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风险监控是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
2015-08-15俞建定
■文/俞建定
2014年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旨在为实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这是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强产品质量风险监控,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真正做到有针对性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探索创新一种在监督抽查、生产许可之外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方式,显得非常重要。
需要厘清的几个概念
一、质量安全风险不可避免。产品质量风险指产品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是产品在生命周期中存在的质量不确定性。风险是先天隐含的和后天产生的,存在发生损害的可能性及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产品质量风险监控的最终目的是在于把质量风险损失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或者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使风险不致呈现区域性、系统性爆发。
二、没有风险是最大的风险。通过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评价等活动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曝露越彻底,越有利于我们开展事前预防,监管前置,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产品质量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处置能力的提高恰恰说明我们对产品质量把控能力的加强。
三、风险监控是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风险监控工作是政府部门运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有效组织社会资源,对产品质量中影响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危害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管理活动。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质检总局实施的制度设置,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当前开展风险监控存在的不足
一、认识有偏差。将目前质检部门开展的风险监测当成风险监控。与监督抽查相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不是标准符合性判定,而是一项带有科研性质的风险调查及预警研究工作,为了及时识别和验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需要通过模拟实际曝露环境进行实验方法设计,监测结果作为消费风险预警数据依据。即便如此,风险监测仍只是风险监控的一种工具。
二、信息不全面。质检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来源包括投诉举报、执法监管、主动监测、实验室检测、媒体网络、境外通报、国内机构组织通报、转办等8个方面,但实际操作中,切实提高系统内信息利用率,尽可能涵盖系统外如媒体网络、行业协会、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等掌握主要信息源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化大力气解决。
三、能力有欠缺。风险监控的目的是找出尚未引起监管部门广泛重视和被消费者忽视的质量安全风险并进行处置,在过去7年的时间里,我国风险监控工作经历了基础建设、探索实践和全面实施三个阶段。但从现阶段风险被动曝露的情况看,作为风险监控的关键,我们提前发现风险并预警的能力远远不够。特别是基层在开展这项工作时,发现风险的管道比较单一,只是将合格率低的产品作为风险监控的对象。
四、应对缺经验。近年来,随着人们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和互联网特别是自媒体的发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一旦曝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很可能引起舆论恐慌和讨伐。一方面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风险处置的应对依据,导致应对的决策困难;另一方面,对相关利益者的风险承受度缺乏研究,对风险预警处置十分谨慎,同时也缺乏应对群情的经验,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加强风险监控的有效途径
加强产品质量风险监控,是质检总局在质量监管领域提出的新工作模式,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方面的工作任务:建立准确、高效、全面的风险信息采集网络;完善快速、有效、灵活的风险监测模式;构建科学、权威、规范的风险评估体系;形成及时、有力、长效的风险处置机制。在具体工作中,笔者认为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处置能力。从长期来看,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工作是为完善风险预警处置政策提供依据,而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主要为完善法律法规或标准提供依据。在当前实现职能转变,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中,提高产品质量风险监控的重点应着重于风险应急处置。我们现在开展风险警示、风险告知、标准制修订反馈等工作,在防范处置风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关注民生消费。现阶段企业诚信制度建设还处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屡禁不止,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应更侧重于对消费品的质量风险监控,以人为本、保护人体健康是开展监控中首先应考虑的问题。要鼓励公众参与,形成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倒逼机制,重视消费者提供的风险信息,为风险监控工作打下基础。质检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以消费品为重点,浙江省质监局近年开展的“我检你选”产品比对工作,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于消费品质量安全的关切。
三、注重系统风险。造成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有多方面造成,包括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与管理能力,消费者的消费使用习惯,产品质量标准等,对风险的辨识非常困难。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准入的放宽,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推广应用,新产品的不断开发,产品质量隐患更加复杂和难以及时发现。但有些产品质量风险在行业内是人人心知肚明的,对行业加强监控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共同推进行业风险监控工作。
四、加强风险评估。开展产品质量风险评估,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并将风险进行分级,是产品质量风险监控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开展风险评估等工作环节往往涉及众多专业领域、众多机构,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可能做到以数据说话,规避舆论的绑架;另一方面,风险评估更应为风险转移、风险保留、风险降低等提供依据,为减少损害提供手段。今年,质检总局组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开遴选专家委员会成员,为风险评估工作打下基础。
五、强化风险意识。就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而言,不知道风险在哪,是最大的风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是一项较新的工作,要从法律、部门规章、工作制度三个层面不断探索、完善,风险监控制度应该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来安排。同时,提高公众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认识,使公众理解风险存在的必然性非常重要。公众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认识有利于控制舆论风险和开展风险处置工作。
六、及时信息发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包括产品质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缺陷,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伤害案例或事件,以及产品标准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变化等。总局在2009年制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风险信息分为3级,提出了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确认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处置。笔者认为,风险信息发布要实现风险信息的资源共享,解决当前存在误导消费者、影响政府权威的问题,要将风险信息与风险防范、风险预警等有机结合,实现风险警示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