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规定》精神切实提高志书质量
2015-08-15满时新
满时新
(图强林业局史志办公室 黑龙江 大兴安岭 165301)
2014年9月17日,省长陆昊签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在2014年9月11日省政府第3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10月9日《大兴安岭日报》发表《依法修志推进地方志事业迈上新台阶——地区地方志办负责人就〈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答记者问》。10月24日《黑龙江日报·要闻》版全文发表了该《规定》。
笔者以上述内容为开篇,正是想说明:①国家有2006年5月18日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现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里有《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地区有负责人陈广辉主任的《答记者问》,可见,各级领导是特别重视地方志工作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要求各行各业的发展都要步入法治轨道。现在,我们方志战线的工作已正式进入法治轨道,应当庆贺;②我们方志工作者应当在领导重视、环境优越的条件下,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高地方志书质量;③现在各地正在编纂第二届、第三届志书,如何做到一届更比一届强,一届更比一届好,是我们应当特别关注的问题。
为了响应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地方志领导小组组长李铁映关于一定要出精品佳志的号召,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规定》,编纂出一部部力作,或亦是“根据本行政区域历史发展和自然资源的特点,立项编纂特色志书”(1)笔者认为,必须端正八种态度,具备八种能力。
首先是胸怀全局态度。当然,我们着手编纂的是某一个行政区划内、某个地方、某种行业的志书,但是,也必须站得高、看得远、身居一地,面向全国。这因为,某地某行业绝不是孤立、独立存在的,它们与全国形势、全国行业的存在、发生、发展息息相关,我们记述一地一业内容,要与全国全行业发展趋势、状态、水平、高度相适应。尽管只记本地本行业内容,不记全国全行业具体内容,但应当让读者真切体会到,读的是本地、本行业志书,知的是全国全行业动态。例如,我们在编纂《图强林业局志》,记述的是图强林业区已停止商业性采伐,转为侧重营林,为林区的未来奠定基础。相应的是,全国全省全大兴安岭地区都在这么办。图强响应地委号召,“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其他各局呢,先先后后都同样办理了。试问,如果各林区都没有停止商业性采伐,只图强一家,行得通吗?图强正在有效利用林下资源,发展其它行业;正在利用祖国最北陲的地缘优势,大力发展林区林业旅游。记述这些内容,有几个好处;让读者坚信内容的真实性,符合大趋势,总要求;充分体现时代气息,在未来的岁月中,读者也会知道这部志书是在什么时代背景下诞生的;让读者观一美花而知新春已到。其他志书,亦同此理。
其二,是要有勤学苦练的态度。地方志书是一个行政区域的百科全书,不管所管辖的面积有多大多小,但都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们的任何一位编辑,都不是万能的。虽有一技之长,但无他业基础,隔行如隔山,要想在这记述中达到准确无误,必须立足本业,再涉及所负责的行业知识,以免出现技术性错误,误导读者。
《规定》充分体现我国修志传统,要求“鼓励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企业志以及乡镇(街道)志、村志等特色志书、年鉴或者其他地情文献”。由此可见,志书名称不一、门类很多、编辑人员不沉下心勤学苦练,那是不行的。
其三,是吃苦耐劳态度。经过第一届、第二届修志、或是了解方志编纂史的人,都知道编修志书是一项清苦贫苦辛苦劳苦的事业,没有吃苦耐用劳精神是干不了修不成的。我们既然走入这个行列,进入这支队伍,就要有所作为;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能不图名不求利,坐住冷板凳,修出好志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修志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一些年轻新人走进编纂志书队伍。对于这些新人,我们表示热烈欢迎。欢迎之后,就是希望他们能向老同志学习,端正态度,把吃苦耐劳精神学到手,团结一致,无私奉献,立足岗位,大有作为。
其四,是静心思考。《规定》要求:“编纂地方志应当存真求实、客观公正、确保质量”、“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当前,社会飞速进步、各业齐速发展、各地各单位都积累了大量的文件和相关资料,虽未堆积如山,可也汗牛充栋。志书的要求是记述得当,行文简洁,虽然,不可能把所获得的资料全部纳入书中。更何况,很多文件、报告、简报中,空话、废话、重复的话、应景的话、客套的话、冠冕堂皇的话太多太多,若不加分析,不作取舍,融入书中,显然是很不得当;若是真那么做了,也会为后人所耻笑。因此,在志书编纂过程中,提高辨别能力,多加静心思考是必须的、必要的、必然的。
其五,见微知著。这对方志工作者是个很高的要求:怎样见微知著?何以见微知著?这需要编纂者具有相当高的能力。《规定》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编纂人员在地方志中作虚假记述。”不管是明示或者暗示,小小一示背后可能含有大大企图,对此,不能不防、不得不防、不可不防。这是从负面说的,要是从正面说,也有个见微知著问题。这就是,在记述细节上,能预知某事件虽小,但影响颇大:负面小事,记述后可能会负面影响很大,必须明确指出这事不可为,此处记述是为了敲响警钟;正面小事,记述后可能会正面影响很大,让后人效法。志书的育人作用,就是在对正负面事实的记述中,适度体现的。
其六,审慎落笔。《规定》指出:编纂地方志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杜撰、纂改历史事实和历史事件”。这个郑重严肃的规定,不容忽视,必须遵守。我们编纂人员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应当在自己的行动中体现自己就是个知法守法者,志稿一出,就能够经得起各界别、各行业、各级次人员的严格审查。为此,必须提高自审能力、审慎落下笔触,不得写出次品。特别是政治部类内容,不得忽视。
其七,见贤思齐。在我们编纂自己的志书时,其他地方的优秀志书已经出版问世。为了提高作品质量,虚心向他人学习是十分必要的。古人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是很有道理的。我们在编纂《图强林业局志》时,就曾认真研读过《黄山志》、《涡阳县志》、《休宁县志》、《通城县志》、《萧县志》、《广陵区志》、《泗县志》、《马鞍市志》和《苏州市志》等。不同的志书,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获益;特别是其中的《林业编》,对我们启发很大。每当读完一部志书,觉得获益匪浅时,那种心情的愉悦、精神的振奋,幸福的感觉,是难以明状的。见贤思齐,已经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生活规律。
其八,自审广用。国家费钱费物、我们费心费力,编纂出志书不是单单为了进馆入柜、希图名利,而是为了充分利用其经过筛选的有价值的资料,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以便功在当代,益济后世。《规定》要求:“应当将出版后的地方志在政府网站、地方志网站上公布,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公共媒体向社会推介。”“方志馆(室)或者地方志资料库应当公示服务项目,免费向公众开放。”“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利用地方志资源,按照地方志记载的内容,编写普及性,趣味性读物,制作音像制品。”很显然,上级是很希望方志部门公开资料,供人应用的。如果不将公开发行的地方志资料,提供给大家使用,那与资料锁在档案馆(室)卷柜里有何区别?方志资料都是经过层层筛选,不会泄露相关机密的,这种自审后的资料供给社会广泛使用的,很有必要的、很有益处。我们方志部门应当发扬风格,作出贡献。
当前,国家正在提倡,各地正在实施宏扬祖国传统文化工程、值此大好时机,我们方志部门正好大展宏图、大有作为。人们常说,只有有所作为,才能有所地位。我们方志部门、方志工作者再也不能被认为是可以遗忘的角落了,我们有无可替代的实实在在的人生价值、社会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是靠什么记录传承的?地方志!如果没有地方志和先前的圣贤著作,后人怎么知道传统文化内容?我们方志部门和方志工作者可以当仁不让地、自豪地说:“我们的劳动成果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业绩的最权威、最真实、最有效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