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视角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探讨——以济宁市为例
2015-08-15徐文洁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济南250013
徐文洁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3)
1 研究对象与基本问题
1.1 概况
济宁市位于山东省南部,南四湖的北端,京杭运河之滨,孔孟桑梓近邻,老运河横贯市区,从元代起就是我国北方独具水乡特色的河港城市,南北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境内的曲阜市是东方圣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邹城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济宁市是山东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1.2 城市文化特征
1.2.1 独特的古城风貌格局
济宁市是“因水而起,因河而荣”的运河之都,空间暗合经纬,道路顺河而行,建筑沿河而立。城区内有老运河、越河、洸河、府河等纵横密布,河路结合,河流、居住、商业结合,呈现“积水通沟洫,城隅进小船”的水乡城市独特风貌。
1.2.2 丰富的文物古迹遗存
济宁市域内文物保护单位众多,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5处,省级文保单位11处。古遗址和文物藏品包含了不同历史时代的生活信息,古建筑、石刻、碑文记录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风貌和文化艺术水平。
1.2.3 源远流长的古运河文化
济宁市因运河而兴,由运河而荣,运河文化已成为济宁市城市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成为一种城市精神和文化品牌。街道布局顺应运河形成,城市水网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融入城市,展现富有特色的运河文化。
1.2.4 灿烂的非物质文化艺术
独特的区域环境和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形成了始祖文化、儒家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各具特色又相互交融的非物质文化表现形态。
1.3 基本问题
济宁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①古城建筑风貌特征逐渐消失,大多数文保单位分散湮没在现代城市风格中;②古运河环境风貌面临挑战,古运河两侧用地被单位或民居侵占,部分桥梁、水利工程遭到侵蚀和破坏;③部分文物古迹遭受一定程度破坏;④历史地段缺乏保护,传统街巷肌理正逐渐消失。
2 多视角下的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
新形势下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需要从宏观到微观,从区位文化背景到文物古迹的保护,层层推进。首先从区域的视角,从区域文化背景入手,根据所处的环境协调区考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其次以统筹的视角,对历史名城进行统筹布局;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用规划管理的视角,保障规划的实施;对文物古迹保护点及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层面,用建设的视角引导规划实施。
2.1 区域视角
2.1.1 区域文化环境特征分析
国家层面,济宁市处于由西安经洛阳、开封至曲阜的中国东西文化轴线,由北京经曲阜至杭州的南北文化轴线的交汇处。省域层面,济宁处于山水圣人线、运河文化带的交汇处。作为儒家文化和运河文化的交汇地,重点开发运河旅游,传承儒家文化,建设南北黄金水道之枢纽、运河之都。
2.1.2 保护协调区分析
2.1.2.1 整体风貌保护
面源保护来看,需要协调由农田、林地和生态湿地形成的外围生态保护区;协调历史风貌展示区以及现代都市风貌展示区的关系。点源保护来看,保护城市主要出入口、地标节点以及大型公园、广场等城市开敞空间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1.2.2 城市水系保护利用
整治城区内梁济运河和古运河,对沿河历史遗迹、水工设施和两岸用地进行保护与控制,将城区内外水系相连,生态湿地镶嵌,形成“七廊、双环、九核”的水系格局。
2.1.2.3 城市历史格局保护
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单位2个层次的保护体系,依托运河文化设置历史城区,划定历史文化街区。
2.1.2.4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名木古树的保护
加强市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利用和传承,加强名木古树的保护和登记工作。
2.2 统筹视角
2.2.1 历史城区的保护
2.2.1.1 历史城区保护格局
根据城区道路肌理、内河肌理、建筑高度、空间格局分析,构建由老运河历史文化带、铁塔寺太白楼历史文化街区、竹竿巷历史文化街区、南池文化展示区以及需要保护的27处文物保护单位形成的历史城区保护格局。
2.2.1.2 街道格局的保护
历史街区应保持原有街巷尺度、比例和步行方式。积极发展步行交通,通过外围增加停车场,有效地控制进入历史街区内的小汽车数量。
2.2.1.3 水系保护与恢复
着重梳理洸河、府河,还原明清古城的护城河肌理,加强河流之间的连接,形成完整水系。
2.2.1.4 高度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m以下,同时满足视廊、对景等要求。滨河沿岸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m以下。文物古迹周边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控制要求。
2.2.1.5 视线廊道控制
济宁地处平原地带,其视廊控制主要指人工景观之间的视线走廊。重点历史建筑之间预留50m的景观视廊。
2.2.1.6 景观风貌控制
打造古槐路历史文化展示轴和太白楼路城市景观主轴线,形成历史文化集中体现区、环境协调区、生态景区、滨河景观带等景观分区,体现不同的景观风貌。
2.2.1.7 旧城区更新改造
优化整合商业办公,提升服务功能,将老城区建设为旅游及生活服务基地。在保留街道格局的基础上,完善绿化系统,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品质。
3 分区段保护
3.1 古运河的保护
将古运河分为三段进行保护。古运河西段体现历史运河主题,重点保护老运河流经线路,河上水工设施、桥梁以及沿岸历史文化遗存。古运河城区段,体现活力之河主题,重点保护运河气息、运河两岸传统建筑、街巷以及历史遗存。古运河滨湖段,体现生态之河主题,重点保护老运河河道和运河水系的完整性。
3.2 城区段岸线利用
老城区段以文化体验区为主,精心打造运河两岸自然景观风貌区,以传统建筑风格为主,突现历史文化特色。新城区段以生活休闲区为主,突出现代建筑与自然风光相结合的特色。
3.3 水工设施保护
对认定为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参照文物部门规定进行管理;控制属于大运河申遗相关古迹周边的土地采用,对日常使用进行紧密监测,并树立警示标识。
3.4 管理视角
在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层面,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规划,使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有章可循
3.4.1 现状评价
街区内现状建筑以多层及低层建筑为主。街区内不同高度,不同体量、不同性质的建筑穿插建设,建筑风格迥异,空间肌理较为混乱。
3.4.2 控制内容
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保护规划,提出地块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位和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9项规定性控制指标,指导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工作。
3.5 建设视角
对城区内的36处文物点、7处历史优秀建筑及1处传统特色村落,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对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进行详细的布局。
4 结 语
随着人们对历史文化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名城保护规划方面研究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当前总的发展趋势是逐渐从宏观走向微观、单一走向多元、理论走向实践。在实际规划中,由于各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差异,需要在更多层面、不同视角进行综合考虑,去寻求解决的空间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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