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及对策
2015-08-07辛坤宗指导老师马传奇
辛坤宗 指导老师:马传奇
(内江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四川 内江 641112)
内江市市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及对策
辛坤宗 指导老师:马传奇
(内江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四川 内江 641112)
小学生的健康问题一直都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关注的焦点。本文对内江市区六所学校的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数据进行分析得知:内江市市区小学生身体发育基本正常,身体机能和素质的指标有逐年下降的趋势。通过学校体育的干预与家庭的密切配合以提高他们的身体机能与身体素质。
内江市;小学生;体质健康
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于2007年推出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了解小学生体质的变化趋势,本文对2010至2014年内江市市区六所小学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进行如下分析: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文对内江市市区6所小学(桐梓坝小学、内江一小、内江三小、内江六小、内江十小、内江十一小)1~5年级全体学生2010年至2014年体质健康测试数据(注:本数据由各学校体能测试中心相关老师提供)。通过文献资料法、分析法和访谈法等方法进行调查分析。
2 分析与结果
身体机能、素质发展状况。关于肺活量,肺活量可以反映人体最大摄氧水平和心肺功能,据调查数据可发现2010年至2014年学生的肺活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14年比2010年下降了35ml,在2013年出现了回升的迹象,男生累计下降了41ml,女生累计下降了33ml,男生的下浮更大,而男生在2013年出现回升现象,女生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对此应对2013届的学生多加注意。关于耐力素质的测试,小学五年级采用的是50米*8往返跑,根据2010年至2014年内江市市中区小学五年级50米*8的测试成绩总结,这五年总体成绩呈下滑趋势,在2012年出现了回升,但紧接着2013年和2014年两年出现下降,说明内江市市区耐力成绩有所提高,男生2012年出现上升,女生耐力成绩逐步降低,平均每年以0.26s的速度下降,同比2010年和2014年男生下降1.18s,女生下降1.04s。
访谈中发现,学生体质差的主要原因有:许多肥胖小学生的饮食习惯差,如喜欢吃零食、喝含糖饮料、吃肉过多,蔬菜摄入量不足,看电视或玩游戏的时间相对较多,运动时间相对较少;导致肥胖的内因即遗传因素是难以改变的,但是内因需要在外因(如饮食习惯、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等)的影响下才会引发肥胖;导致肥胖的根本原因是能量摄入大于消耗,吃得过多,动得太少是导致过多的能量转化成脂肪,并在体内蓄积,从而引发肥胖;小学体育教师由于害怕运动意外的发生而选择一些冲击力较小的活动内容,或者采取放羊式体育教育方式;运动不足是导致小学生肺活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小学生面临升学和发展自身特长的双重压力下,家长为了孩子的全面发展,给孩子报各种补习班,小学生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的时间减少。
3 对策
3.1 领导重视
学校应从行动上真正重视学生的体质发展,学校领导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克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对体育工作常抓不懈,真正做到重视体育,通过一些规章制度,把监督和督促体育工作的任务落到实处。
3.2 重视课余体育活动
组织科学合理的课余体育活动,科学合理的课余体育活动,可以使青少年学生各器官系统机能方面发生良好变化,提高身体的活动能力。而与此同时,还为学生营造了积极参加运动的良好氛围,对学生掌握一至两门擅长的运动项目打下基础,使其逐步养成终身锻炼的好习惯。
3.3 全面提高体育教师的综合素质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首先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才能培养出优秀人才,作为一名体育教师要有广博的普通文化和知识,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丰富的教育学科知识和实践性知识,结构上应体现综合性、独特性和开放性。学校需长期组织进行教师学习、反思以及与 其他学校进行交流。
3.4 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家庭和社会的体育观念
在召开家长会时宣传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使家长转变观念,认识到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使整个家庭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并督促和带动整个家庭参与体育锻炼。
[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编委会编著.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2] 谢三才,运动心理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4.
[3] 毛振明.体育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4] 董翠香.学校体育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5] 王春妮,李军.小学生肥胖知识、态度及饮食行为调查[J].中国公共卫生,2010,26(10):1319~1320.
辛坤宗(1993.08-),男,汉,四川巴中人,本科,内江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 2013级1B班学生,专业:体育教育。
此文章获得内江师范学院2015年度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15NSD-48
G642.41
A
1672-5832(2015)12-0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