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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2015-08-18杨鸣莺

商场现代化 2015年16期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制度微商

杨鸣莺

摘 要:随着微信在社交中的广泛使用,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微商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新的销售方式,微商具有与传统商业和电商截然不同的销售模式和宣传方式,因此也有自己的经济意义。在微商参与者逐渐扩大时,微商的弊端也逐渐显露:监管不严、广告泛滥。本文通过分析微商的含义和销售模式,以及发展过程中显露的问题,对微商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微商;维权;监管制度;第三方支付平台

一、微商的含义

微商是一种新兴的基于微信生态的社会化分销模式,是一种基于社会化媒体开店的新兴电商,是去中心化的电商形态。微商主要有两种模式:基于微信公众号的微商,即B2C微商;以及基于朋友圈开店的微商,即C2C微商。B2C微商由货物供应者(包括厂商、供货商、品牌商)提供一个微信上搭建的统一移动商城直接面向消费者,负责产品的管理、发货与产品售后服务。而C2C微商是由微客个人端实现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荐与朋友圈展示等。

微商是个人化为单位的,以自己的朋友圈和社交圈为圆心向外辐射。与传统的电商相比,微商具有以下特点:(1)进入门槛低,成本低;(2)它是基于个人信用的信用经济。可信度更高,微经济已不再是传统的商品经济;(3) 简化了管理。由于是基于微信为媒介的销售模式,极大地节约了雇佣的人力成本,提高了效益。

二、微商的发展史及现状

微商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囤货在朋友圈发布广告进行售卖。这个阶段是微商发展的初期,存在着许多的弊端,比如反复的暴力刷屏,牛皮癣一般的广告图,主要推销方式就是简单的晒单晒业绩。朋友圈容量有限,且许多消费者早已知道微商宣传的虚假性,微商简单粗暴的推销手段反而会引起朋友圈的不满。此外,在这个阶段微商销售的产品重合度非常高,大部分微商都销售所谓“爆款”,导致产品差异小,竞争力不足。

2.中介直销模式。在初期弊端显露之后,微商逐渐发展了一条新的销售道路,即自己充当沟通和接单的中介,由生产厂商直接发货,这种模式属于直销。微商无需负担库存成本,提高了收益率,但微商以朋友圈为依托,面对的消费者数量不足,狭小的市场严重限制了微商的进一步发展。

3.代理分销模式。在这一阶段,微商的盈利方式从单纯销售转变为了发展代理商和销售相结合。只要是在微商卖家的店铺中购买了一定金额的产品即可成为下级代理商,而下级代理商销售出产品即可获得一定的佣金,累计一定的佣金便可在卖家处进行提现。初始卖家通过发展代理商,扩大了产品的销售范围和市场,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微商原本固有的市场狭小的问题。

就百度指数而言,目前搜索微商相关关键词的人,已经是搜索淘宝开店等相关关键词的10倍左右,这个客观数据反映了微商被关注的程度已经不容小觑。微商商家已经超过千万人,各种微信店铺也已经过1000万,且微信卖货的信息流已经占到整个微信微信朋友圈的3分之一左右。除了整体销量还非常小,微商相关数据已经是很恐怖的庞大了。

三、微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1.受规模和市场的影响,微商销售品种较为单一。目前微商的主要产品是日化用品和快速消费品,其中以护肤。美容产品为主。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品种单一的微商无法满足自己多样化的需求,面对较为复杂的消费需求,微商并不是消费者的首选。

2.交易付款过程存在风险。和淘宝交易不同,微商交易主要以直接打款的方式为主,没有一个统一的第三方平台。这使得消费者付款存在巨大风险,违约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打击了微商的信誉,影响了微商的长远发展。

3.消费者数量有限,市场狭小。尽管微商通过开发代理商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但微商本质上仍是一种基于社交圈的个人化销售方式,个人社交圈有效,意味着市场总是处于不足的状态。微商往往难以把握推销程度,在朋友圈反复刷屏可能会造成好友视觉反感,使得市场的拓展难以继续。

4.销售模式不规范,虚假产品泛滥。微商的销售模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大多是微商店主自主选择,加上微商进入门槛低,造成微商市场处于混乱、无秩序的状态。微商市场狭小、规模小也意味着信息不足,使消费者难以凭借产品介绍来分辨产品的好坏,微商产品假货泛滥,良莠不齐。

5.法律监管不足,难以维权。目前并没有针对微商这一类商业模式的法律规范,加上微商使用直接打款方式,难以保留侵权证据,微商的监管十分薄弱,也由于微商是建立在朋友关系上,消费者想要维权往往很困难。

四、微商发展的建议

1.规范行业标准,打击虚假产品。微信官方应加强对微商信誉、销售流程的管理,出具规范细则,对虚假产品、虚假售卖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维护整个微商行业的生态健康。此外官方应建立起完善的售后反馈系统和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系统,加快微商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鼓励消费者对购买的产品进行反馈,提高服务水平。

2.建立安全统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交易安全问题是微商最主要的问题,微信官方应当向已有较大规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寻求合作,首先保证资金转移安全,并同时着手建立自己的支付平台,实现验货合格后付款,避免欺诈、虚假销售等行为。这不仅可以约束微商,也可以提升消费者安全感,保证微信购物顺利进行。

3.加强对微商的统一培训。目前微商由于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等原因,处于十分混乱的状态,销售模式、宣传模式没有统一的模板,导致微商行业杂乱无章。微信官方和微商主体应当注重从业培训,提升微商服务水平、销售水平,规范行业乱象。

4.朋友圈采取信息推荐机制。微商在朋友圈日益泛滥的刷屏,不仅容易造成社交反感,市场进一步缩小,还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好的印象。针对此类现象,微信技术人员应当开发信息推荐制度,帮助用户有选择地筛选有兴趣的商品,提高宣传效率。

参考文献:

胡巧荣.浅谈微商.智富时代杂志,2014年10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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