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巨額資助如何取捨?
2015-08-26
如今的文化創意產業,被政府看到了巨大的“商機”,對其投入連年增加,讓各界訝異。面對資金的誘惑,無論是從業多年的業界精英亦或是蠢蠢欲動的新興青年,該如何抉擇?文化創業產業應該自負盈虧還是接受援助?而援助又應該以貸款方式還是無條件的資助?對於這些問題,受訪者們也提出了他們各自的看法。
澳門佳作的創意總監林子恩,提出做生意就應該是自負盈虧。他直言不諱地回答到:“澳門現下博彩業強勁,令全澳門的中小企業或者做生意的都比較困難,政府很希望整個社會能夠一起去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鼓勵更多人入行,也就必須要令這一行業有生存空間,所以才進行資助,這是政府立場。但是做生意的人不能依賴這些資助行為,要自負盈虧。”另一方面,以他所理解的資助情況來看,無條件接受資助的金額相對較少,借貸的金額比較多,如何選擇在於使用者是短期內需要資金還是長期內需要資金。政府當下資金充足,兩種方式都可以承受,問題的關鍵在於申請者的需要。
澳門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設計系副教授鍾渠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產業委員會第一、第二屆委員潘知常,也都贊同文化創意產業應自負盈虧這一觀點。鍾渠盛說:“當下世界不同地區都在推廣這個產業,不同政府都會有政策傾斜去扶助這個產業的成立。特別是作為新興產業,政府的經濟政策的幫助是有利於在國際市場的發展的。故此,在文化創意產業建立期間應該要有援助,令到更多人去參與到這個新產業的建設和發展之中。”他繼續分析:“全額資助帶來的惡劣影響就是‘錢不當錢,易造成參與者的投入感降低,資金並不會發揮最大效益。而貸款則是可行辦法,就算是一般的創業,亦都要有一個融資的過程。”值得一提的是,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困難度較大,難以計算未來的產出、盈利等情況,例如電影或者動畫片,誰都無法保證拍出來一定賣座,正因如此,找財務機構或者銀行的貸款難以批復。這就需要政府的輔助,貸款一定是降低風險的最好方式,提供多種、便捷的貸款會令到本澳的文化創意產業有更多的發展機會。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和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管理學會會長蔡強,則指出整個文創資金投入需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以援助為主,先培養人才,同時提供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平臺;第二個階段則需要提供貸款,幫助本澳的文創走出本土、走向國際,在這個營商的時候就應該需要自負盈虧。“政府在一開始階段以資助方式支持業界的發展,已經很足夠了。不可能去到營商階段仍然以資助方式進行。”雷民強補充到,澳門現下更重要的是必須由政府提供平臺,由於市場的局限,從業者自負盈虧存在一定的難度,但如果由官方創造平臺來降低營商入門門欄等方式,也能帶來極大的鼓勵。
金錢的投入,若能真正落實到鼓勵文創的原則上,確實會大受鼓舞。但經商確需要遵循自負盈虧的原則,可以在起步階段借助資助的力量,當想要真正獨立,仍然要靠自我的發展,倘若一味的依靠資助,也只是給參與者不勞而獲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