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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新海事

2015-08-21王锐丽叶俊勇

珠江水运 2015年13期
关键词:海事处锚泊珠海

王锐丽+叶俊勇

“大数据”、“云桌面”、“互联网+”、“物联网”……这些新潮的词语让“智慧海事”更增添了神秘。作为传统的水上交通执法,与信息概念的对接远不止于纸上谈兵,依托于三大核心技术,智慧海事搭建了一个开放而非封闭、复杂但不繁琐的监管服务平台。

而检验平台的优劣标准只有一个:是否可用?以及如何推广?据悉,广东海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的推广奉行的是“由点及面、全面布控”的原则,第一批试运行的三家单位分别是:珠海海事局、中山海事局、清远海事局。这三家单位的执行情况直接影响着智慧海事平台的全面推广,其关乎的不仅是海事蓝图,更多的是海事的信心。

半年来,珠海海事局的推广运用,让平台的运行“曙光初显”。

植入概念,从“无法理解”到“欣然接受”

像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智慧海事监管平台推行起来并非轻而易举。而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珠海,第一批试点在此,却也不无道理。除了具有河海交界的地理、地缘特点之外,珠海也具备智慧海事监管平台的硬件基础。一直以来,珠海局就充分利用VTS、AIS、CCTV、VHF等先进海事科技手段,加强辖区水域船舶动态监控,指导、配合现场巡航执法,及时向船舶提供信息服务,提升海事监管、服务和应急保障效能。

2015年初,“广东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试运行以来,珠海海事主动响应,深入挖掘、应用平台功能,稳步推进平台落地,全面促进珠海海事监管与服务转型升级。

经过半年的努力,平台在珠海海事从“无法理解”到“欣然接受”并使用。早在2014年12月,珠海局就成立了推进监管应急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专门派员参与广东局平台推广的策划、筹备,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协助完成平台操作用户手册编写工作,并分阶段制定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认真部署、细致落实平台的推广应用。

同时,该局强化氛围营造,引导平台应用深入人心。作为平台试点单位以来,各海事处及相关处室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加强平台推广使用的信息报道,编写各种场景下的平台应用实例,营造出使用平台提高现场监管工作效能的良好氛围,促使利用平台开展海事监管与服务的观念渗透全局上下,不断扩大平台应用的影响范围。与此同时,该局还强化推广指导,按部就班组织骨干培训。平台工作小组按照阶段性工作方案,首先组织各海事处及相关处室的业务骨干开展平台使用师资培训,再由骨干人员负责各自部门的平台使用实操培训及“一对一”辅导,并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专责小组,定期走访各海事处蹲点交流,检查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落实情况,辅助开展平台使用实操培训,指导解决平台使用相关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实操技能,使得执法一线80%以上人员熟悉掌握平台操作,为平台全面推广夯实基础。

为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行。珠海局在局内部强化单位试点,结合实际编写操作指引。为循序渐进推广应用平台,验证平台在海区、内河的监控效能,珠海局将湾仔海事处设为前期试点,对湾仔辖区水域实施平台布控,并结合辖区实际编写平台操作指引,为其他海事处的平台应用提供参考,继而全面铺开各海事处的平台试点工作,编写各自辖区的平台操作指引,迅速推动平台应用本土化。平台工作小组还定期总结、评估平台应用情况,认真查找自身应用及平台运行的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整理、汇总改进建议和用户需求上报广东局科技处,并对上报信息的反馈情况进行跟踪、核对,助推平台应用日益完善。

仅在2015年上半年,该局内网发布平台推广使用政务信息114篇、应用实例25篇。其中《深入挖掘智慧海事平台潜能,深度打造电子巡航升级版》得到广东局领导批示、肯定。相关处室、各海事处先后开展集中培训16次、参与培训人员258人次,执法一线80%以上人员熟悉掌握平台操作。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98条,已解决23条。珠海辖区已设置管控区域211个、设置重点船舶206艘。通过平台发现的违章船舶311艘次,行政处罚109艘次,其余通过VHF、短信给予警告并现场纠正。

目前,局属各海事处、海巡执法支队均已按照该局智慧平台推广使用工作要求,运用平台开展电子巡航,编写各自辖区的平台操作指引,运用平台对各自辖区水域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的电子监控,并严格执行“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平台使用操作指南”等工作标准,使得现场监管与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化应用,促使平台“落地生根”

广东海事局科技信息处处长王继洪,在第七期信息化现场监管培训班上,戏称这次耗资40多万的培训是“扫盲”行动,他指出,通过第一批试点单位的尝试,平台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无可比拟的优势,“到了可以全省复制、推广的时候了。”

平台在珠海海事局的“落地生根”,也许能管窥一二。

据悉,珠海海事局深化平台使用,第一步即是,建章立制,提升工作效能。经过平台应用的经验积累,珠海局组织编写了“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平台管理的权限管理、统一标识、规则运用、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平台使用操作,对原有的电子巡航工作指南进行修订,新增附件“平台信息服务工作指引”,形成“平台使用操作指南”,提出平台操作的分级电子巡航、重点管控范围、报警和异常情况处理、信息服务等要求;各海事处及相关处室按照“办法”、“指南”要求编写、完善各自辖区的“平台使用操作指引”和“平台使用操作工作制度”,细化监管重点、监管依据、管控流程、值班制度、信息发布、工作记录等具体事项,促进平台使用操作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提升现场监管与服务的工作效能。

第二步,深入挖掘,发挥最大潜能。通过深入挖掘和应用,平台在执法一线开展现场监管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对港珠澳大桥监管方面,对大桥轴向、导助航设施等进行标绘,对大桥施工水域、临时航路、临时候泊区等进行划定,实时掌握大桥施工水域的通航环境;将临时候泊区设置“限制锚泊”,只允许港澳小型船舶临时候泊,规范锚泊秩序;将九洲港、江海直达临时航路设置“水上斑马线”、“禁止锚泊”、“禁止掉头”和“禁止追越”,保障航路安全畅通;在大桥建设水上施工阶段,将大桥施工水域设置“限制进入”,只允许相关施工船舶进入施工,在大桥建设桥面施工阶段,将大桥施工水域设置“禁止进入”,禁止一切船舶进入,保障大桥施工安全。如出现报警信息,立即通过VHF、短信通知船舶纠正违章行为,或直接通知现场人员前往查处,实现了大桥水域的电子管控。

在对湾仔辖区监管上,将澳门三桥作为整体设置桥梁水域“禁止锚泊”、“禁止掉头”和“禁止追越”,将进港航道设置“水上斑马线”,防止船舶偏离航道,将桥梁非通航孔设置“禁止进入”,起到桥梁保护作用;对马骝洲水道的珠海大桥、横琴大桥、横琴二桥施工区、习惯锚泊水域、事故多发区等多个重点水域进行区域管控。根据报警信息及时发送安全提醒和指导现场巡查,迅速查处相关违章行为,大大减少了船舶搁浅事故的发生,有利于维护辖区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据统计,马骝洲水道2013年有5宗搁浅、均为海船搁浅,2014年有6宗搁浅、其中1宗为海船搁浅,2015年上半年未发生搁浅事故。

在对大型船舶安全监管方面,大型船舶进出港时,对高栏港主航道设置“水上斑马线”,对航道两侧警戒区设置“禁止进入”,如出现船舶偏离报警,通过VHF提醒大型船舶及时调整航向;如出现船舶进入报警,通过VHF通知擅自闯入航道的其他船舶驶离航道,保障航道单向通航,减轻人工监视的压力,显著提高了交通管控效能。对于LNG船舶,根据《珠海港载运液化天然气船舶安全航行规定》要求,在进出港时,对航道设置“水上斑马线”,对航道两侧450米警戒区设置“禁止进入”,保证船舶航行的安全距离;在靠泊作业时,对作业点直径300米范围设置“禁止进入”,对LNG船舶设置“豁免”,保障船舶作业安全。

高速客船管理方面:结合实际划定辖区客运码头水域,设置限速10节,严格控制高速客船进出港速度,保障港池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在高速船舶航行过程中,通过平台紧密跟踪船舶动态,如发现轨迹异常,及时通过VHF、短信发送安全信息,提醒船舶调整航向、航速,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渡运智慧监管方面:对辖区渡口渡船划定渡口水域,设置“水上斑马线”、“禁止锚泊”、“限制速度”等规则,如有其他船舶违章锚泊或超速,根据报警信息对违章船舶进行处理,并适时利用平台短信功能,向渡船以及穿越渡口水域的船舶发送天气状况、安全提醒和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提醒船舶船员明确职责,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渡运安全。

强化危防管理方面:利用平台强化水源保护,根据《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规定,划出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对于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禁止锚泊”规则,若有船舶在此区域锚泊,则会触发规则并报警,从而实现远程监管;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求禁止污染物排放,可以通过平台“决策分析”功能对相应区域进行统计,从而在发现违规排污时能够进行回溯,辅助调查。

巩固成果,未来之路“漫漫修远”

据了解,通过平台的深化和使用,提高了值守效率。针对辖区通航环境特点,结合船舶活动规律,设置重点盯防区域,定时查看平台报警列表信息,迅速确定现场巡查的出动时机,有效提高值守效率。

而在查处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瞒报违法行为方面,对辖区禁止作业码头设置“禁止进入”,根据平台报警信息,及时获取相关电子证据,定位、跟踪涉嫌违章船舶动态,迅速采取现场行动,查处船舶违法行为。同时精准打击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由于珠海局辖区涉及岛屿众多,水域辽阔,海区砂场现场监管难度较大。运用平台开展电子巡航,对辖区海区采砂区进行区域管控,通过平台AIS、VTS信号及智能监控功能,指导实施现场巡航,精准打击船舶违法行为。2015年上半年,通过平台应用的有力驱动,现场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同比降低现场安全监管成本的情况下,发现违章和查处船舶数量有所上升,保障了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在对珠海局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珠海局在平台的使用、推广、完善方面还在继续探索。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平台实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实操技能;继续加强信息报道和蹲点交流,保持平台应用良好氛围,提高平台应用水平;继续深入探索平台功能,研究解决现场监管实际问题的应用方案,最大限度发挥平台功用;继续做好平台改进意见与建议的汇总、反馈工作,建议优先处理完善平台功能方面的迫切需求;继续修订“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和“平台使用操作指引”,指导各海事处及相关处室落实相关要求,提升平台工作效能。

接下来,珠海局将继续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稳步推进智慧海事服务平台的应用,通过逐步完善平台数据,加强培训和蹲点指导,积极反馈平台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平台应用推广落到实处,同时全方位挖掘平台潜能,最大限度发挥平台的功用,全面促进珠海海事监管与服务转型升级,做好新常态下的智慧海事监管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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