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城市化”是新农改最大挑战
2015-08-15
协商论坛 2015年2期
以有条件允许“农地入市”为主要内涵的“新农改”之法律障碍行将扫除,羊年新春上班第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全国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辖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有条件入市交易,既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针对“三农”问题的对症施药,亦是“新农改”能否真正深入推进的核心突破口,若是操作环节稍有不慎,很可能诱发一轮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疯狂圈地的“资本盛宴”,令此项改革不但背离决策初衷,而且还将直接损害农民利益,为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失稳埋下不可逆转的重大隐患。
“农地入市”既是“新农改”能否为破解“三农”问题提供正能量的关键所在,亦是确保“新农改”不被基层念“歪经”,致使农民利益再次遭受不可逆转的重大损害所必须设定的、不可侵犯的“底线”与“红线”。
另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与农村基本农田本系两个不同概念。前者已允许有条件入市流转,后者因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市流转。但在实际试点层面,两种不同性质的土地,极易被基层政府故意混淆甚至偷梁换柱,与城市工商资本内外勾结,打着“新农改”旗号,以推进城镇化名头,行大肆卖地、圈地之实。
确保“农地入市”有序推进,主要不在于改革勇气及决心大小,而难在对试点的监控与追责。眼下,监控与追责的配套规矩尚未出台,有关方面当尽快补上这块短板。尽管中央正风严纪已使行政滥权得到一定限制,但仍须把丑话说在前头,把预防措施做扎实,一旦出现失控苗头立即果断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