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幸福呼唤“共同保洁”
2015-08-24任红禧薛万博
□王 雪 任红禧 薛万博
家庭幸福呼唤“共同保洁”
□王雪任红禧薛万博
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是所有人的美好愿望。然而,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家庭既可以是让人感受温馨的港湾,也有可能成为滋生祸患的温床。
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只有在主观上“不想腐”,才能避免出现家庭悲剧,维护家庭幸福。而筑起“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离不开领导干部家属的真心理解与主动配合。
廉政教育:官员是核心,配偶是重点
近年来,“家庭腐败”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解放军报》日前刊文指出:“80%的高官腐败案都与家庭成员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少亲属在领导干部走向腐败堕落的过程中充当‘催化剂’、成为‘中转站’、形成‘共同体’。”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执掌公权的各级领导干部,无疑是教育的核心对象。但大量“家庭腐败”案件表明,作为家属,因其对领导干部的思想、行为可能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理应以适当方式列入反腐倡廉教育的关注范围。
“从王怀忠、文强、苏荣、令计划等官员的腐败轨迹上不难看出,官员家庭的夫妻之间如果不能坚守廉洁同盟,就可能形成腐败共谋。”《中国妇女报》女性与廉洁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禹燕认为,家庭廉洁教育是社会廉洁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夫妻关系又是家庭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所以,对领导干部配偶开展廉洁教育,应当是家庭廉洁教育的重点。
从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多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副巡视员林志梅认为:“在家庭中,无论是长辈对孩子还是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如果有健康的家庭氛围,将会减少犯罪发生几率;如果没有人警醒,而且默契地从事非法活动,那就是‘一打一窝’。”林志梅说,家教、家风对预防职务犯罪有重要作用,而领导干部的配偶在家教、家风中发挥的作用往往更为直接。
家庭助廉:以“治标”促进“治本”
从2005年开始,全国妇联就启动了“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内容包括教育官员廉洁治家、配偶廉洁持家、子女廉洁护家、其他亲属廉洁卫家等方面,推动了全社会廉政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不断扩大的反腐败战果使得反腐倡廉教育更具威慑力、更具说服力、更具感染力。在反腐倡廉的教育对象、教育方式、教育手段的探索上,各地态度更加积极,方法更加得当,效果更加明显。
2014年12月,黑龙江省纪委启动省管干部“家庭助廉”活动,首批邀请50余名省直单位的省管干部配偶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通过观看教育片、听专题讲座,参观者深为震撼。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常城的妻子张琳的感受很有代表性:“以往觉得自己只要照顾好老人孩子,让他安心工作就行了,现在才发现,这远远不够。今后一定要严格自律,和爱人一同抵御诱惑,为党的事业负责,为家庭幸福负责。”
有反腐败学者指出,反腐倡廉建设需要配套性措施,需要打“组合拳”。就教育环节而言,针对各种对象采取各种形式的教育,都可能具有一定的效能,但不要指望立竿见影、包治百病。只要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受到震撼、引起警觉,就达到了促进“治标”的目的。实践证明,“家庭助廉”教育是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治氛围的必要手段,作用特殊,值得推广。
各方建言:“保洁”教育要注重实效
针对一些地方在开展家庭廉洁教育时存在的“两张皮”问题,时事评论员倪洋军认为:“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是离开教育是万万不能的。应尽量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体现生动、深刻,避免教育的片面性和简单化,不能搞形而上学那一套。”
浙江省杭州市委党校陈建中教授指出:“家庭廉政文化可以结合传统家训文化,构建符合现代家庭要求的家庭伦理。应该将廉政教育嵌入家庭文化之中,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发挥作用。”
河南省洛阳市政协主席刘应安建议:“倡导廉洁家风是一个持之以恒、潜移默化的过程,要谨防‘一阵风’的做法。应建立健全活动长效机制,使廉洁教育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家庭成员。”
中南大学法学院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满春教授提出,国家应尽快用法律的形式将包括家庭廉洁教育在内的反腐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强化监督和问责,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其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