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相亲节目的伦理学探析
2015-08-15陈龙
陈 龙
(同济大学,上海 200092)
改革开放以来,电视相亲节目在我国曾几度热播,它在较好地满足青年人的情感需求和大众文化生活需求的同时,也给社会主流价值观和伦理道德带来强烈的冲击和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对电视相亲节目作伦理学的反思和分析,对于全面认识和把握这类节目,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进行必要的伦理矫正,推动各媒体、网站婚恋交友类节目或栏目的健康发展,无疑是有意义的。根据我国现阶段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要求以及电视媒体的特性,本文试从分支伦理学视角对电视相亲节目作个体伦理、婚姻伦理、家庭伦理、社会伦理以及媒介伦理、消费伦理多维度的探析与透视。
一、个体伦理分析
作为电视相亲节目主体的嘉宾都是作为个体出现的,对其作个体伦理分析是首先和基本的。个体伦理是作为个体的道德主体在与他人、与社会的交往中产生的伦理关系和道德活动。“所谓个体道德活动,是指个体为了完善自身,培养道德情操,坚定道德信念,通过自觉、自由地选择而进行的活动。个体道德活动的主体是个人,对象是个体和群体的关系或观念,目的是要达到自身道德境界的提高、道德人格的完善”[1]P653。个体伦理高扬人的主体性,通过个体的道德活动,展示人的需求、个性和才能,完善个体人格,反映道德境界和水平,并以此来影响周围道德风貌和环境的改变。这在电视相亲节目的活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应该说,从建构个性追求和私人幻想来说,相亲节目是有积极意义的。“从追求个性自我价值立场上看,相亲节目成了这个时代多元价值观汇聚与自由表达的文化空间,成了允许真实表现个性追求与私人幻想的绝佳场域。从这方面来说,相亲类节目发挥了正面积极的文化建设意义。”[2]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强调个性的彰显与张扬。在一定意义上,相亲节目提供了平民百姓真实展示自我的舞台,可以彰显个性,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意见。敢秀敢为,能爱能恨,充分地展示自我,彰显了80、90后年轻人的鲜明个性。其二,大胆放开私人空间和领域。在我国传统文化里,恋爱是人们最神圣、最隐秘的私人空间,一般是禁止他人侵入和不向外人公开的,是情侣双方的私事。但电视相亲节目一反隐秘、含蓄和委婉的传统,将这一私人空间搬上荧屏,公开表达和讨论,这有利于年轻人排解心理压力和烦恼,避免禁锢自己,放飞思想和梦想,变得更加开朗和活跃,展示青春的美好与灵动。其三,密切人际关系和交往。进入信息社会,虽然人们交往更加便利和频繁,但工作节奏快,生活紧张,发展压力大,再加上区域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宅男”、“宅女”也不少,“剩男剩女”的婚配成为社会问题。电视相亲节目把原本很难有交集的男女青年聚集起来牵手和讨论婚恋问题,这无疑有利于拓宽交际范围,增加交友机会。虽然有的“宅男”在登陆相亲节目后,屡屡被拒绝,但是在《非诚勿扰》第316期节目中,也有着网络原画师“宅男”杨成杰与刘五朵成功牵手的案例[3]。即使不能牵手,但能够相互认识、了解,表现和锻炼自己,这对增加个体见识和经验,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个体伦理涉及到个人的品德建设,具有自我约束、自我调整、自我教育的特点。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都只有首先自尊、自重、自爱、自律,加强个人品德的修养,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与群体、与社会的关系,才能得到别人和社会的尊重和理解。从这方面看,电视相亲节目男女嘉宾个体均较忽视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过分张扬自我,这就不能不具有负面或消极的伦理意义。一是表现为过分的宣泄性。电视相亲固然要了解和被别人了解,主动积极,彰显个性是完全必要的。但时下有的电视相亲节目男女嘉宾却一味地突出和宣泄自己,不能很好地把握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男嘉宾通常炫富、显才能,油嘴滑舌,喋喋不休。女嘉宾一律低胸超短,飘然出场,神态妩媚,语言往往激烈甚至“毒舌”。过分地宣泄自己,缺乏真正平等的交流与讨论,缺乏对他人的尊重。或是语言暴力,嘉宾出语屡含嘲讽、挖苦,以显示自己的优越和强势;或是自曝“丑闻”、“绯闻”,恶意炒作,吸引受众眼球;或是大谈自己的非凡经历,显示自己的大爱孝心、拼搏奋发、光辉业绩等。在这种公众平台上显示自己“超群”,就有恶意炒作之嫌,让观众看了不舒服,社会也多了一份浮躁和浅薄之风。二是表现为过度的颠覆性。无论娱乐节目或相亲节目,应该生动活泼、雅俗共赏,不必有太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教化功能,但却不能没有底线,颠覆公认的准则、规范和常理。为了表现自己,有些嘉宾的话题屡闯禁区,“把无耻当可爱,把隐私当噱头”,完全不顾公众的底线;为了追求高收视率,有的节目也放弃自己的坚守,不断推出“雷人”嘉宾、“雷人”观点、“雷人”场景。违背基本道德规范和公共准则的颠覆性,不是个体道德的高扬,而是个人品德的低下,这对个人的成长,对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都是有害无益的。三是表现为过多的表演性。自我展示关键在于展示真实、积极、进取的自我,而不是矫揉造作、故作多情,表演虚假或膨胀的自我。今天的电视相亲节目与10多年前的相亲节目更想牵手成功不同,有不少男女嘉宾其目的是借这一平台来亮相、做秀和表现自己,而非真正一门心思地寻找人生的另一半,以至于有人说“想出名去相亲”。现在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种“出名趁早”、“越出格,越有名”的浮躁风气。通过电视相亲,有的“出格”靓女嘉宾知名度火爆,使本无特殊才能、默默无闻的她们迅速走红,甚至以明星似的身价到处签约。这就有违个体伦理修养强调自爱、自重,尊重他人的意义了,不能不受到社会贬斥和批评。
二、婚姻伦理解读
婚姻伦理是社会伦理道德在婚姻关系上的体现,是婚姻当事人建立、缔结、维系或解除婚姻关系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表现为婚恋观、爱情观、家庭观和夫妻互爱等伦理关系。“夫妻伦理关系的协调,可以说是家庭美德建设的关键所在”[4]P333;而婚恋观则是青年男女婚前的婚姻伦理道德最集中的体现。电视相亲节目的婚恋观是当事人价值观、人生观在婚姻、恋爱问题上的表现,折射出这些当事人对人生意义的理解和不同的价值取向。婚姻作为电视相亲节目的主题,其婚恋伦理的引领和导向尤为重要。
在婚姻伦理关系上,电视相亲节目值得赞赏和肯定的是,首先相亲节目在电视上讨论社会关注的婚姻问题,男女嘉宾敢晒、敢亮自己的婚恋观,这是对传统婚恋形式的一种探索和创新,是借现代传媒手段丰富婚恋的一种形式。节目如果办得好,处理得当,能给青年人婚恋以忠诚的指导,是理应支持和富有生命力的。同时,电视相亲节目坚持了现代婚姻最基本的准则,婚姻自主,择偶自由,没有家庭和外来因素的不当干预。当事人可以尽情展现自己的爱情观念,现场没有父母的绝对建议,仅有嘉宾提供的情感引导。在运作上,相亲节目自愿报名,自愿参与,自我展示,自行决定取舍。拿《非诚勿扰》来说,它每期有24位姑娘可对其心仪的男生进行选择,选与不选、爱与不爱、成与不成,这里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自主自由,命运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且,与传统含蓄委婉的表达方式不同,男女嘉宾大都主动积极,大胆追求和表白,勇敢追求自己心中所爱。这对旧的传统婚恋形式是一种有力的冲击,有一定积极意义。
但是,在婚恋观的核心爱情问题上,以及择偶标准、择偶方式等一些关键问题上,电视相亲节目的负面影响和消极伦理意义尤其不可低估。首先,是婚恋观扭曲,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婚恋价值观大行其道。传统、健康的婚恋观重在注重当事人的人品、才能和两情相悦,这是千百年来包括当代推崇和恪守的基本婚恋观。但在有的电视相亲节目中,“情感货币化、商品化”频出,亵渎人间最美好的感情,这与主流价值观和健康的婚恋观完全不相容。婚恋期待在于两人用诚实劳动去创造未来美好幸福的生活,但在有的相亲节目中却推崇享乐主义,追求吃好、穿好、玩好和个人物欲的满足,及时行乐。如有的女嘉宾频曝自己喜欢超前消费,喜欢逛商场,购名牌,买高档消费品和奢侈品。有的男嘉宾说自己日常消遣就是泡吧、玩车、炒股等。“拜金”、“享乐”在相亲节目中被刻意追逐,这与传统婚恋观倡导的艰苦创业、勤俭持家大相径庭。其次,是择偶标准畸变,放大郎“财”女貌的择偶观。择偶标准确实各有不同,有志同道合、郎才女貌、夫贵妻荣和郎“财”女貌等等,但作为社会主流的标准是重人品、能力和志同道合。相亲节目比较多地放大和推崇郎“财”女貌,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公然声称“婚姻毕竟是物质的”,于是,要嫁就嫁有钱人,要嫁就嫁“高富帅”,要择就择“金龟婿”等,几乎成了许多人的择偶标准。不少女嘉宾张口月薪年薪,闭口名车豪宅。言谈中太看重房子、车子及其归属和财产的分割等,使原本纯洁、神圣的爱情变质、变味,其本质是一种物质主义“媚富”的价值观。难怪有观点认为“虽为相亲节目,却真情匮乏,真爱难寻”。再次,是择偶方式娱乐化,文化娱乐主义和物质主义在电视相亲节目中占有上风。在婚恋中,择偶方式与娱乐结合古已有之,特别在少数民族甚为流行,如通过山歌对唱、舞蹈等来抒发感情,找到自己的心仪等。电视相亲节目以娱乐的方式出现本无可厚非,但不能喧宾夺主,使情感诉求被过度的娱乐消解,变成玩游戏,忽视真正的情感交流。电视相亲成功率低,一方面是本来这种“一见钟情”的方式多不靠谱,缺乏深入了解,未知的因素太多,不可能在舞台上速配成功。另一方面,由于其重在制造话题、冲突和笑料,使原本慎重的婚恋主题过分娱乐化。由于男女嘉宾无法在短暂的时间和娱乐环境中进行真正的情感交流,其目的就变成了如何展示和表演好自己,婚恋的真正目的被异化了。
三、家庭伦理审视
家庭伦理是“规范家庭生活、调节家庭关系和鼓励或约束家庭成员行为的道德准则”。它“既是家庭生活质量的保障,又是形成良好道德风尚的根基”[4]P307。“家庭是一个‘伦理实体’和社会的伦理细胞”,“一切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都必然这样或那样地反映到家庭中并不同程度地受到家庭关系的制约和影响”[1]P456。一个社会如果有了家庭的安宁,就会有社会的安宁;有了社会的安宁,就会有国家的安宁。良好的家庭道德有利于形成优良的家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电视相亲节目主角是青年,但每一青年男女的背后都有若干中年和老年,因此相亲节目可以同时吸引家庭的老中青三代。这其中蕴含着重要的家庭伦理关系。
青年人的婚恋问题,是一定时期家庭生活极为重要的问题。没有家庭不关注自己后代的婚姻问题的,因为这是长辈的责任,也涉及家庭的和睦、幸福与未来发展。电视相亲节目搭建新的交友平台,不失为现代相亲的手段之一,有助于为家庭分忧,缓解长辈的期待。电视相亲热的背后,是“大男大女”、“剩男剩女”择偶的困难。传统的相亲方式,主要通过朋友或媒人牵线搭桥或父母推荐,如果多次不成功的话,容易使青年人厌烦和反感。而通过电视、网络等新的形式,既方便易行,又高雅时尚,容易得到青年人的青睐。电视相亲节目迎合了参与主体青年男女的情感文化心理,同时也满足了父母对儿女的婚姻期待。婚恋不仅仅是单身男女一个人的行为,而且是事关整个家庭、家族的利益乃至社会的发展,不仅父母辈关注,祖辈关注,兄弟姐妹和亲戚朋友也都关注,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共同话题,这也是这类节目收视率高、影响广泛的一个重要原因。家庭可以通过电视相亲节目的窗口,了解当代青年的婚恋上的看法、标准、要求、偏好以及家庭应提供怎样的帮助和服务,有助于消除隔膜和“代沟”,从而密切家庭关系。电视相亲节目的服务和实用价值,在家庭方面尤为明显。当年一些上节目的男女青年也确有速配成功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但不容置疑的是,电视相亲的速配形式,以及有的电视相亲节目在家庭关系上讨论的一些话题,如财产关系、家庭矛盾、夫妻感情、裸婚等,所表现的价值和情感追求,对人们的婚恋价值取向,特别是家庭美德的形成有诸多不良影响。一方面,“速配”对传统的家庭伦理和婚恋模式造成冲击。电视相亲节目集中狭小和短暂的时空,要把来自天南海北的男女嘉宾,通过非常有限的了解牵手搭配成功,其难度和风险性是很大的。婚恋是一个长期培养感情和磨合的过程,相亲节目推崇的是“一见钟情”的方式,容易受到家庭的质疑。同时,尽管现代婚恋不再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却不能忽视家庭对婚姻的指导。如果仅仅通过节目的短暂时空就“私定终身”,难以参考到家庭的意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慎重、不可靠、不可推崇的婚恋形式。另一方面,以物质为中心的婚恋观对家庭美德的培养和形成构成损害。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至少应该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4]P307但有的电视相亲节目讨论家庭关系取向上却有悖于家庭美德建设。比如,把是否有钱、有房、有车作为婚恋前提来公开讨论,会徒然增大家庭特别是父母的压力;结婚后是否与父母同住就涉及到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问题;婚前财产公证的话题也涉及男女平等、夫妻关系;以消费主义为特征的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关系到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等。而在这些讨论中,不少电视相亲节目多倾向物质方面,两性情感蜕变为可以和金钱等价交换的物质品。物质至上、唯金钱论的言行屡曝频出,对形成良好的家庭关系,构建和美家庭产生负面效应。而未婚同居、“闪婚”等不仅是对中国传统家庭观念的冲击,与现代家庭观念和家庭美德建设也不相容。因此,加强整治和导向势在必行。
四、社会伦理评析
广义的社会伦理是指一般社会道德,本文所讲的是狭义的社会伦理,即社会共同遵循或遵守的主流价值观和社会公德。社会主流价值观是社会倡导的、多数人认同的主流意识形态,它反映了人们的共同愿望和要求,为社会普遍认同和遵循。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和理论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的“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P32,就是我国当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4]P192,是一种低层次的道德要求,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一个社会,如果动摇了主流价值观和最起码的道德,整个社会道德的大厦就会轰然倒下。
在社会主流价值观和社会公德层次上,电视相亲节目的积极作用突出表现在促进社会思想活跃和解放,形成自由、平等的价值观。通过电视相亲节目,嘉宾们成功地秀了自己,有力地培养了平民意识、开放意识和竞争意识。公众通过电视相亲这种娱乐性、参与性节目的收看和互动,拓宽了视野和思路,也逐步培养了平等、自由、公正、宽容的意识。这都对传统封闭落后、安于现状、僵化保守的思想观念形成了有力的冲击。从现代社会的娱乐消费语境角度看,电视相亲节目将个体言论放大和公开化,反映时代对非主流的思想需求,有利形成多元价值观和活跃的舆论氛围。这说明,电视绝不仅仅是娱乐工具,还是一种创造现代人心灵家园、改变整个社会生活情境的力量[7]。同时,透过电视相亲节目的窗口,人们可以了解到当代青年人的思想动态、价值取向以及面临的种种困难,反映青年人在价值观、道德观上存在的问题。相亲节目凸显的当代青年生存和工作中诸多困境,节目所折射的房、车、钱、就业、教育、家庭等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中国式焦虑”的反映和表现,有利于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解决青年人面临的问题。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目前电视相亲节目最突出、最重要的问题,却在于挑战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底线,其负面影响和作用更明显。第一,是主流价值观受到严重挑战。电视相亲节目在导向上,明显放大了非主流价值观,削弱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支撑,消解社会的凝聚力。在过去火爆的一些相亲节目里,一些嘉宾的言论极其“出格”、“劲爆”:引发许多争议的拜金女马诺“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后笑”,东施效颦的朱真芳“豪宅与幽默男友,选择前者”,以及“没有5克拉以上的钻戒不要嫁”等,使“拜金”、“炫富”成为一种公开的价值取向,直接挑战社会主流价值观。而这些“拜金女”、“物质男”、“富二代”的言行,不仅没有受到抵制,反而身价火爆。毫无疑问,当今主流价值观崇尚富裕,并非“越穷越革命”,但致富要通过诚实劳动得来,而不是坐享其成“傍大款”、“坐宝马”、“得钻戒”;当今主流价值观也追求个人幸福,享受应有的物质成果,但拒绝享乐主义、贪图安逸、纸醉金迷;当今主流价值观讲究适度消费,并非当苦行僧,但拒绝奢靡、一掷千金。而“拜金女”、“物质男”们的表演,却使原本勤劳致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和传统丧失殆尽,严重恶化了社会风气。第二,是社会公德底线被不断突破。社会公德作为最起码的道德规范,要求每个社会成员应当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娱乐是社会大众需求的一种趋势,电视相亲节目需要有“看点”。但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却不能忘记自身的社会责任,宣扬假恶丑。然而,有的电视相亲节目却步入丑恶不分乃至“显恶嗜丑”的误区,以“示丑”为乐,以“恶搞”为荣,甚至成为审丑的“狂欢”;有的“恶语伤人”,语言暴力充斥节目,缺乏平等交流和文明礼貌;有的女嘉宾频出“丑闻”、“绯闻”,恶意炒作自己,屡屡触及到公众自重、自爱的道德底线;还有的刻意制造敏感话题,刺激公众的窥视欲;有的嘉宾为追求出名、轰动效应而不惜自曝个人隐私,丧失人格尊严,突破公德的底线。人是社会的人,总是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生活,不能放纵低俗的言行,渲染恶俗的环境,忽视公众的感受。第三,是恶化社会风气和文化环境。电视相亲节目传播不健康道德观和价值观,对社会特别是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一项专门针对真人秀相亲节目的网络调查显示,高达71.6%的受调查者认为此类节目“对社会道德和风气”有害,更有74.5%的受调查者认为这些节目给青少年带来有害影响[8]。有的相亲节目宣传的是拜金,可使拜金主义流行;张扬的是个人,可使极端个人主义扩张;炫耀的是富有,可使追求财富成为唯一目的;追求的是享乐,可使享乐主义大行其道;体现的浮躁,可使浮躁病得到蔓延,这都会严重误导年轻人。而且,这种言论和语境的流行传播,如不加抑制,见丑不丑,见怪不怪,就会形成恶劣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使公共空间被庸俗价值观、道德观所充斥,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构成不良影响。
五、媒介伦理探讨
媒介伦理是媒体与社会、与个人交往中产生的伦理关系和道德问题。美国罗伯特·拉罗斯教授等认为,媒介伦理是关于职业传播者在他们的行为可能对他人产生消极影响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行动的指导方针或者道德的规则。他认为,传播媒介的主要伦理问题是围绕着准确性和真实、公平与处置责任,以及媒体主体的隐私来进行的[9]。一般地说,媒介伦理主要包括媒介伦理原则、媒介道德规范、媒介道德义务以及承担媒体使用不当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后果等。媒体有言论与传播的自由,但必须真实准确,承担媒体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电视相亲节目利用电视这种现代传播最普遍、最广泛、最生动的媒体,能对社会、对观众产生深刻和广泛的影响,因而必须承担起更重大的媒介伦理责任。
毋可讳言,电视相亲节目在充分运用传媒手段,坚持平民化路线,保持娱乐化风格,体现参与性特点,触及热点话题方面是获得了极大成功的,吸引了大量受众,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和效果。首先它命名很浪漫,定位不断创新。《我们约会吧》、《非诚勿扰》、《爱情来敲门》等,看栏目名就足以把受众的胃口调起来。像《非诚勿扰》与以往的相亲节目相比,已有很大区别,被定义为“新派相亲交友节目”。它以时尚、婚恋的真人秀为定位,以20岁到30岁左右的单身青年为参与核心,其“交友”也扩展了过去电视相亲节目以寻找结婚对象为目的的主题。男女嘉宾气质各异、大胆直言,讨论与婚恋相关的大量话题,也因此获得不同目标的观众群。其次,内容有吸引力,体现平民特色。一档好的电视节目,如同一部畅销的文学作品,不管你笔下写的是什么,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呈现,若能像一面镜子,投射出社会的人情百态,就不怕销不出去,得不到关注和讨论。电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等成功的关键,在于节目所呈现和植入的话题,切中当前社会流行的焦点、热点问题,呈献给人们的不仅仅是年轻人婚恋交友的选择,它同时涉及到家庭、金钱、财产、城乡关系、地区发展等一系列问题,是许多人在特定情境中真实人生的体现。再次,它的形式鲜活,极具冲击力。主持人一般有较高的知名度,会组织、会调动、会调侃,像孟非等在娱乐界本来就很有声誉,而相亲节目的主持又使他们更火。男女嘉宾大多是帅男靓女,青春,有活力;场地豪华、服装时尚、装扮个性;语言大胆、劲爆;动作开放、夸张,这都会吸引受众的眼球。同时,相亲节目坚持平民化的特色和路线,使其较少媒介歧视,没有刻意授予谁的话语权,没有“弱势群体”,大都能赋予每个嘉宾平等的话语权。至于节目展开和交往过程中,体现的话语权的争夺,强势和弱势的分化,那是另外一回事。
然而,电视相亲节目在媒介伦理上存在的问题也甚为突出和严重,其不真实,不负责,形式雷同,缺乏媒介职业道德更是为社会所诟病:一是违背真实性原则。作为传媒人、制作人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首先是必须真实、准确、可靠,而不能造假、虚伪、歪曲。因为传播虚假的内容、信息,编造杜撰事实或片面取材,夸大或刻意隐瞒、歪曲真相,都必然误导受众,产生严重的不良社会后果。电视相亲节目在遵守真实原则上暴露的问题,“有身份造假”。有的相亲节目打着“真人秀”的招牌却是“假人演”。有网友指出,有相当一些外表突出、言辞劲爆的女嘉宾被揭发、证实为已婚女性,或是模特“托儿”。所谓小饰店老板、煤老板的女儿、火锅店老板娘都不过是兼职模特、在校学生、临时演员而已,拿毫不知情的观众来开涮。“有目的可疑”。在有的节目中,有很多女嘉宾声称自己是为了寻找真爱而来,但每当条件相当的男嘉宾一再出现时,女嘉宾却仍不肯牵手离开,而有的却选择了并不被大家看好的男嘉宾,似乎真正的目的不在寻找意中人。“有故意‘策划’”。相亲节目不是舞台剧和小说可以虚构,而应当是真正需要婚配的男女嘉宾的真实表现。但有的相亲节目被“策划”,招募的是舞台上有表现力的男女青年,被指向性地“定位”,做节目放得开,观众更多的是被动接受舞台所展现的一切。“有合谋欺骗”。有的相亲节目变成了电视台、主持人、男女嘉宾合作共谋,编造故事,按照剧本来演戏,根本就不是真诚、善意来谈情说爱的,所以“献丑卖怪”也毫不在乎,因为他们本不过是一个演戏的“角色”。这种虚伪、造假之风,无疑是在蒙骗和愚弄观众,是根本违背媒介道德的。二是缺乏责任担当。目前,电视相亲节目为追求收视率,形式雷同、“一窝蜂”、“同质化”严重,抄袭之风盛行,内容格调低下,情节虚假失真。作为传媒最重要的责任是引导社会,提供正能量,但有的相亲节目话语系统失语,节目导向失位,不加引导,放任自流。无论是价值观的偏离、言行的出格、交流的低俗,有的主持人不仅不加修正和引导,甚至推波助澜,越偏离越好,越反常越来劲。节目缺乏责任担当,偏离正确的轨道,最终必然被社会所整肃。三是违反媒介道德规范。相亲节目是多方的合作与联动,无论主持人、男女嘉宾以及导演组都应有自己的定位,遵守其道德规范。主持人是核心,尤其要有责任感和高素质。而主持人的责任,不仅仅是带动收视率,更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导向,既体现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又体现真诚友好和幽默智慧,忠诚牵线搭桥,挖掘真情真爱。但有的主持人却刻意制造矛盾、冲突,挑拨离间,暗示或煽动刺激感官和窥视欲,不能给予正确的引导和规约。男女嘉宾应遵守起码的社会公德,不得贬损他人,突出自己。而在有的相亲节目里,有的女嘉宾为掌握话语权,出语惊人,刺激他人,显得很没有教养;有的男嘉宾就一个暴发户的形象,目空一切,恃“财”傲物,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导演组和点评人在求得相亲节目平民化、娱乐化和商业效果的同时,必须顾及社会后果和影响。但有的导演和点评人在追求收视率、娱乐性上有余,却缺乏对责任的理解和担当。因此,正如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整顿电视相亲节目的《通知》要求的那样,电视相亲节目必须把好嘉宾关、主持人关、播出关等关口,真诚为婚恋交友服务。
六、消费伦理透析
从市场角度看,电视相亲节目很突出地表现为一种商品文化被消费,这就产生了消费伦理的评价问题。消费伦理反映人们在消费内容、消费水平、消费方式等问题上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评价。消费伦理问题的提出是与当代人类消费状况紧密相关的,这种状况概括起来就是“消费异化”或“异化的消费”[10]。在现代社会,无论是消费行为从节俭消费观到奢侈消费观的转变,还是消费文化从物的消费到符号消费的转变,在一定社会意义上都是消费伦理从一种极端到另一种极端的转变[11]。适度消费、满足需要的和谐消费是必要和值得赞赏的,但过度消费、奢侈和炫耀性消费则有悖于消费伦理的规范和原则。电视相亲节目在消费伦理上既有成功之处,也存在突出的问题。
电视相亲节目在充分利用传媒资源,进行市场运作,提供平民文化消费方面有其成功之处。在利用资源上,它抓住“剩男剩女”婚配难的社会热点问题为切入口,引起广泛的关注和期待;抓住“看与被看”的隐秘问题即婚恋问题,放到电视的公众平台上来亮来晒,激发人们的好奇心;抓住“炒与被炒”的传播效应,放大它的传播效果,形成相亲节目火爆的热浪。可以说,电视相亲节目不仅仅是一种相亲文化的传播,也是重要的经营运作,对它健康的开发利用,能够实现文化和经济的双重价值。在市场运作上,将相亲文化开发运用到电视节目中,作为一种文化产业来经营,能够有效实现利用单身男女的交友需求来提升经济效益。相亲节目通过提高收视率,引发广告价格猛涨,带动婚恋网站火爆,确实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有些电视相亲节目在赚足观众眼球的同时,也为电视台赢得了不菲的利润,为市场运作提供了一种成功的范例。在提供平民化的文化消费上,电视相亲节目满足了受众对休闲娱乐的需要和消费追求,提供了茶余饭后一种独特娱乐性文化。对普通观众来说,对相亲节目可以笑,可以评,可以骂,对于缓解工作辛劳,排解心理压力,也是有积极意义和好处的。
当然,电视相亲节目就像一柄双刃剑,在带给观众快乐的同时,也带有某种负面影响。在传媒消费主义影响下,渴求无节制的娱乐、消遣,不断的追求被制造出来,无限制地刺激欲望的满足,导致电视相亲节目娱乐化、低俗化、虚假化。过多的商业性掩盖了公共性,过分娱乐性掩盖了教化作用,过分的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掩盖了精神追求和品质塑造,其消极的消费伦理意义不可忽视。一是消费同质化。文化产品的消费应该力求丰富性、多样性和个性化,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文化消费一旦同质化、齐一化,就意味着文化的生态平衡被打破,对公众就是一种不尊重和不负责任。但在早期《玫瑰之约》一举成功后,婚恋交友类节目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抄袭严重、克隆成风。为了在竞争中提高收视率,有的节目不惜剑走偏锋,放弃社会责任,造假炒作,打破公众道德底线,以至于越来越滥,观众变成了“愚乐”、把玩的对象,节目异化成为相亲而相亲。二是消费畸形化。作为文化商品的消费,主要是产品的文化内涵、形式、载体的消费。一般来说,价值观、道德观这些有强烈意识形态属性的东西是不能用来消费的。否则消费就会误入歧途、畸形化。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一系列消费主义消极思想通过相亲节目平台传播开来,并逐渐影响到社会的大众文化。电视相亲节目在消费娱乐至上和追求收视率的情势下,无论感情、价值观,或是道德操守、个人隐私,还是个性爱好等,都可以而且能够被“消费”。相亲节目可以谈感情,辩论价值观,但不能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非主流价值观来博彩,来卖钱,来消费;可以谈责任,论社会,但不能不讲道德操守,自曝隐私来引人围观;可以秀自己,展个性,但不能把人性的劣根性放大来抢眼,进行“审丑”的消费。消费畸形化有违传媒的消费伦理,把什么都拿来炒作、出卖、消费,必然走到放弃媒体责任和公共道德的邪路上去。真正好的节目应该有自己内在的文化价值品位,而不应炒作不该炒作的东西。三是消费过度化。过度消费能使人的感官、感受获得某种刺激和满足,使消费成为非理性的狂欢。有的电视相亲节目充斥着身体消费、话题消费、视觉消费和娱乐消费,并且达到一种“出格”和“惊人”的程度。相亲节目80%都是俊男靓女,毫不犹豫地消费身材和脸蛋;制造敏感话题和矛盾,哗众取宠,故意说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语来,就是过度的话题消费;场面豪华宏大,女嘉宾穿着暴露,就是体现有冲击力的视觉消费;主持人火爆,嘉宾一夜成名,观众被绑架,就娱乐消费的结果。作为商业文化固然要有卖点,但如果过了头,不是精神得到丰富和充实,而是被刺激变成非理性的痛饮狂欢,那就适得其反了。消费适度,消费健康,才能真正使电视相亲节目既具可视性和欣赏性,又有耐看性和持久性。如果娱乐消费过“度”,服务大众演变成了“娱乐大众”,甚至可以说消费大众,那显然就不合适了。
上述分别从个体伦理、婚姻伦理、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媒介伦理和消费伦理多维视角剖析了电视相亲节目正面和负面的伦理意义,特别是阐述了其道德观和价值观上存在的问题,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端正婚恋交友类节目的未来发展方向,促进其健康发展。如果说积极的伦理意义是基于可能性来说的,那么负面的伦理意义则是这些年来电视相亲节目突出存在着的现实问题。当前,众多相亲节目之所以受到广大观众的斥责,其本质在于文化价值的失落和道德责任的缺失,节目格调不高,其负面的伦理意义大于积极的伦理意义。因此,电视相亲节目要求得健康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通过伦理矫正而获得新的生命力。电视台要强化社会责任,主持人、制作人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政府和社会要加强文化治理和监管,对节目严格把关;嘉宾、参与者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规范自己的言行,真诚交往,从而真正把相亲节目办成婚恋青年建立友情的平台。
[1]唐凯麟.伦理学大思路——当代中国道德和伦理学发展的理论审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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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诚勿扰.刘五朵牵手原画才子杨成杰[DB/OL].http://www.ijstv.com/video/2013/0311/1325.html
[4]罗国杰.道德建设论[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
[5]新华视点.细数中国电视相亲节目“八宗罪”[D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6/11/c_12212374.htm
[6]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7][加拿大]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何道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8]刘羡.中国式“相亲”引众声喧嚣,多角度折射社会变迁[DB/OL].http://www.chinanews.com/sh/2010/07-08/2388392.shtml
[9][美]菲利普·帕特.媒介伦理学(中文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10]王云霞.消费伦理的实质及其对传统伦理的超越[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9,(4).
[11]牛小侠.消费伦理的现状探究[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