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种新的解说

2015-08-12杨青龙伍世安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分工含义劳动

杨青龙+++伍世安

摘要:按照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的分析思路,可从时空维度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从空间上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是世界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是产品内分工中生产各种投入品(含中间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时间上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是社会总时间(包括总劳动时间和总休闲时间)中必须用于劳动的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是企业生产某种产品所必须付出的劳动时间。这四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系统层次上统一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之中。

关键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资本论;社会分工;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量;国际贸易;国内贸易;等价交换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5)05-0005-06

一、引言与文献回顾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揭示了价值实体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凝结之后,为了准确测定一种商品的价值量,提出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范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P52)按照胡钧、张广兴(2004)[2]的看法,当考察一种商品与其他部门商品之间的关系时,各种生产之间的比例就成为重要问题;如果涉及商品整体,就不能再单独抽象地考察某种商品的价值量决定;该种商品的价值总量决定与各部门所用劳动时间之间的分配比例有关。当《资本论》第三卷对资本主义生产运动总过程展开分析,认识到只有满足社会需要量应当花费的劳动时间才能被社会认可和接受、进而才能形成价值,马克思针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作了如下说明:“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3](P716-717)此处所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社会总劳动中按一定比例用来生产社会需要的某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亦即本文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

围绕上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两段经典表述,以1955年著名经济学家魏埙和谷书堂发表的《价值法则在资本主义发生与发展各个不同阶段上的作用》[4]为开端,以“马克思究竟有没有提出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价值如何决定”等为基本问题,在我国学术界引发了长期的争论,并产生了如下六种富有代表性的观点:(1)一种含义、单一决定论,即“只承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并认为Ⅰ决定价值”,如胡寄窗(1990)[5]等。(2)两种含义、单一决定论,即“承认存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Ⅱ,但认为Ⅰ决定价值,Ⅱ只影响价值实现”或“承认存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Ⅱ,但认为Ⅱ决定价值”。前者如王章耀和萨公强(1958)[6]、陈振羽(1982)[7]、凤良志(1983)[8]、张继光(1983)[9]、有林(1983)[10]、卫兴华(1984)[11]、杜奋根和赵翠萍(1995)[12]、岳宏志(2009)[13]等;后者如王永治和王振之(1983)[14]、胡钧和张广兴(2004)[2]、张昆仑(2007)[15]等。(3)两种含义、共同决定论,即“承认存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Ⅱ,并认为Ⅰ和Ⅱ共同决定价值”。持这一观点的有魏埙和谷书堂(1955)[4]、谷书堂和杨玉川(1982)[16]、纪显举(1983)[17]、杜木恒(1984)[18]、吴树青(1985)[19](P429-430)、李仁君(2003)[20]等。(4)无需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划分为两种含义,因为不存在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两种含义其实是一个含义,无非前者更抽象、后者更接近现实。持这一观点的有曾昭强(1983)[21]、高本权(1984)[22]、王洪斌(1986)[23]等。(5)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不是同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也不是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是内容与性质根本不同的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持这一观点的有潘石(1990)[24]等。(6)存在多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类别。如萧灼基(2001)[25]、胡培兆(2001)[26]、李炳炎(2010)[27]等均持这一观点。为拓展“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论内涵,萧灼基(2001)[25]指出,由于世界市场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速度加快,商品流通已超越国家界限,还应有第三种形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按照国际市场资源配置和国际供求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①;胡培兆(2001)[26]所定义的“四种逐步展开深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分别揭示了同种商品(同行业内部)、社会分工的必要界限、产业结构动态平衡、“世界市场”等视角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李炳炎(2010)[27]则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除了涵盖通常所说的第一层含义和第二层含义之外,还包括第三层含义(再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和第四层含义(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为了形象起见,笔者将以往文献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解列为表1。

现有文献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探讨不乏真知灼见,可大大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社会分工等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这为本文写作提供了基本的研究起点。不过,纵览现有文献,笔者认为它们仍存在如下两点不足:第一,现有文献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重要的马克思经济学术语缺乏哲学层面的解读,只有在理论上对这一概念进行深刻的哲学思考,才能确立其基石性地位;第二,现有文献没有从时空一体的角度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进行具体逻辑上的展开和论证,从而可能忽略某些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重要表现形态。现实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分工形态的演化,国际分工、产品内分工②[28]、企业内分工等现象格外引人注目,故还应该及时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拓展。考虑到“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按照马克思的逻辑发展”(李义平,2001)[29],本文试图通过确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确切含义,系统地将其划分为四种表现形态并分门别类地展开分析,这有助于深化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马克思经济学基本术语的理解,从而为进一步发展马克思经济学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

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剖析及其表现形态

(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剖析

1. 什么是时间。探索“时间”的本质,是深刻理解“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基础。对于“什么是时间”,古今中外许多哲学家、物理学家和思想家都进行过积极思考和深入探索。按照法国著名史学家布罗代尔(F.Braudel)的说法,可将时间分为“地质时间”(其中的事件发生在几千万年的过程中)、“社会时间”(这个尺度比地质时间要短得多,经济、国家、文明等就是以此尺度来测量)、“个人时间”(它比社会时间更短,用于量度个人的事件和历史)[30](P9)。从哲学层面看,时间就是主体在处理内、外界信息的过程中,自发抽象出来的用于比较和衡量内、外界变化进程关系的通约的最普适尺度(汪天文,2003)[31]。

2. 什么是劳动时间。劳动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基础,是人类维持自我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手段。从类型上看,劳动不仅包括生产性劳动,而且包括管理劳动、科技劳动、服务劳动等,从事上述这些活动的时间均可认为是劳动时间。

3. 什么是必要劳动时间。按照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解,所谓“必要”,一方面需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强调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社会需要。故“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为满足社会需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

4. 什么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按照《辞海》的解释,“社会”是指“以共同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的有机体”。③简言之,社会是“有两个或更多人的世界”(张五常,2010)[32](P89)。根据上述“社会”定义,社会可小可大、可微观可宏观,既包括微观层次的家庭或企业,也包括中观层次的产业或区域,还包括宏观层次的国家乃至世界等。因此,本文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不少于两个人的世界中,在正常生产条件、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为满足社会需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根据系统论思想,可以在不同的系统层次上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以讨论。

(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表现形态

针对学界讨论颇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笔者认同的观点是,从数量上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的关系可表达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社会必需商品总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或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社会必需商品总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从数学上看,这里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与Ⅱ关系的两种描述是等价的,但其实不然,正如胡钧和张广兴(2004)[2]所指出的,坚持乘法意味着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决定具有根本意义;认为除法意味着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决定具有根本意义。若从更广阔的时空背景出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之间并非简单的价值决定与价值实现、主导与从属的关系,而是可以在不同层面上统一起来,并且从空间和时间维度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进行必要拓展后,还可自然得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的概念范畴。由于本文第一部分已详细介绍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的含义,这一部分将在此基础上重点讨论如何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导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

1. 空间维度的表现形态。从空间维度上看,根据前文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的定义可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决定部门内一种产品的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决定国内不同部门的产品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作用的空间范围为一国某一特定部门内,可用于解释部门内分工和贸易现象;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作用的空间范围则为一国内部不同部门之间,可用于解释部门间分工和贸易现象。从空间上看,比部门内、部门间的分工和贸易现象更为宏观的是国家间分工和贸易现象;比部门内、部门间的分工和贸易现象更为微观的是产品内分工和贸易现象。

第一,宏观拓展。在此以图1为基本逻辑线索,从空间维度可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众所周知,当分工由国内分工(含部门内、部门间分工)转化为国际分工,当交换活动跨越国界时,国际贸易就发生了,而一旦一种商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交换,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或)Ⅱ决定的该商品的国内价值将转化为国际价值。在一国国内,商品的价值是由该国的生产者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或)Ⅱ决定的;而在国际贸易中,不同国家的生产者哪怕是生产同种产品,由于生产效率不同,很可能导致生产同种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各国之间出现差异,但是这一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又只能按照统一的价值交换,这一价值就是“国际价值”。那么,何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国际价值的定量基础并能以之解释目前普遍存在的国际贸易现象呢?考虑到当交换行为从国内环境扩大到国际环境时,商品价值便由生产商品的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即在国际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国际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此时商品交换的基础转变为国际价值(李真、马艳,2009)[33],本文从空间维度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的概念。简言之,空间维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就是世界必要劳动时间。

第二,微观拓展。同样以图1为基本逻辑线索,从空间维度可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它基于产品内分工而产生,随着产品内分工的发展而发展。在国内学术界颇具影响的产品内分工定义是卢锋(2004)[34]给出的,他认为,“产品内分工”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国际化演进过程,是特定产品生产过程的不同工序或区段,通过空间分散化展开成跨区或跨国性的生产体系,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参与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不同环节或区段的生产或供应活动;并且根据外延空间范围界限的不同,可将产品内分工分为“国内产品内分工”和“国际产品内分工”。事实上,从本质上看,除了作用的空间范围不同,“国内产品内分工”与“国际产品内分工”之间并无实质性差别。与卢锋(2004)[34]重点讨论“国际产品内分工”互补,本文沿着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微观拓展的基本思路,在此主要关注国内产品内分工。问题是,在国内产品内分工中,何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各种投入品(包括中间产品)价值的定量基础、并能以之解释目前普遍存在的产品内贸易现象呢?本文将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解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它是产品内分工中生产各种投入品(包括中间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如图1所示,依据四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的大小决定部门内的产品价值,是形成部门价值的基础,经市场交换形成相应的市场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的大小则决定参与国内交换的不同部门产品价值,是形成国内价值的基础;本文定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决定参与国际交换的世界各国各部门的产品价值,是形成国际价值的基础。这样理解国际价值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在世界市场上,会以国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基础形成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根据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决定的国际价值进行交换,并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发生价格波动,国际价值成为国别价值在空间维度上的宏观拓展。而本文定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决定参与产品内贸易的各种投入品(包括中间产品)的价值,构成了各种投入品(包括中间产品)价值的基础。在各种投入品(包括中间产品)市场上,商品根据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决定的投入品(包括中间产品)价值进行等价交换,并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发生价格波动,投入品(含中间产品)价值成为部门价值在空间维度上的微观延伸。

在此需要指出,由于存在“国际产品内分工”,即产品内分工可从空间上越过国界,以此为基础而发生的相关投入品(包括中间产品)贸易可能表现为某种形式的国际贸易。在决定这种投入品(或中间产品)的价值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也将发挥作用。因此,在某些场合可将上述四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关系表示为环状,从而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联系起来。

2. 时间维度的表现形态。从时间维度上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为同一部门内部的不同企业劳动时间的加权平均。比如,设A部门有3家企业,分别为A1、A2、A3,这3家企业生产该部门产品所需劳动时间分别为tA1、tA2、tA3,产量分别为qA1、qA2、qA3,则A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为tA=(tA1qA1+tA2qA2+tA3qA3)/(qA3+qA2+qA3)。设B部门也有3家企业,分别为B1、B2、B3,这3家企业生产该部门产品所需劳动时间分别为tB1、tB2、tB3,产量分别为qB1、qB2、qB3,则B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为tB=(tB1qB1+tB2qB2+tB3qB3)/(qB1+qB2+qB3)。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是在社会总劳动中,按一定的比例量用来生产社会需要的某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从这个意义上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是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的基础上考虑了社会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例如,对A部门产品的社会需要量为qA,对B部门产品的社会需要量为qB,则A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为TA=tAqA,B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为TB=tBqB。

第一,宏观拓展。在此以图2为基本逻辑线索,从时间维度可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文献检索表明,从时间维度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的文献十分鲜见。本文之所以从时间维度思考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受益于经济学对休闲、闲暇等问题的研究。马克思曾说:“自由时间、可以支配的时间,就是财富的本身”;“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以及对别人劳动时间里创造出来的东西的享受,都表现为真正的财富”[35](P280-282)。

图2中,A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为TA,表明社会需要投入在A部门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TA;B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为TB,表明社会需要投入在B部门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TB;对于其他部门,可依此类推。那么,将社会各个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加总之后,可得“TA+TB+……”,此即本文定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它是社会总时间中必须用于劳动的时间。从时间构成上看,社会总时间(T)由社会总劳动时间(TL)和社会总休闲时间(Tx)两部分构成。随着世界范围内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总劳动时间从长期看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伴随着对更高生活质量的追求,人们对劳动之外的休闲愈加重视。

第二,微观拓展。同样以图2为基本逻辑线索,从时间维度可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在时间维度,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是同一部门内部的不同企业劳动时间的加权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是在社会总劳动中,按一定的比例量用来生产社会需要的某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而前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是社会总时间中必须用于劳动的时间。这构成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自然延伸的“连续谱系”。在此基础上若向微观层面进一步拓展,还可自然提出基于时间维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的概念。以A部门为例,A1、A2、A3等3家企业生产该部门产品所需劳动时间分别为tA1、tA2、tA3,A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为tA。其中,tA1、tA2、tA3既是比tA更微观的概念,也是形成tA的基础。由于企业这一组织必然是“不少于两个人的世界”,传统上被称为“个别劳动时间”的tA1、tA2、tA3等其实也是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本文将这种企业的“个别劳动时间”定义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它是一个企业生产某种产品所必须付出的劳动时间。

三、结论与展望

通过本文分析,笔者认为,按照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的分析思路,可从时空逻辑上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并且这四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系统层次上统一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基本概念之中。从空间上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是世界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是产品内分工中生产各种投入品(包括中间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时间上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是社会总时间(包括总劳动时间和总休闲时间)中必须用于劳动的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是企业生产某种产品所必须付出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在国际贸易、劳动经济学等诸多经济问题上存在广泛的应用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0”则在分析产品内分工和贸易、企业内分工和贸易等现象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此可形象地将上述四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表示为图3。

在本文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展开分析的问题至少包括:第一,在国际贸易领域,可分析基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的国际价值与国际价格的关系,并将其与西方贸易理论进行有效的对接与融合;在实践层面可尝试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来分析具体的贸易问题,如解释当今中国的外贸顺差及其变化的本质;第二,在劳动经济学领域,可分析基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Ⅲ的总劳动时间与总休闲时间之间的关系,并深入探讨总劳动时间在人类历史上的长期演化趋势及其原因,讨论劳动时间缩短的社会意义等;第三,在产品内分工和贸易领域,可进一步深入探讨“价值链分割”的马克思经济学基础,强调“微笑曲线”背后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内涵等;第四,在企业内分工和贸易领域,可基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一步讨论跨国公司内部分工和贸易的马克思经济学基础。

注释:

①萧灼基强调,这里包含两个内容:一是“正常生产条件”要从世界市场来看;二是社会总劳动的分配也要从国际市场来看,不能仅仅局限于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条件。

②在国内外学术界,用于描述产品内分工(intra-product specialization)的术语还包括:垂直专业化(vertical specialization)、国际片段化生产分割(international fragmentation of production)、全球生产分享(global production sharing)、国际外包(international outsourcing)、价值链切片(slicing up the value chain)等。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577页。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胡钧,张广兴.深入理解马克思的价值决定论[J].经济学动态,2004,(8):33-37.

[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魏埙,谷书堂.价值法则在资本主义发生与发展各个不同阶段上的作用[J].南开大学学报,1955,(1):6-16.

[5]胡寄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存在两种含义[J].经济研究,1990,(3):37-44.

[6]王章耀,萨公强.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与魏埙、谷书堂、吴树青诸同志讨论[J].学术月刊,1958,(2):36-38.

[7]陈振羽.在价值决定的认识上不能重犯历史错误[J].中国经济问题,1982,(2):51-55.

[8]凤良志.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J].经济研究,1983,(6):30-34.

[9]张继光.也谈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J].财经研究,1983,(4):51-54,4.

[10]有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颠扑不破的真理[J].经济科学,1983,(1):21-27,34.

[11]卫兴华.价值决定和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J].经济研究,1984,(1):47-53,46.

[12]杜奋根,赵翠萍.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形成的理论基础[J].价格月刊,1995,(9):14-15.

[13]岳宏志.马克思价值量决定理论的数理阐释[J].当代经济研究,2009,(1):7-11.

[14]王永治,王振之.价格与供求——兼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J].经济研究,1983,(6):23-29.

[15]张昆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商品价值量关系新论[J].贵州社会科学,2007,(10):45-50.

[16]谷书堂,杨玉川.对价值决定和价值规律的再探讨[J].经济研究,1982,(1):18-25.

[17]纪显举.论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J].经济研究,1983,(6):18-22,17.

[18]杜木恒.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决定的关系——学习《资本论》体会[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1984,(1):55-60.

[19]经济研究编辑部.建国以来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争鸣(1949-1984)(上)[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

[20]李仁君.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决定新探[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1):54-57.

[21]曾昭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商品价值决定[J].经济研究,1983,(12):55-59.

[22]高本权.从科学抽象法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1984,(1):61-67.

[23]王洪斌.社会必要需求量是理解价值决定的枢纽[J].经济研究,1986,(3):37-39.

[24]潘石.论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兼与胡寄窗等同志商榷[J].经济研究,1990,(8):55-59.

[25]萧灼基.推进理论创新指导经济实践——谈谈“关于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J].当代经济研究,2001,(5):3-4.

[26]胡培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今解[J].经济学动态,2001,(7):22-26.

[27]李炳炎.商品价值量的决定规律新探——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四层含义[J].经济学家,2010,(10):5-12.

[28]胡昭玲.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与贸易:研究综述[J].南开经济研究,2006,(5):12-26.

[29]李义平.价值、价格理论的演变与启迪[N].中国经济时报,2001-08-22.

[30]伊·普里戈金,伊·斯唐热.从混沌到有序——人与自然的新对话[M].曾庆宏,沈小峰,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31]汪天文.时间概念的哲学透视[J].江西社会科学,2003,(6):21-24.

[32]张五常.科学说需求[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33]李真,马艳.国际不平等交换理论的再探索[J].当代经济研究,2009,(4):33-38.

[34]卢锋.产品内分工[J].经济学(季刊),2004,(1):55-82.

[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分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责任编辑、校对:张增强收稿日期:2015-04-2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JY00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1AZD03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3YJC790114);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资助项目(苏教师﹝2014﹞23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江苏现代服务业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CNISCC)

作者简介:杨青龙(1982-),男,湖北荆门人,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与价格理论;伍世安(1949-),男,江西大余人,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与价格。

猜你喜欢

分工含义劳动
Union Jack的含义和由来
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分工明确”等十四则
快乐劳动 幸福成长
“家庭的幸福需要彼此分工共同努力”
热爱劳动
拍下自己劳动的美(续)
虚荣的真正含义
传销案件查处认定存在部门分工
关于“获得感”之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