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弹事”体刍议
2015-08-15赵俊玲
赵俊玲
(郑州大学 文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文选》列“弹事”一体,收录任昉的《奏弹曹景宗》《奏弹刘整》和沈约的《奏弹王源》三篇文章,皆为封建官吏弹劾非法违礼者而作。自秦汉以来,弹劾一直是奏文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功能,那么,弹事与奏文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它是否能独立于奏文成为一种文体?萧统何以舍奏文而立此体?本文试析之。
一、汉魏按劾之奏与南朝弹事的差别
为确保封建体制的正常运行,自秦以后,历代皆设置监察机关,对中央和地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晋书·职官志》载:“御史中丞,本秦官也。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御史丞,其一为中丞。中丞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汉因之,及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而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又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历汉东京至晋因其制,以中丞为台主。”[1]738概略叙述了自秦至晋以御史中丞(大夫)为中心的监察机构的变迁,见出封建政权对于监察职能的重视。
秦汉以来,监察职能是通过奏文来实现的。吴讷《文章辨体序说》云:“《汉书》注云:‘群臣上奏,若罪法按劾,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谒者台。’是则按劾之名,其来久矣。”[2]40按劾是奏文的一项重要功用,《文心雕龙·章表》言:“秦初定制,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3]826言奏即用以“按劾”。然虽有此规定,但在实际的应用中,奏并不仅用于按劾。如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言:“陈政事,献典仪,上急变,劾愆谬,总谓之奏。”[3]851-852实际情况亦是如此,自汉魏六朝流传下来的奏文中,确实包括刘勰所谓的四项内容,有学者即据《文心雕龙》所言,将这些奏文按这四种内容进行分类统计,并得出结论:“两汉、三国、两晋、宋、齐、北魏、北齐七朝的奏文用于‘劾愆谬’者都居第二位,次于‘陈政事’。而梁、陈的‘劾愆谬’奏文数量则超过或等于‘陈政事’,居第一位。由此可见,‘劾愆谬’作为奏文四种功能之一特点突出。故刘勰《文心雕龙·奏启》总论奏文之后,又将‘按劾之奏’专门提取出来,予以重点介绍。李曰刚《文心雕龙斠诠》也曾指出,奏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陈事之奏’,一是‘按劾之奏’。正因为按劾功能之于奏文的重要性和突显性,使得其具备了独立成体的条件。”[4]110按劾是奏文最重要和突出的功能,这成为弹劾之奏独立成体的重要前提。
弹事在晋时独立成体。刘勰《文心雕龙·奏启》篇言弹事一体,先言自汉至晋的“按劾之奏”,列举汉魏至晋用以按劾的代表性奏文篇目后,称“后之弹事”,即应将弹事的独立定于晋或以后。任昉《文章缘起》以晋冀州刺史王深集《杂弹文》为弹事之始[5]。《隋书·经籍志二》则著录有“《晋弹事》十卷”[6]973。《晋弹事》是一部以弹事为收录对象的总集。更重要的是,在晋代,弹事脱离了汉魏按劾之奏的模式,形成了独立的文体特征。
蔡邕《独断》曾对汉代奏文的格式进行过总结和规定:“汉承秦法,群臣上书皆言‘昧死言’,王莽盗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顿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7]考之今存汉代奏议文,蔡邕所言非虚,如霍去病《请立皇子为诸侯王疏》:
大司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臣去病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
新朝以后,“昧死”则改为“稽首”,如汉灵帝时上书令嚣《上言请条列立宋皇后礼仪》:
尚书令臣嚣、仆射臣鼎、尚书臣旭、臣乘、臣滂、臣谟、臣诣稽首言:伏惟陛下履乾则坤,动合阴阳……臣嚣、臣鼎、臣旭、臣乘、臣滂、臣谟、臣诣愚暗不达大义,诚惶诚恐,顿首死罪,稽首再拜以闻。
王莽之后奏文多以“臣某诚惶诚恐以闻”“稽首以闻”“臣某云云”“臣某死罪死罪”等结尾。
上述是一般情况,但也并非千篇一律,汉代部分奏文并不以“臣昧死上言”开头,而是直接用“臣闻……”陈述见解,结尾多用“唯陛下省察(深察、裁许、裁幸等)”,如耿育《上疏请宽赵氏》:
臣闻继嗣失统,废嫡立庶。圣人法禁,古今至戒……盖孝子善述父之志,善成人之事,唯陛下省察。
而同时用以按劾的奏文也遵循这一格式规律,如杨敞《奏废昌邑王》:
丞相臣敞、大司马大将军臣光……臣卬昧死言,皇太后陛下:臣敞等顿首死罪。……臣请有司御史大夫臣谊、宗正臣德、太常臣昌与太祝以一太牢具,告祠高庙。臣敞等昧死以闻。
作为奏文的一种,按劾之奏与其他内容的奏文在行文格式、用语上并无区别,都遵从奏文的一般模式,因此,在彼时,按劾之奏是奏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到了晋代,情况发生了变化,与汉魏按劾之奏不同模式的弹事之文出现了。
钱锺书在《管锥编》中曾举《晋书·庾纯传》所载庾纯自劾文为例,证明至晋代,为弹事所独有的文体模式正式形成。《晋书》所载庾纯自劾文作:“……而以枉错直,居下犯上,醉酒迷荒,昏乱仪度。臣得以凡才,擢授显任……”[1]1398任昉《奏弹曹景宗》有李善注云:“王隐《晋书》庾纯自劾曰:‘醉酒荒迷,昏乱仪度,即主。谨按:河南尹庾纯’云云。”[8]559李善注所引比《晋书》所载,多了“即主。谨按”数字,“‘即主’以上犹立状,举其罪,‘谨按’以下犹拟判,定其罚”[9]1404,“即主”以上主要陈述所弹劾之人的罪状,“谨案”以下则是呈请量刑定罚。这就成为弹事与汉魏按劾之奏的显著区别,“既主。谨案/臣谨案”也成为弹事的标志用语,后来南朝的弹事都继承了这些特点。今仅举《文选》所载任昉《奏弹曹景宗》一文为证。北魏入寇司州,司州刺史蔡道恭率部死守,即《奏弹曹景宗》所谓“率厉义勇,奋不顾命,全城守死,自冬徂秋”,时任使持节都督郢司二州诸军事、左将军、郢州刺史的曹景宗守土有责,本应莅临前线指挥杀敌,然却畏退不前,观望不救,但耀军游猎而已,最终坐视城陷,复令三关失守,曹景宗实为这一切的罪魁。《奏弹曹景宗》即先述曹景宗临敌不前的罪状,并以“即主”结之,复以“臣谨案”定其罚:
……实由郢州刺史臣景宗,受命致讨,不时言迈,故使蝟结蚁聚,水草有依,方复按甲盘桓,缓救资敌,遂令孤城穷守,力屈凶威。虽然,犹应固守三关,更谋进取,而退师延颈,自贻亏衂,疆埸侵骇,职是之由。不有严刑,诛赏安寘,景宗即主。臣谨案使持节都督郢司二州诸军事、左将军、郢州刺史、湘西县开国侯臣景宗,擢自行间,遘兹多幸,指踪非拟,获兽何勤……宜正刑书,肃明典宪。臣谨以劾,请以见事免景宗所居官,下太常削爵土,收付廷尉法狱治罪。其军佐职僚、偏裨将帅絓诸应及咎者,别摄治书侍御史随违续奏。臣谨奉白简以闻云云。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与汉魏按劾之奏比,此文末以“臣谨奉白简以闻云云”结,见出当时弹事所用的专门书写材料,“白简”亦成为此体别称。而一些弹事“臣某云云,诚惶诚恐以闻”的结句,则又显示此体与按劾之奏的亲缘关系。如《奏弹王源》结句“臣辄奉白简以闻。臣约诚惶诚恐,云云”,则结合了两者。
弹事体自晋形成,具体篇目基本皆由弹核对象、弹劾事由、处分建议等内容构成,“即主。臣谨案”及其前后的特定内容是此体独有的模式,是按劾之奏进一步向模式化、公务化方向发展的结果。但此体以“官职+臣+弹劾者姓名+稽首言”的开首,又与汉魏按劾之奏无甚差异。如上所述,部分弹事的结语也与汉魏按劾之奏相似,这些又都标志着两者的亲缘关系,提示着弹事体的源起。
值得注意的是,从作品题名上,我们也能看到弹事独立成体的事实。据严可均《全汉文》统计,汉代留存至今的奏劾文 53篇,其中称“奏劾”的13篇,如孔光《奏劾王嘉》等;称“劾奏”的 15篇,如陶青《劾奏晁错》等;称“劾”的2篇,如玄成《劾刘更生》等;其他如称奏免、奏遣、奏徙、奏收、奏废、奏、奏……罪、奏考问……罪、奏发……事、上疏劾等的有20余篇,更有同一作者按劾奏文题名不统一的情况,如孔光有《奏劾王嘉》《奏徙毋将隆》《奏徙张由史立》《奏徙董贤家属》《奏遣红阳侯王立就国》,玄成有《劾刘更生》《奏发陈咸朱云事》,翟方进有《劾陈庆》《奏劾涓勋》《奏免陈咸逢信》《复奏免陈咸》《奏红阳侯王立》《复奏王立党友》。同为按劾之奏,不同作者题名的较大差异,以及同一作者题名的不统一,说明汉代按劾之奏题名具有一定程度的随意性。从这些题名中我们看到,作为奏文它们的特征是明显的,但并没有作为弹劾之文的统一标志。这种题名的不统一,至东汉魏晋甚至南朝刘宋时期一直保留,但呈逐渐减弱的趋势,如严可均《全宋文》今存刘宋时期奏劾文15篇,一般题“奏劾”(7篇),或题“奏弹”(5篇);南朝萧齐时期则统一题“奏劾”,南朝萧梁时期统一题“奏弹”。统一性正是文体发展成熟的一个显明标志。
二、《文选》不列“奏文”,而列弹事
从上面的论述可知,弹事其实是从奏文分化出来的一种文体。自秦汉至南北朝,奏文在朝廷事务中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当时的公牍文体中占有重要地位。《文选》列弹事一体,却未列实则创作量甚至影响更大的“奏文”一体,原因何在?
首先应与《文选》的选文标准有关。《文选》的选文标准论者多矣,一言以蔽之,主要在于重视文辞的美丽,而奏文是相对质朴的一种文体。这一点古今的文学评论家都有认识,刘勰《文心雕龙·奏启》篇言:“夫奏之为笔,固以明允笃诚为本,辨析疏通为首。”[3]862认为作为“笔”的奏文应以表意清晰通畅、诚实无欺为要务。宋人罗大经《鹤林玉露》引刘平国语云:“奏疏不必繁多,为文但取其明白,足以尽事理,感悟人主而已。”[10]133认为奏文止于达意即可。明叶绍泰评《文心雕龙·奏启》云:“奏启之文,以陈利弊,别贤愚,期于开导君心而止。……我朝奏疏,悉从浅近,虽文艺未精,然于治道甚切,可谓得大要矣。”[11]85甚至喜于本朝奏文不讲究艺术之美,浅近易读才得其要。今人王运熙亦言:“奏疏内容,重在论述政事,注意说得‘辨析疏通’,故一般文辞较为质朴,不像表、启兼重表现情愫,文辞比较华美。故《文选》选录表体颇多,而少收奏疏。”[12]344说得非常明白,《文选》之不收奏文,只因其写得太质朴。我们稍稍举例佐证之,如被清人方熊评为“字挟风霜,倾邪顾而生惧”[5]的王尊《劾奏匡衡》、翟方进《奏免陈咸逢信》两文:
丞相衡、御史大夫谭位三公,典五常九德,以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为职。知中书谒者令显等专权擅势,大作威福,纵恣不制,无所畏忌,为海内患害,不以时白奏行罚,而阿谀曲从,附下罔上,怀邪迷国,无大臣辅政之义,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后,衡、谭举奏显,不自陈不忠之罪,而反扬著先帝任用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于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称,失大臣体。又正月行幸曲台,临飨罢卫士,衡与中二千石大鸿胪赏等会坐殿门下,衡南向,赏等西向。衡更为赏布东向席,起立延赏坐,私语如食顷。衡知行临,百官共职,万众会聚,而设不正之席,使下坐上,相比为小惠于公门之下,动不中礼,乱朝廷爵秩之位。衡又使官大奴入殿中,问行起居,还言漏上十四刻行临到,衡安坐,不变色改容。无怵惕肃敬之心,骄慢不谨。皆不敬。(王尊《劾奏匡衡》)
咸与逢信,邪枉贪污,营私多欲。皆知陈汤奸佞倾覆,利口不轨,而亲交赂遗,以求荐举。后为少府,数馈遗汤。信、咸幸得备九卿,不思尽忠正身,内自知行辟亡功效,而官媚邪臣,欲以徼幸,苟得亡耻。孔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咸、信之谓也。过恶暴见,不宜处位,臣请免以示天下。(翟方进《奏免陈咸逢信》)
两篇皆残文。王尊《劾奏匡衡》所存主要述匡衡违法违礼之状,列举有四事:知中书令不法而阿谀曲从;显扬先帝用人之失,不忠主上;座次不合礼,乱朝廷爵秩之位;对皇帝骄慢不谨。文用散体,叙述与议论结合,颇含愤愤不平之气。翟方进《奏免陈咸逢信》残文言陈咸、逢信结交奸佞邪臣,引孔子言论证其不足事君,甚为明白清晰。这两篇文章颇能代表汉魏奏文的风格与水平,虽不讲究文采,言止达意,但又逸气坌涌。奏文的质朴无华、不以文采相高成为萧统不予论列的重要原因。
然而,《文选》不列“奏文”还有其他可以言说的因由。据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统计,从西汉至南朝,奏文的创作实际上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西汉117篇,东汉59篇,三国78篇,两晋85篇,刘宋102篇,南齐31篇,萧梁25篇,陈14篇。齐梁奏文创作数量更是锐减。同时,弹事成为齐梁奏御类公文的主体。比如孔稚珪今存奏御类公文2篇,全部是弹事;任昉今存5篇,有4篇为弹事;沈约今存7篇,全是弹事。萧统本就颇重南朝文章,《文选》多种文体,如令、教、文、启、墓志、行状、祭文等皆仅选南朝作品。而南朝,特别是齐梁时期,弹事又成为奏御类公文的主体。这或许也是《文选》立弹事体,而不列奏文体的原因。
当然,《文选》立弹事一体,也有一些现实的因素。如前引,作为监察官,自秦至晋,御史中丞一直很受重视,至萧梁,此职权位被再次加强,梁武帝曾宣旨称:“为国之急,惟在执宪直绳。”[13]503这种执政思想使梁武帝在实际中给了御史中丞无尚的荣崇与地位。萧梁御史中丞班次与尚书仆射相当,《梁书·张缅传附弟绾传》载:“大同四年元日,旧制仆射中丞坐位东西相当,时绾兄缵为仆射,及百司就列,兄弟导驺,分趋两陛,前代未有也,时人荣之。”[13]503-504出行仪仗与尚书令、仆一样:“其尚书令、仆、御史中丞,各给威仪十人。其八人武冠绛韝,执青仪囊在前。囊题云‘宜官吉’,以受辞诉。一人缃衣,执鞭杖,依列行,七人唱呼入殿,引喤至阶。一人执仪囊,不喤。”[6]723御史中丞出行排场之大于此可见一斑。而前代已有的御史中丞“专道而行”之仪,在萧梁时期更是得到了巩固。如此重视此职,目的在于激发它在实际行政中的效用,《梁书·张缅传》言:“俄迁御史中丞……缅居宪司,推绳无所顾望,号为劲直,高祖乃遣画工图其形于台省,以励当官。”[13]492梁武帝对御史中丞之职的倚重、御史中丞的崇高地位,在当时应对萧统产生影响,编纂《文选》时表现出来亦不无可能。
而且,与前代相比,齐梁御史中丞有一个特别突出的耀眼之处,即这是一个文学素养颇高的群体。齐梁御史中丞不乏文学大家。沈约乃“一代词宗”[13]253,江淹、任昉亦与之“并以文采,妙绝当时”[13]685,他如到溉、到洽、王僧孺、明山宾、张缅、沈炯等皆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齐梁御史中丞中有著作传世的即有沈约、江淹、荀伯子、顾恺之、陆澄、陆杲、范岫、刘孺、刘潜、江革、司马絅、到溉、到洽、王僧孺、明山宾、张缅、张绾、任昉、沈炯等,几20人。而萧梁御史中丞文学素养之高,尤其令我们侧目,不仅囊括了当时的一流文学家如任昉、沈约等,且除去上列在文学史上留名的到溉等人,一些或许并不为今天文学研究者注意的人物,史传中其实也着重提到了他们的博学多文:
《梁书·宗夬传》:夬少勤学,有局干。……齐司徒竟陵王集学士于西邸,并见图画,夬亦预焉。……武帝嫡孙南郡王居西州,以夬管书记,夬既以笔札被知,亦以贞正见许,故任焉。[13]299
《梁书·乐蔼传》:其(按,指乐蔼)舅雍州刺史宗慤,尝陈器物,试诸甥姪。蔼时尚幼,而所取惟书,慤由此奇之。……嶷尝问蔼风土旧俗,城隍基跱,山川险易,蔼随问立对,若按图牒,嶷益重焉。[13]302
《梁书·范岫传》:文惠太子在东宫,沈约之徒以文才见引,岫亦预焉。……永明中,魏使至,有诏妙选朝士有词辩者,接使于界首,以岫兼淮阴长史迎焉。[13]391-392
《梁书·陆杲传》:杲少好学,工书画,舅张融有高名,杲风韵举动,颇类于融,时称之曰:“无对日下,惟舅与甥。”[13]398
《梁书·孔休源传》:建武四年,州举秀才,太尉徐孝嗣省其策,深善之,谓同坐曰:“董仲舒、华令思何以尚此,可谓后生之准也。观其此对,足称王佐之才。”琅邪王融雅相友善,乃荐之于司徒竟陵王,为西邸学士。……尚书令沈约当朝贵显,轩盖盈门,休源或时后来,必虚襟引接,处之坐右,商略文义。其为通人所推如此。[13]519-520
《梁书·刘孺传》:孺少好文章,性又敏速,尝于御坐为《李赋》,受诏便成,文不加点,高祖甚称赏之。后侍宴寿光殿,诏群臣赋诗,时孺与张率并醉,未及成,高祖取孺手板题戏之曰:“张率东南美,刘孺洛阳才。揽笔便应就,何事久迟回?”其见亲爱如此。[13]591
多选有文采之人任御史中丞,自然与萧梁皇族整体重视和爱好文学且文学素养较高有很大关系,但也正因御史中丞文学水平高,才创作出了前代无可比拟的弹事。多选文学素养较高之人任御史中丞,在历史上其实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以汉代为例,如《全汉文》收有奏劾文的公孙婕妤、孔光、陶青、胡建、张敞、杜业、杨敞、王骏、于定国、严延年、萧望之、玄成、毓延寿、匡衡、刘向、王尊、史丹、张忠、朱云、薛宣、师丹、严当、翟方进、涓勋、彭宣、解光、郭钦、弘恭、孙建、满昌、鄄邯、陈崇等,他们中的一些或许在政治史上声名永垂,一些或许我们今天已所知甚少,但却很少有在文学史上声名流播者。选任御史中丞并不以文学才能为考核标准,这种情况自汉以后一直持续。至刘宋时期,为御史中丞者,如袁淑、颜延之、何承天等以文才名,但他者如王弘、羊欣、蔡廓、刘瑀、柳元景、刘损、庾徽之等,则并不以此见长。易言之,刘宋时期,御史中丞文采虽有所提高,但以有文采者任御史中丞在刘宋还并不是一个突出现象,未逮齐梁远甚。齐梁,尤其是萧梁对御史中丞文学素养的重视,以及当时一流作家的任职,自然使所创作弹事更引人注意。何况,他们又是齐梁骈俪文风的引导者,为萧统所重,亦属常事。
《文选》而后,一些总集亦将弹事作为文体单列,如《文苑英华》与《文章辨体》之列“弹文”,《文体明辨》“奏疏”类下列及弹事等,证明弹事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被认可,以及《文选》分体对后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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