超出宪法第九条划定的红线。“72年宪法解释”分为三个部分:(1)为了维持本国的和平与安全、保全本国的生存而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是宪法许可的;(2)外国的武力攻击,从根本上对日本国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构成明确危险,日本为了解除上述攻击而采取的自卫措施应限制在“必要最小限度”之内;(3)以上措施仅限于日本自身受到武力攻击时,并不包括其他国家,也就是说宪法不允许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对照安倍内阁新的“武力行使三条件”不难看出,尽管二者部分内容相似,但其实质却完全相反。后者完全无视前者第三部分最关键的结论,只将前两个部分断章取义地拿出,并在武力攻击对象中偷偷加进了“或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企图以此作为解禁集体自卫权的依据,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无论安倍政府如何诡辩,都掩盖不了新安保法案违宪的本质。而其不顾大多数民众激烈反对、倚仗国会席位优势强行表决的做法,则彻底暴露了日本“民主政治”的缺陷,也完全背离了民主主义的基本原则。
由于执政联盟在参众两院占有三分之二多数席位,安倍内阁先在众议院强行表决通过了新安保法案,接下来就算在参议院通不过,也可采用众议院二次表决的形式通过。正因为如此,安倍内阁在强推新安保法案的过程中才有恃无恐、志在必得。
但是,日本战后政治的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和平是永远的诉求,民众的意愿不可轻易忽视。战后日本的和平主义思潮虽然几经变化,但它始终围绕着护宪这一中心展开和发展。无论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岸信介为首发起的第一个修宪高潮,还是八十年代中曾根康弘等发起的第二个修宪高潮,都在和平主义力量支撑的护宪运动压制下以失败而告终,岸信介更因此而下台。目前日本社会各界规模宏大、声势极高的抗议活动再次表明,尊崇和平主义依然是日本民众的主流。可以说,只要修宪的企图一天不消亡,和平主义的力量就不会沉寂。
在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的时刻,所有爱好和平的人们,都应当对一切可能导致战争的动向保持历史的警醒。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