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六个要素
2015-08-15王璋
◎王璋
提案是政协委员在慎重选题、反复思考、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的,凝聚着各党派、各界别、各阶层代表人士的智慧、汗水和心血,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要解决提案办理中对接不上、落实不了、效果不好的问题,就必须在以下六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自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第一次将提案办理协商纳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党中央对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政协提案对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解决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等提出了大量意见建议,对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承办单位,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强化行动自觉,实现从“要我办”到“我要办”、从“被动办”到“主动办”的转变。
二是为民。政协委员来自人民,是各级党委政府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政协提案蕴含着大量的社情民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集中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是人民群众意愿的“晴雨表”和“风向标”。承办单位一定要从接受监督、执政为民的高度,以提案办理促作风转变、以提案办理促工作落实、以提案办理促问题整改,把办理提案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情、洞察民意、纾解民忧的过程,作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体现执政为民的措施和手段,作为树立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过程,切实使群众更多更好地感受发展成就、共享发展成果。
三是求实。政协提案的意见建议能否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是检验提案办理质量和效果的唯一标准。交办的提案中,有的是针对当前现实问题的对策措施,需要尽快解决落实;有的是关系长远和全局的,暂时可能还办不到。凡是有条件解决的,一定要尽可能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不能立刻办的要纳入部门研究课题,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列入规划逐步落实。对那些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取得委员理解,实现广大委员对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效果的“三满意”目标。
四是纠偏。政协委员对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希望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克服”:一要克服“大哄大隆”的简单做法。对承办的提案,要根据不同问题进行分类整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办理目标和要求,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在交办安排、调查研究、协调处理、走访协商、审核答复等环节上把好关;二要克服“被动应付”的简单做法。对提案所提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在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程序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提出言之有据、切实可行的办理和答复;三要克服“就事论事”的简单做法。在解决所涉及具体问题的同时,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系统实际,举一反三,解决好类似问题。
五是透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政协提案办理联系机制,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度,将提案办理纳入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办理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开”。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和交流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增进团结的过程。需要多个承办单位、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要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提案尽早办理落实。要坚持开门办提案,通过新闻媒体、政协网站,及时公开提案回复和办理情况,接受群众评判,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提案办理质量提升。
六是创新。俞正声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指出,要“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提案督办”。新常态下提案工作必须进一步探索创新,建立和完善办理机制,推动提案办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要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增强实效为目标,进一步探索完善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方式方法,建立第三方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要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做到程序合理严密,操作公开透明,制度运转有序,增强政协协商的有效性;要努力探索现场办公、公开答复、联合办理、并案办理等方法,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提高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参与度;要积极创造条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探索网上办理提案,使提案办理更具时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