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效益分析及对策探讨
2015-08-15刘煜
刘 煜
(山西省汾河灌溉管理局一坝分局,山西 太原 030002)
1 灌区概况
潇河灌区始建于1950年,位于山西省晋中盆地东北边缘,潇河流域西端,潇河干流出山口的平川地区,受益范围包括晋中市的榆次区、晋中开发区、太谷县和太原市的小店区、清徐县等2市5县(区)11个乡镇134个行政村,为清洪两用、井渠结合灌溉的灌区。控制耕地面积2.6万hm2,有效灌溉面积2.216万hm2。灌区现有农业人口20.51万人,是山西省主要的粮、棉、蔬菜生产基地。灌区运行60余年来,为改善受益区农业生产条件,保证灌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稳步推进灌区小康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灌区工程由渠首引水枢纽、灌区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组成。干渠2条,全长46.28 km,其中民丰干渠17.14 km,控制灌溉面积1 083万hm2;民生干渠29.14 km,控制灌溉面积1.133万hm2;支渠8条,总长90.17 km;干、支渠系建筑物541件,斗农两级渠系建筑物5 515件。
2 节水改造工程规模及实施情况
潇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干渠防渗整修34.144 km,渠系建筑物改造34座;支渠防渗整修86.68 km,渠系建筑物改造135座。
为确保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顺利推进,节水改造项目部不断强化组织管理,严格质量管控,有效提高工程项目的科技含量,认真遵循国家《关于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规范要求,大力推行并全方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模式,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综合效益十分显著。
3 工程效益分析
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涉及晋中市榆次区、太原市清徐县2县(区)、4个乡镇、33个行政村、1.8万农户、7.5万人。工程实施后,灌区骨干工程的灌溉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进一步发挥了现有灌溉工程的作用,灌区节水灌溉工作得到有效推动,灌区水资源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当地地下水长期超采的局面大大缓解,灌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一是灌区保障农业生产的能力大大提高。灌区灌溉面积占受益区总耕地面积的85%以上,在很大程度上对受益区的农业生产起着重要作用。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使骨干渠道引水能力逐步恢复和提高,水毁事故大大减少,维修养护费用降低,水的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改善灌溉面积0.353万hm2。受益区2014年每公顷耕地平均粮食产量6 840 kg,比1998年每公顷增加2 325 kg,单位面积粮食提高率51%,对灌区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是项目区内节水效益显著,水的利用率明显提高。随着节水改造工程的进行,骨干渠道防渗能力和利用率大大提高,特别是一些老旧渠道、闸阀的改造,渠道跑、冒、滴、漏现象大大减少,工程运行状况明显好转。节水效益逐步显现,渠道引水能力逐步恢复和提高,溉水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36提高到0.53;渠系水利用系数由0.485提高到0.57,渠道输水时间缩短了6.5 h,年均节水209万m3。渠道水利用率提高到80%;受益区内灌溉周期不断缩短,由1998年的150 d缩短到2014年的138 d。
三是生态效益十分显著。通过干支渠道的防渗改造,高标准衬砌渠道,提高了防渗率,彻底改变了渠道垃圾成堆、杂草丛生等情况,在有效改善渠道工程设施的同时,为渠道沿线村民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高标准衬砌渠道,减少了渠道水的渗漏,提高了渠系水的利用率,促进了田间的生态效益。同时减少了地下水开采量,节省了大量的水资源,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保证了农业生产,改善了灌区生态环境,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是改善了工程运行条件。“十二五”期间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干支渠道防渗整修累计可达68.11 km,建筑物改造90座,建筑物的工程面貌和干支渠道等骨干工程的运行质量得到了很大改善。
4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目前潇河灌区项目中央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省市级配套资金未能全部到位,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使已完工程无法验收。
二是成本水价不到位,工程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2008年,对灌区农业灌溉水价进行了重新测算,水价成本为0.46元/m3,而物价部门核定的水费标准为0.14元/m3,执行价仅占供水成本价的40%,低廉的水价偏离了实际成本,严重影响了灌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议灌区水价改革与灌区用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结合起来,使成本水价落实到位,以法规形式明确由同级财政对水管单位实行补贴。
三是维修养护资金不足。随着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的逐步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主体地位由农村集体组织转变为管理单位自行管护,灌区每年只能投入少量资金解决部分影响灌溉引水的应急问题,绝大部分维修养护资金根本无力解决,灌溉引水效益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建议上级部门对灌区的维修养护工程出台相应的实施政策,把这部分资金列入生产成本中核算,明确由财政部门予以补贴,以减轻农民负担。
四是末级渠系老化坏损严重。灌区与骨干工程配套的斗农渠系大都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标准低,病险隐患多,损坏老化严重。同时,由于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不适应,导致灌区资产权属不清,工程管理维护责任难以落实到位,乡村因取消农民义务工而无力进行修护,严重影响节水改造工程效益的进一步发挥。建议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规划工程建设,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灌溉用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