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州海峡运输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及相关建议
2015-08-21陈娟安连彤
陈娟+安连彤
摘 要:本文从琼州海峡运输市场不正当竞争的产生背景入手,分析了两岸运输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及安全现状,并根据产生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提出了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及港航公司的安全管理提供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琼州海峡 不正当竞争 港口 安全
1.产生背景
琼州海峡运输市场是指在琼州海峡之间从事客运及货运的客船和客滚船经营的运输市场。其港口有广东徐闻县的海安港与海南省海口市的海口新港及海口秀英港,航程18海里。琼州海峡运输市场的运力是伴随着海南“绿色通道”反季节瓜菜运量的不断增长而发展起来的。
在琼州海峡从事轮渡运营的公司按地域分为广东和海南,整个海峡运输市场的运营模式经历了多次变革。从1990年9月11日起,为了保护本地市场,避免过度竞争,粤、海两省分别成立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峡办),实行“运力对等”的管理模式,即两省采取“对等”派船的方法参加运输。具体来说就是两省三港的船公司不管每月运载量多少(分旅客和汽车),每月由两省海峡办召开各船务公司经济平衡会,根据各自的运载量,已多装的一方在下月的班次中停航,让少装的增加班次来补偿。
在“经济对等”运营模式实行之初,确实为维护琼州海峡稳定畅通的运输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种“经济对等”的管理模式,在限制运力发展、制止不良的竞争方面,在特定的环境下,具有其存在的意义。但是,由于只考虑运量限制,却从另一方面保护了那些技术性能差、船龄高、档次低的船舶从中得到稳定的既得利益。其结果是,在“经济对等”的保护伞下,船舶得不到更新改造,而有能力的企业也无法投放先进、豪华、快速、舒适的船舶,造成新旧船舶生产收入一个样,旧老船舶反而经济效益更佳的怪现象。
十多年来,这种“经济对等”的管理模式,一直受到有关部门的质疑,直到2002年下半年,这种管理模式终于被打破,交通部会同广东、海南两省交通厅于2002年9月10日下发《关于改革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管理的通知》(交水发[2002]420号),文件明确规定:“取消琼州海峡客(滚)船运输广东、海南两省运力对等和经济对等的管理模式,自2002年11月1日起,两省不再对运输量、运输收入进行平衡”。取而代之的是实行“大轮班”,就是所有船舶按到港的先后顺序实行轮班配载。
2.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
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此,琼州海峡滚装轮渡运输市场争夺战正式上演。琼峡两岸各港航企业充分把握发展机遇,不断更新运力,完善自身的软硬件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各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但是,在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出现了一些违背市场规律和竞争秩序的恶性竞争现象,凸显出港口与港口之间、航方与航方之间以及港口与航方之间的尖锐矛盾。各方间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如下:
(1)客货源争夺是港口与港口之间矛盾的最直接表现。部分港口为了拉拢客户,纷纷打出“优惠”牌抢夺市场。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针对客车的免票优惠政策。表面看来,这种政策给客户创造了一定的利益空间,但实质上这却是各级部门明令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给港口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2)船舶挑车、拒载等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受单船利益最大化观念的影响,琼州海峡参与营运的客滚船普遍存在挑车、拒载等违规行为。根本原因是对方省份港口对船舶的不公平配载导致,为了保证各船利益均衡,船舶只能在归属省港口内挑选重车来填补损失的部分。
(3)抵港船舶在海面滞留的时间呈延长趋势。造成这一现象有多方面原因,海事局单向通航的交通管制措施、码头泊位吃紧等硬性因素是主要原因,但也有部分港口出于保护其所属船舶利益的目的,实行不公平的调配方式,利用自身的港口优势,无故延长抵港的其他企业船舶在海上滞留时间,而过久的等待,也容易使司机、旅客情绪变得极不稳定,进而更加剧了船舶航行的风险系数,甚至出现过愤怒的旅客辱骂、殴打船员的事件。
(4)琼、粤两省船舶打空率居高不下。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船舶打空航班为4414航班,总班班为45453,打空率为9.7%,而2012年广东船打空率为30%左右,海南船打空率为20%左右。如此之高的打空率,是海峡两岸港航企业长期恶性竞争的必然结果。
以上问题的出现均以客户的利益损失为代价,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客户的大量流失和港航安全管理风险系数的增加。
据相关数据表明,2013年10月,海口至海安过海车辆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672辆次,市场份额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过海旅客比去年同期下降28780人次,市场份额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而海安至海口过海车辆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361辆次,过海旅客同比下降23904人次。因此,不正当竞争降低了该航线的运行效率,使两岸的港航企业客流量和经营收入都有大量的减少。
3.建议对策
在当前琼州海峡轮渡运输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广东省海峡办等交通主管部门的协调下,两省港航企业多次召开协调会,讨论如何应对各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并提出一系列建议,以下是笔者提出的主要对策。
(1)加强政府干预,制定行之有效的市场制度和规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1月24日发布《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但部分企业无视《规定》的条款,开展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扰乱了琼州海峡滚装轮渡运输的市场秩序,增加了安全风险。
为了扭转目前两岸港口客滚轮运输市场竞争无序的局面,交通主管部门必须要以建立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为出发点,对港口运输市场开展全面的调查和整顿,现行已经出台的法规《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应在执法上重点督查,海事等监管机构要继续加强管理,对出于保护本港及所属船舶利益而进行不公平配载的行为和违反《规定》的其他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endprint
(2)建议在海峡办和湛江交通局等主管部门牵头下,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处理双方的港口调度问题,着重整治不公平调配的现象。作为为公共交通服务的行业,两岸港口需要有一个权威的协调机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并且运用相应的手段来规范双方的经营活动,当然主要包括港口价格和运营调度在内的市场行为,以此来有效保护港口行业的自身利益,但目前没有这样一个权威协调机构,能在海峡两岸联合开展稽查行动。
(3)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快理顺港口费率,制订易于核算、科学合理、统一执行的港口收费指导价,并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两岸港航企业,进行全面的费率整顿调查,找出问题所在。建议制定反映港口市场价格和价值基本相符的港口收费制度。
(4)为了改变目前海峡运输市场部分失控的局面,建议继续深化客滚船运输市场监管体制的改革,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离,推动职能到位,特别要海峡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建立统一的、开放的、竞争有序的琼州海峡港口运输市场体系,并相应建立与这个市场体系相配套的市场监管部门,使其具有职能统一、公平权威的特征,以期在琼州海峡滚装运输市场建立优胜劣汰、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运输环境,最终促进运力更新和结构调整。
(5)必须按市场经济的供求规律,认真规划港口建设,设计科学合理的泊位数量和方位,根据实际情况拓宽航道,这是解决琼州海峡港口运输市场竞争无序的物质保证。优化海峡北岸航道基础设施建设。防止盲目扩建。
总之,当前两省交通主管部门应尽快实行琼州海峡运输管理体制改革,重新定位其职能功能,制定竞争条款及规则,开展适度的竞争和持续发展,同时设立分工合理、职能明确的跨区域协调管理机构,制定公平合理的区域性法律政策,以理性方法化解不正当竞争的怪圈。希望本文可为两地港口相关部门、政府和港航企业提供一些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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