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时期网络环境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研究

2015-08-15芦熙斌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青海西宁810001

江西建材 2015年22期
关键词:程序性城乡规划城市规划

■芦熙斌 ■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青海 西宁 810001

现阶段公众通过网络参与到城乡发展规划中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网络作为一种新兴媒体极大的促进了公众参与政府城乡规划行为。公众参与到城乡发展规划中来是公民意识的觉醒,保障市民的城乡发展规划参与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完善公民参与制度建设是重要的制度进步和完善。政府对城乡发展的规划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但是目前城乡发展规划的公众参与度还远远不够,市民需要不断进行高层级的参与度研究。

1 网络与公众参与的关系及影响

1.1 网络与公众参与的关系

网络环境不同于传统社会环境,网络高速发展使得社会传播途径和传播效果呈现出了新的特点,首先互联网发展让人与人之间交往呈现出了新状态,互动性远远超出原有的社会交往形态,媒体传播短平快,人与人之间交流成本很低,效果却不属于传统的交流媒介,互动性增强有助于增强人际交往的平等性,人与人的交流不在受制于传统媒体的制约。每个人都是信息传播主体,每个人都是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都可以对这个社会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众多的信息传播者导致了互联网信息传递的无序性和复杂性,许多无用信息充斥网络,给信息的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网络接受者接受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传统媒体已经不能把信息的接受者当成具有高度一致性的群体,找出不同细分受众的特征,进行分类传播才是当下的主流,信息的接受者同样有自己的自由,可以选择接受高度不同的信息。由于信息的传播具有速度快,成本低,受众广的特点,一旦信息呈现爆发性的传播就有很强的煽动性,有个别人和组织利用网络的这种特性发表极端言论,进而达到在自己的非法目的。

1.2 网络对公众参与的影响

首先,网络的特性决定了网络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的合法言论,不同的社会群体、个人、组织其言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得到呈现,这与传统的媒介和信息传播过程有着很大的区别,传统的媒体可以充当信息的筛选器,把不符合他们的规则和价值观念的信息过滤掉,人们的意愿表达受到了影响,当下互联网的发展使得这一传统局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互联网成了公众意见的表达平台,媒体的发展让这一特性显得更加的明显,在这一过程中又出现了因不同的利益群体结成的非正式联盟,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其次网络上的市民社会受网络发展影响逐渐形成,网络开始形成了一种有别与官民二元文化的多元文化,一种超出了地域限制的网络市民社会,新的传播媒体给大量的网络参与者提供了技术保障,人们可以借助网络社会的人际关系跨越地域空间的限制,组成因共同爱好、兴趣、需求的市民结构,这些网络市民存在于虚拟社会中,现实社会能否接受关键在于他们对现实的冲击和影响。再次互联网形成了交往的平台,公众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与不同的利益群体进行沟通,但是互联网的虚拟特性又让这些具有一定利益共同体的网络市民容易出现不稳定性。

2 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问题

公众参与可以分为程序性参与和非程序性参与,其中程序性参与存在保障制度不完善问题,《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公众参与到城乡规划的设计中来有一个不是清晰的约束,仅仅停留在原则性要求层面,法律没有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提出明确的要求和限制,是对不成文的规定或者行业地域习惯,一般情况下由规划的主要负责单位执行座谈、访谈、问卷等方式向公众搜集意见,作为规划的参考,这一过程公众有很大的被动性,不能对规划执行和设计起到实质性的影响,公众质疑城乡规划的合法性,却不能通过恰当的渠道表达诉求。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决策信息与决策主要机构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城乡规划前期没有设计一个允许公众参与的机会,大部分属于封闭设计,公众参与的阶段都是无法对方案产生影响,调研和方案评估阶段存在宣传不到位的情况,公众在项目规划前期不知情,规划实施中涉及到自身利益时责怪相关单位没有把信息公开到位,行政救济制度不够健全,当规划决策出现公众参与问题时,缺乏有效的补救措施。

城乡规划过程中,非程序性参与信息真实性无法保证,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核实个人真实信息难,虚假信息泛滥,海量信息下人们无法分辨信息的真假,容易受到虚假信息的干扰,虚假信息在互联网技术的伪造下更加具有煽动性和快速传播性。非程序性参与城乡规划不易阻碍城乡规划的正常进行,由于我国处在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高速阶段,规划执行部门在规划的特定时间会开放公众参与的空间。其他阶段基本不存在公众参与的可能性,互联网能够保证公众随之参与到规划中来,但是过度的参与导致城乡规划效率大打折扣,如果对随意干涉政府行政规划的不良习惯不加管理,这将成为今后城乡规划公众合法参与的重大隐患。

3 完善城乡规划的途径

增加程序性参与的层次性。城乡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让公众依法有序的参与到城乡规划建设中来,程序设计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为了提高效率可以采取新媒体互动平台,形成程序性和非程序性参与的综合性平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公众参与的前期重视参与的持续性,后期保持参与的公众性。

应按照城乡规划制定、审批、实施、评估和修改的过程,提出对各个阶段中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参与流程、参与的技术与方式以及参与效果的认定等的具体要求,从目前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情况看,特别应当强化规划制定前期和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以落实前置性原则,提高公众参与的效果;补充关于规划实施评估阶段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实现城乡规划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在现有的《城乡规划法》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对于规划决策己经做出的情况下的规划救济制度,明确规划争议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具体程序。另外,应适当放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对于申请复议和诉讼条件的限制,提供一个相对宽泛的城乡规划申诉范围。城乡规划申诉的主体应当包括在规划实施阶段权利受到实际影响的行政相对人,以及在规划编制、修改阶段知情权、参与权利受到影响的行政相对人。搭建基于新媒体的城乡规划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平台优化公众参与的程序设计,构建“上”、“下”有机衔接的公众参与格局。

4 结束语

城乡规划公众参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得到社会关注,网络对于公众参与的作用也不同于传统沟通媒介,多元化、平台化、市民化的网络平台给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提供了更多渠道,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优化公众参与、构建良好互动平台,可以引导公众有序合法参与到城乡规划中来是今后工作的方向。

[1]叶芳芳.“新媒体时代”的公众参与何从何去——从番禺垃圾焚烧事件看新媒体驱动型公众参与[A].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南京市政府.转型与重构——201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南京市政府,2011∶11.

[2]黄莹,王希希.利益博弈下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北京新城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模式的探索[J].北京规划建设,2009(S1):156-159.

[3]石莹怡.城市规划公众参与中媒体效应的运用——以广州海珠桥南广场地区旧城改造规划公众参与为例[A].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划创新:201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重庆市人民政府,2010∶14.

猜你喜欢

程序性城乡规划城市规划
新形势下的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
新形势下的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
论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城乡规划中常见问题与解决措施探讨
生态景观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探索
肝细胞程序性坏死的研究进展
程序性细胞坏死及其信号通路
城乡规划
浅析程序性知识教育游戏设计
浅析城市规划中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