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一地碎影
2015-08-24英玉茹
英玉茹
江南爱情
吴非明记得第一次看到马嫣,是在暖风中的一个春天午后。一见倾情即天崩地裂,这种感受即使现在回味,仍让吴非明心起波澜。
那时的吴非明还是个高中生,只不过从北方来到了江南,一切都是新的经历。跟着开采石油的父亲在冷硬蛮荒的地方成长了17年,突然间的烟花柳绿,不停地刺激他的视觉。
只有自己的母亲是习惯的,因为本就是无锡人,说一口吴侬软语,即使在野外偶尔也会穿穿旗袍。母亲会弹琵琶,还会哼抑扬顿挫的小曲,流年碎影里,吴非明被这些东西沁得如同一枚果脯。时间可以腌制很多东西,他不知不觉就被腌制,直到看见马嫣,瞬间就被某种东西激活了。
对于自己的想象和追求,后来吴非明终于明白,人一生都是在无穷无尽地对自己的想象进行追求。可马嫣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不起眼的男生迷恋自己。这个美丽的女孩,每天坐在不同男生的自行车后面,穿过那些紫藤花,裙子下的腿又白又长。有些女子天生是妖精,吴非明少年时期一直接受正统教育,却想不到在17岁的时候被颠覆,他被一个明眸皓齿的女孩子迷惑,不能自拔。
那时吴非明个子不高,加上黑瘦,并不引人注意,他的暗恋不过是墙角的一朵小野花,是只属于自己的孤独。
马嫣从来不曾注意过吴非明。唯一的机会,就是期中考试吴非明考了全年级第一,站在了学校领奖台。当然,那一刻,台子上吴非明的满心满脑仍旧全是她。其实考第一的动力就是因为她,如何能让别人记住自己,想想,只有考第一啦。
但结果并不如愿,吴非明注意到马嫣并没有看他,而是与旁边女生交头接耳。这让他有些失落,即使全世界全是掌声,他仍然觉得寂寥。
定期跟踪还是继续着,即使是下雨天。他看到了马嫣与校外的男孩约会,心不禁感到一丝疼。但是因为是马嫣,仿佛可以放纵——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放纵她到任何程度。后来一日,马嫣剪了短发,吴非明写了一个纸条,悄悄夹到她的书里。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等到全体人员去出早操。他请了病假,等到没人,来到那个让他心跳的位置,打开桌上的课本,把那张写着“你短发不如长发好看”的字条夹了进去,只留出一块露在书外。
可马嫣并不理会。她也不追究那字条中的爱情来自何处,因为过了不久,她退学了。这似乎并不让吴非明惊讶,因为马嫣学习并不好,只不过在情人心里,这根本不是不堪。就像他觉得她不断和一些陌生男孩约会,依旧那么迷人一样。
马嫣后来花枝招展地来过学校,看望交好的女生,但谁都知道这一别后的重逢已是千年,一个社会的女孩再也没有了学生妹的清淡。听说,她到了酒吧街的一家店打。这让吴非明隐隐失落,再看她,必须到那去。
暗恋失联
离高考还有一个月,但吴非明隔三差五就去那个叫“暗夜”的酒吧。吴非明看到马嫣变得更加妖气,头发染了颜色,穿了性感暴露的裙子,翘腿坐在吧台椅上,俨如调笑的风尘女子。这让他的心隐隐作痛起来。
隔岸观火看了一个月,高考到了。稀里糊涂考完,水准大失,最后只走二本线,不像考过第一名的人。
吴非明明白,他没有了动力,考那么好有什么用。他甚至想不去上学,也在酒吧街开一个小店,哪怕卖些杂货,只要离马嫣近。这样的想法带着幼稚,却着实感动自己。
通知书来了之后,父亲张罗谢师宴,吴非明选择了“暗夜”酒吧。这让为祖国贡献石油的父亲很恼火,那个地方又黑又暗,哪里是正经人的地方?他不管,执意提出要去酒吧,父亲到底拧不过他。
大家喝得人仰马翻, 马嫣自坐在台上,并不和曾经的老师多热络。台上有驻唱男子,她打着拍子,一切欢天喜地与她无关。
这不动声色与波澜不惊让吴非明觉得羞愧难当。他鼓起勇气走近她,轻轻叫她的名字。她转过头,嫣然一笑:我们是同学吗?
当然,他说,我叫吴非明。吐出这个名字时,感觉声音是那样尴尬小气,不像自己的声音。他说我能点你唱首歌吗?
可以呀,她说,30元一首。
他脸红了,翻着简陋的歌单,最后点了一首莫文蔚《盛夏的果实》。马嫣的声线很好,百无聊赖地唱着,并没有对他表现过分热情。但吴非明也有收获,马嫣没拒绝给他手机号,他几乎几秒之内就印在了心里。他知道,再长他也记得住,因为他喜欢她,就这么简单。
吴非明去了北方的城市上学,虽然是省会,但也是一个稍显落后的城市。他已经彻底不适应北方的冷,倒觉得南方的绵软和湿长无限好。
他每天定时给马嫣发短信,并不说自己是谁,仍然用原来当地的号码。内容无非让她注意身体,少喝酒少抽烟。他早就发现,马嫣的手指泛出淡淡烟黄,虽然看上去曼妙无比,究竟脸色呈现出过度烟草的颓败感。
马嫣当然问他是谁,并且打过电话来。他不接。这样的游戏仿佛猫与老鼠,他在暗处,马嫣在明处。他陷入一个单相思怪圈,大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之感。说又不敢说,哪里能说得出来?他这样黑而瘦,戴这样深度的一副近视眼镜,所有资格,不过是暗恋人家而已。
也有女同学拉着他去跳舞,被他一一拒绝。形单影只之际,只有周敏如飞蛾扑火一样还照样飞来,而且还亲自为他洗臭袜子,跑来打饭给他,帮他买菲力浦刮胡刀,简直如贤妻。
但她真的不好看。所以周敏对他百倍的好,他也不领情。因为心中有马嫣,他也觉得自己审美比别的男子高一大块。
寒假放了之后,他几乎连夜赶了回去。跑到酒吧街,马嫣在的店却已经停业了。他蹲在马路上想哭,打击如此突然。他打出电话去,居然是空号。他整整一夜没睡。第二天便去找高中同学,拐弯抹角打听马嫣的下落。有人取笑他说:你不至于和万人迷有什么纠缠吧?听说她去了香港。
这犹如五雷轰顶。没有了马嫣,他失去了方向,哪怕只让他暗恋也是好的呀。
时间的不堪
他不喜欢周敏,一点也不喜欢。可是,他和她却亲吻了。怀里这个胖女孩,个子只到他肩膀,把一切依赖给他。周敏始终没有发现,吴非明亲吻时一直闭着眼睛,直到结婚后,他仍旧是这个习惯——他把她当成了马嫣。
毕业后他留在了当地,但每年一定要回江南。父母早已回了无锡,那里没有一个亲人,只有他自己明白,那里才是他魂牵梦萦之地。
周敏生过孩子之后更胖了。他慢慢开了一家小公司,从前又黑又瘦,现在变得又白又胖,也学会了抽烟,手指上也有了烟熏黄。他过着从前痛恨的世俗生活。
有一天开着车,在车内听到那个酸酸的歌曲“老男孩”,让他泪如泉涌。他知道自己已经老了,至少,老到了开始怀念——人总是从怀念开始变老的。他决定找到马嫣,然后告诉她,他就是那个写纸条发短信的人,他就是那个爱了她近乎10年的人。
其实如果真想找一个人原来如此简单。他以为是大海捞针,结果两天就找到了马嫣,他公司的一个小兄弟给了他地址,是在广州。
直到飞机降落,他心跳一直过速,和当年去酒吧街时的感觉一样一样。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10年前,那样青涩那样自卑,他还是怕见到她。
因为低头走路,在小巷里和一个胖女人撞个满怀。那胖女人穿条肥大的运动裤,头发胡乱挽着,提着一个蓝子,并没搭理他自顾自地走了。
按照地址走到她家门口,摁了门铃。过了两分钟,一个小男孩儿探出头来,问谁呀?
是马嫣家吗?
你找我妈干什么?
我是她同学,你妈呢。
五六岁的小男孩儿开了门,屋内乱七八糟,到处是脏的玩具,灰不灰白不白。吴非明一抬头,看到一张照片,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在海边,女人抱着孩子,女人的腿很胖,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刹那间就空了。刚才那个女人!是的,刚才那个女人!那个提着蓝子撞到了他的女人!
他有些蒙,不晓得怎么和孩子告的别,逃生一样往下奔着,他生怕再遇到谁似的。出了门有出租车,他急急打车,说,去机场。吴非明片刻都不想停留。
时间怎么会这么恐怖呢?那个让他向往了多年的女人,怎么会连半丝都认不出了?怎么会变得那么老那么不堪呢?
他的所有暗恋,最后结出了一块青苔,那么绿,那么苍,那么让人不忍看。他一点都不想告诉她当年的纸条和当年的手机号。那是他一个人的事情,那么,一个人担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