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与管理要点
2015-08-15姚安义
姚安义
(贵州省瓮安县水利局,贵州 瓮安550400)
瓮安县位于贵州省中部,黔南布依苗族自治州北部朵云水库位于瓮安县雍阳镇瓮安河支流上,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水库距瓮安县城5 km,有上坝公路,交通方便。
根据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结论,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对水库大坝进行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以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及效益发挥。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1)大坝除险加固,主要对大坝上下游坝坡进行整治,增设下游坝面排水沟,新修下游坝脚排水棱体,坝体土工膜、充填灌浆与坝基帷幕灌浆防渗;(2)溢洪道扩建,堰型为正槽式实用堰,宽度由原8.5m扩至18m,边墙为浆砌石加砼防渗,底板为钢筋砼浇筑;(3)放水设施改造,封堵左岸涵洞,在原右岸放水涵洞穿φ400PE管,轴线长68m,沿管道轴线充填灌浆,安装φ400双向转动闸门进行启闭;(4)修建房屋,新建交通桥;(5)修建水库自动监测系统。
1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特定的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瓮安县现有农田水利工程普遍存在工程总量不足,规模偏小,建设标准低;投入不足,配套不完善,覆盖率低,年久失修,病险严重等问题,导致水资源利用不足,灌溉保证率低,供水不安全等,不能有效地解除旱涝灾害特别是旱灾的威胁,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群众增产增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建筑质量管理的目标不够清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这就给工程建设单位带来了更大的难度。虽然为了适应社会要求,各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也在极力提高建设质量,但是对于建筑质量的管理目标,很多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依然不是很清楚,只是一味地喊口号。这种形式化的做法不仅无法达到实质性目的,反而还会引发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侥幸心理。
1.2 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
就目前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现状来看,基本上大部分的工程都有监理单位,但是因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地比较分散,并且工程监理费不高,导致工程项目普遍存在监理队伍的总体素质不高、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持证上岗的监理人员少等问题,以至于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成了摆设,无法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施工等问题。
1.3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健全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还不够规范、重建轻管和粗放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影响了水利工程设施效益的充分发挥。瓮安县小(1)型以上的水利工程由县水利局直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的管理人员,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小(2)型及以下的水利工程没有专人管理,管理混乱,没有管理资金来源,导致很多地方出现有人用,无人管的现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普遍存在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性质不明、机制不活,行业不稳,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无固定经费来源等多方面问题。
1.4 缺乏工程管理资金
农田水利建设靠国家财政投入,地方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尽管近些年向国家争取水利工程资金较多,但主要用于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完善配套投入甚微,多数农田水利工程都是依靠农民集资,县、乡少量补助的方式进行建设维护,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杯水车薪,起不到根治的作用。
1.5 缺乏社会投融资机制
当前瓮安县农田水利建设主要靠国家投资,未建立起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多渠道投入的投融资机制,无法调动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经营户等投资经营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要点
2.1 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瓮安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管理,保证瓮安县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的领导和协调,瓮安县人民政府以“瓮府发【2008】31、32号”文明确瓮安县水利局局长为行政责任人,分管水利的副县长为政府责任人,县水利局在2009年5月25日以“瓮水发【2009】62号”成立瓮安县病险库除险加固领导小组。为切实贯彻项目的“四制”管理,瓮安县水利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复组建工程项目法人组织,2009年8月6日瓮安县人民政府以瓮府函【2009】58号批复了该项目以瓮安县水利局落马塘国营灌区管理所为项目法人单位,水利局分管建设的副局长为法人代表,相关人员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的项目法人组织,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组织各参建单位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2.2 完善监理市场,加强监理监督管理
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应该对监理招标制度进行强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公开招标。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2.3 做好资金筹措
按照“统筹安排、综合配套、各负其责、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以中央财政扶持为重点,以工程配套改造和管护机制改革为手段,以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为引导,通过资金整合、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推动瓮安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跨越式发展。全面整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1)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渠道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以规划整合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提高涉水资金的使用效率;2)要以规划为龙头,把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国家千亿斤粮食增产计划、土地开发整理、烟水配套工程等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相对集中,整合使用;3)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合资金的计划,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水利、财政、发改、国土、农业、烟草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整合工作。4)强化整合资金的监管,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制度,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整合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合资金全面到位。
2.4 加强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涉及的合同主要为: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国建筑法》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条款为依据订立,合同内容主要含协议价款、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工程受溢洪道土方工程量增加、上游坝坡脚截流墙基础不良地质、部分时段供电及炸材物资供应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工程工期延期,经施工单位提出,业主、监理核实同意工期延期至2010年11月30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用相应的合同条款规范参建各方行为,明确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到建设过程的每个环节,从工程质量、进度、计量、资金拨付及资料皆以合同为依据予以严格执行,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人为、质量事故造成的责任及费用,由相应的事故责任方负责,质量不合格不予以计量签证,手续不齐不予拨付工程款,资料不全不予结算,做到程序合法,手续齐全,资料规范。
2.5 做好工程质量管理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工程招投标结束后,2009年11月29日项目法人即时向黔南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监督,制定并严格执行《瓮安县朵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程序、内容及质量评定要求。认真履行“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各参建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结合工程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采取适时监控、旁站监理、定期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质量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工程质量控制根据工程的单元划分情况,首先由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的第每一工序或单元工程进行自检、自评、自验后填报工程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和业主现场人员审核合格进行下一工序或单元工程的施工,重要隐蔽工程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质监、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首先由原材料控制着手,严格按要求对施工中原材料进行检查,砂石、水泥、钢材材料由监理、业主、施工三方现场取样,送检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本工程三材用料送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测中心进行检测,其质量皆满足设计要求,有效杜绝了原材料造成的质量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砂浆、砼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试块检测,满足要求后严格按相应的配合比进行施工,建筑成品严格质量检测评定程序,不合格产品严格返工。灌浆工程严格执行旁站监理,所有灌浆成果资料皆经监理现场审核直至相关参数满足设计要求为止。通过这一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
2.6 建立管护运行机制
为了工程能够在较长时间内发挥效益,吸取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建轻管的历史教训,瓮安县在前期工作时就考虑工程建成后的管护,重点县实施建设后,要积极探索和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管部门为瓮安县水利局,修建200 m2的管理房作为管理所管理房,成立一个股级管理机构水库管理所,管理人员为8人,管理所负责片区7座小(2)型水库的日常运行以及管理,管理所为责任主体。将改造完成的末级渠系及田间渠系使用权等划归农民用水协会。发挥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以及其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落实管护责任,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3 结语
综上所述,瓮安县朵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顺利实施完成,一是得到了省、州的大力支持和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二是县财政、发改、审计及工程所在地党委政府相互配合,三是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密切协作,四是强化工程的建设管理与组织,充分地保证工程各阶段的顺利进行和建设任务的完成。工程验收移交后建议工程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的工程运行管理与监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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