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法与工会》之一
2015-08-15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向高度出发,总结历史经验,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要求;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迫切要求。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工作法制化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是工会组织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是工会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充分发挥工会群众性、民主化优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强化法制思维为切入点,以提高依法维权为着力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全面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
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使命,是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建设法制兵团任务繁重而艰巨。推进兵团工会法制化,对于充分发挥兵团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有着特殊的意义。兵团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要自觉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用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工会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善于运用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依法推进工会组建,要依法完善工会组建制度,引导和动员职工依法行使《宪法》、《工会法》赋予的权利,帮助和指导职工依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参加和组建工会;要依法管好工会事务,要依法健全会籍管理、工会活动、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责任监督体系,依法依规管理工会;要依法履行工会职责,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作用,依法协商确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依法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劳动合同签订、职工工资调整、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重大事项依法处置;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要保障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发面的权利,维护职工平等就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集体协商等各项劳动保障权利和经济利益,促进职工舒心工作体面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