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维护与应用研究
2015-08-15张贵芳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张贵芳(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0 前言
根据国务院2010年1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在全国全面开展了水利普查工作。河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从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历时3年时间,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涵盖了河湖基本情况、水利工程、河湖开发治理保护、经济社会用水、水土保持、行业能力及灌区专项和地下水专项8项普查,意义在于摸清河南省水利现状,普查所得数据指标将是河南省水利设施和水资源现状的来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信息支撑。
1 河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及面临问题
通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河南省共获取了1354万个各类清查对象基础资料,详细普查了138.13万个普查对象的属性信息,完成了120万个对象台账建设,123.85万个对象的空间信息采集,全省44个1/5万矢量图层的标绘工作等。形成了水利普查表格数据和空间数据成果数据库,建立了相对应的数据管理及查询服务软件系统、空间数据采集系统,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水信息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
水利普查目前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一是数据及时更新与数据的准确性。水利普查成果数据信息庞大,采集的时间节点是2011年,截至目前已过3年,有些数据已经改变,若不能及时对已变动数据进行更新,那水利普查所采集到的一些数据及其相关指标将会失去其价值意义。二是如何把水利普查成果与水利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接,保证同一指标的数据一致性,进一步应用于实际,并加以多方面的开发是水利普查成果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三是将水利普查数据应用于当前的水利信息化建设中,将它成为水利数据中心的基础性数据库,充分发挥水利普查的效益和价值。
2 水利普查成果面临问题的分析研究
2.1 建立水利普查成果数据分级管理制度
水利普查数据不仅包含静态数据还包含动态数据,不仅需要内业工作,还需要外业调查。水利普查所获数据为基础性数据,多以静态数据为主,动态数据为辅,以表格数据为主,空间数据为辅。水利普查数据量庞大,涉及专业及业务领域众多,不宜将更新维护工作集中在普查数据维护机构完成,适用分散更新、分级审批、集中入库的方式。
数据的管理应是分级管理,制定相关报送流程制度非常有必要。依照水利普查“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位基本组织工作单元进行普查数据的填报和主机审核汇总。其中灌区、提防等跨行政区对象需要上一级普查机构进行数据归并,考虑数据管理的便利性和对对象熟知度以及掌握情况,采用数据分级管理的模式,比如大中型工程对象数据由水利普查成果维护管理机构结合各水利业务归口部门进行管理维护;小型工程对象由县级水利部门管理维护、市级水利部门进行审核。
建立数据资源共享、维护责任共同的数据管理模式,各级数据更新提交人员负责数据的及时更新,审批人员负责控制上报及入库数据质量,提交—审批—入库的关键环节都应有日志记录,能方便提供回溯追踪,谁提交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入库谁负责的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个关键环节。
2.2 可对水利普查成果的空间数据和普查数据整合
随着时间的变化,水利普查成果中的基础性普查数据会有一些变动,所以经“空间数据采集处理软件”获取各类普查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组成的基础空间数据和经“数据处理上报系统”录入存储汇总后的水利普查原始数据进行整合是水利普查数据开发利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对象普查表通过“数据处理上报系统”到excel格式,在空间数据采集系统中通过ID字段与导出的excel表中的“编码”字段进行匹配关联,从而使空间数据和普查数据整合在一起。
水利普查成果地理信息空间数据采用内业标绘与外业采集相结合的方式获取,依据相关规定对上报的空间数据实施合并,做好相邻地区普查对象拼接,形成行政区域内完整的空间数据集。随着时间的推移,数据的变化必会影响已形成的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在考虑水利普查数据与其他水利业务系统进行整合的同时,如何更新维护水利普查数据中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同样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2.3 可将水利普查数据与水利统计进行衔接
数据管理维护的范围多为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和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故数据管理维护的范围应为此类普查对象及主要指标,可结合常规水利统计的数据要求,对对象指标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
由于水利统计与水利普查调查的目的不同、作用不同,这也就造成同一对象数据有差异,使用价值就会大打折扣。通过与已有的水利统计年报、统计年鉴、水资源公报等各类水利历史数据对比发现,由于统计方式和指标体系的不同,会造成同一河流名称不同;灌溉面积比统计年鉴中的面积偏大;由于采取循环水、使用节水器具等节水措施,也会造成当年比头年的取水量小;机电井统计数量与水利普查数量差别大;经济社会用水方面,个别企业存在用水上报偏小,与万元产值用水标准不符。
无论从财力、物力、人力、时间、技术上,水利普查获取的数据相对于采用传统手段获取的水利综合统计数据更具全面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在数据衔接中,及时修改水利统计指标,扩展统计范围,统一统计口径,使同一指标在水利普查数据和水利统计数据中互相衔接、互相匹配,提高水利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完善水利统计制度,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可建议以水利普查为基础,通过对普查表数据填报软件的改造和完善,与计划统计系统对接,形成统一的水利报表采集系统。
2.4 可提供数据支持与多业务系统整合接口
水利普查的主要成果最终要与社会共享。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服务是其存在的重要意义,可在工程扩建、维护等项目制定可行方案时,在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中、防汛指挥决策上提供数据查询服务。可利用水利普查获取的海量数据对全省水库的调蓄能力研究、区域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经济社会用水结构分析及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等进行重要理论研究,为水利发展规划提供有力支撑。可通过对给排水管网管径、流向、节点等大量数据处理,实现经济用水大户(取—供—用—排)分析、水源到污水处理管道一条线展示和三维剖面分析等功能。可以以水利普查的水利工程空间信息、属性信息等为基础,开发基于手机等移动平台的业务系统。
可开放水利普查成果管理系统接口,与多水利业务系统数据进行整合。比如与水资源管理系统整合,以水利普查的地下水井信息,结合水质检测中心的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分析,实现地下水质面雨量图绘制、地下水开采影响分析、可利用地下水资源分析等,有利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在业务数据库与基础数据库间建立业务对象的映射关系,新建的业务系统各业务对象及基本属性直接来源于基础数据库,可保证各业务系统业务对象一致性。水利普查数据为各业务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的同时,各业务系统又能对水利普查数据进行补充和完善,数据更新维护的流程制定好了,将会是相辅相成的。
2.5 可建水利数据中心相关基础性数据库
水利普查数据与水利信息化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中,现有的信息化工作在计算机网络、存储资源、计算资源、数据资源等各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提高了工作效率。
水利普查中所获取到的海量的、涉及众多专业与行业领域的数据,为各级水利数据中心、水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打下了数据、存储与计算资源等重要基础。在水利信息化建设中,利用水利普查成果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可进行水利数据中心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利用普查信息成果数据库,可在水利数据中心对水利工程数据库、农村水利数据库、水资源数据库、行政管理信息库等基础性数据库进行建设。
水利普查的数据成果、数据库与图件成果应用于水利信息化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和水利数据中心建设中,能够有力地促进水利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减少水利信息化建设中信息采集的工作任务和建设成本,加大对水利普查成果的研究力度,在水利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重视水利普查数据成果应用,才能充分发挥水利普查的效益和价值。
3 结语
水利业务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可靠获取是进行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是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运行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是对水利普查成果进行多方面开发利用其后续工作的重要一环。河南省在水利普查成果开发应用上可借鉴泉州市的做法,泉州市以水利普查数据作为数据依据,开发了相应的软件系统平台和移动平台,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提供基本的信息支撑。河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信息量巨大,只有将此成果转化为实际,服务于社会,才能最大程度上体现水利普查成果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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