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千金难买离婚证
2015-08-12杨天沐
晚报文萃 2015年6期
杨天沐
作为一个传统的天主教国家,菲律宾是除了梵蒂冈以外世界上唯一一个离婚不合法的地方。虽说结婚时许下了忠诚的誓言,但是世事难料,离婚的因素总是存在的。为了规避禁止离婚的条例,菲律宾人通过让公诉人提出婚姻无效来实现目的。
顾名思义,婚姻无效就是指婚姻在一开始就不成立,条件也比较严苛:一、双方任何一人在18岁(法定结婚年龄)之前结婚;二、重婚;三、患有不可治愈且可通过性行为传播的疾病;四、双方中有一方在心理上无行为能力(即心理或性格缺陷)。夫妻双方可通过教会或民事诉讼来宣布婚姻无效。
不过,对于人们所认为的离婚常见原因,如出轨、家庭暴力、感情破裂等,教会和民事法庭都不会受理。
为了离婚,菲律宾人可谓不择手段,即使花大价钱也在所不惜。
米歇尔,40岁,一名拒绝透露姓氏的富有女医生。为了尽快离婚,她花了35万比索(约合8000美元)雇佣著名律师向法官支付“专业服务费”(即贿赂)等方式,在半年内就成功让法庭宣布婚姻无效。
然而,对于人均GDP为2700美元的国家来说,普通人花如此高的代价来离婚是不现实的。因此,拥有1亿人口的菲律宾,每年只有1万对夫妇成功离婚。
(若子摘自《老年生活报》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