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台北故宫文物登陆展出创造机会
2015-08-15
台声 2015年20期
北京故宫副院长娄玮日前向台湾故宫博物院喊话,希望台北这边能化解制约因素,让台湾的中华国宝文物能解禁赴大陆展出。故宫文物若能共同展出,当然是好事一桩,但要克服背后的障碍,除了智慧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将心比心的同理心。
台北故宫这边的坚持是,依据2002年订定的《“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品出借作业须知》第二点与第六点。台北故宫文物到任何地区展览都必须满足两个先决条件,第一是“司法免扣押”;第二是名称载示,即借展地区的展览与各式文宣都必须冠以台湾“国立故宫博物院”。
台湾和大陆的历史处境终究不同,清末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使中国沦为准殖民地地位,当时大量历史文物遭掠夺出境。对大陆而言,其对“司法免扣押权”的顾虑自然较重,担心此一条款通过,会扞格其追讨流失文物的诉求基础,影响其在全球推动追讨流失文物的行动。这一点台湾方面应以同理心看待。
至于“全称载示”问题,则比“司法免扣押”要复杂难解,这触动台湾民众的敏感神经,去年6月台北故宫出借文物到东京博物馆,由于海报上并无“国立”两字,台当局遭批“丧权辱国”。马英九则强硬表示:“国家尊严绝对优先于文化交流。”可见其政治难度之高。
“司法免扣押”与“全称载示”结确实难解,正因为难解,若两岸都能持着助成正向交流的正向态度,努力在不可能中找可能,去突破困境,集心集智,就必能创造突破僵局、扩展交流的正面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