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县丧葬礼俗小论
2015-07-31陈丽波
内容摘要:丧葬礼仪是人生礼仪中的最后一项,是生者与死者最后的感情联系,因此历代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而在幅员辽阔的中国,由于各个地区的差异,丧葬礼仪也各有不同。因此,本文选择山西省怀仁县这一地区,通过对这一地区的丧葬礼俗阐述,展现出区域民俗文化,加深对区域文化的了解,促进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发展。
关键词:丧葬礼仪;风俗;怀仁县
丧葬礼是中国传统礼仪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儒学中的孝道、人伦、仁义等观念密切相关。这点从丧服中就能看出,如《礼记·丧服四制》中记载:“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礼,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知,人道具矣。”〔1〕而且丧葬是人生仪式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生者与死者联系的仪式。因此,从古至今,人们非常重视丧葬礼。从周代开始,丧葬礼就有一套完整而繁杂的程序,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丧葬礼制也发生了变化,同时与各个地区风俗的结合,各个地区丧葬礼俗呈现出不同。本文就怀仁县的丧葬礼俗进行探究。
一、 初丧礼俗
生者病重临危时,其家人守在旁边,一般老人去世忌说“死”,说“老了”。同时要在临终前,准备好一块木板,无现成的木板,门板、床板皆可取而代之。因晋北地区屋内多设火炕,炕面是用俗称炕板石的东西铺成。当地民间传说,如果亡者逝于炕上,魂魄将永背石板,不得转世。还要准备好死后穿的衣服等。
当人死后,就要死者沐浴,实际上就是擦洗身体,之后穿上准备好的衣服。忌给死者穿皮毛之物,因为相传有皮毛变畜之说。家人要将硬币放入死者口中,即“口含钱”,也就相当于古时的“饭含”。但现代的这种形式虽是对古礼的延续,但由于与当地民俗以及迷信思想的结合,现代的“口含钱”是为死者在阴间准备的买路钱,与当时古礼中饭含的含义已不同。《礼记·檀弓》载:“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2〕古礼中的“饭含”是不忍其虚之意。
整容完毕,妆束齐备,就该入殓,又叫“入棺”。入殓前孝子要焚烧纸钱,并杀一只鸡称“倒头鸡”,要供“倒头涝饭”。死者入棺后,棺内所需之物备齐后,众人将棺盖轻轻盖上,但不盖严。死者去世三日后盖棺,用“银锭”封棺,本地将打棺与盖相合的楔子称为“银锭”。入殓之后,要在灵床前置一瓦盆,孝子每日烧纸祭奠。
二、 治丧礼俗
死者逝去的第二日,便要请阴阳先生看殡期、选墓地、避忌等事宜。首先要请阴阳先生为死者写殃榜,上书死者姓名、属相、生卒年月及子孙姓名等,即“批殃榜”,俗称“批殃”。写好之后要钉在大门外,一般死者若是男性就将殃榜钉在大门的左柱上,死者是女性就将殃榜钉在大门的右柱上,即“男左女右”。定好殡期之后,就要“送孝”、发讣告,通知亲友来吊唁。同时丧家要准备搭饰灵棚,纸扎等。
殡期择定,讣告刊发后,就要请阴阳先生选墓地,即古礼中的“修窀穸”。选好墓地,开始打墓,现在一般是砖碹墓,即以砖碹成的墓室,有的较大,但一般以一室停放两棺为常见。
治丧期间一个很重要的程序就是要穿孝服,即古礼中的“成服”。自始死至入殓,丧家忙于各种事宜,无暇备丧服。大殓之明日始,众亲均需按照亲疏关系穿戴丧服,谓之“成服”。此延续古礼,《礼记·奔丧》中载:“三日成服。”〔2〕亲属穿孝服,表达出对死者的思念与祭奠之情,是儒家孝道精神的折射。
成服之后,亲友陆续前来吊唁,准备一些吊奠食物和纸钱等。
三、 出丧礼俗
出殡俗称“发引”,在出殡的前一晚儿女们要在灵柩轮流烧纸,哭丧,不能间断,直至“发引”当天凌晨。早上丧家所有人都要喝糊糊,不能空腹。吃完早饭后,由丧者的长子烧“起灵纸”。出殡时,长子抬灵柩的大头,次子依次在后,长媳抬小头,女儿在最后。将灵柩移到灵车上,鼓乐队在灵车前,孝子等人跟在灵车后。
发引路上要举行一次路祭,路祭的愿意是死者生前好友,突闻丧讯,来不及去祭吊,只好拦路而祭,以示对死者的悼念。路祭一般在某个十字路口举行,鼓乐队鼓吹一些丧悼曲。路祭一方面显示出丧事办得气派隆重,一方面传说是亡魂最后一顿受亲友的宴请,即告别宴。
路祭之后,灵车开往墓地,女眷返回家中。从墓地回来,所有穿丧服的人,要将丧服丧帽从墙外扔进院内,意思是怕引回丧气,将丧服抛扔过墙,丧气被隔在墙外,经此来取吉。
四、 葬后礼俗
出殡后的第二天,要进行圆坟,相当于古礼中的“虞祭”。旧时多出殡后的第三天进行圆坟,俗称“复三”。现代多为简化,发引后的第二天就圆坟,俗称“复二”。圆坟时,孝子和亲友要穿丧服,带一些祭品和纸钱,去墓地祭奠。
葬后祭礼中一个重要的日子就是“过七”,即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逢一周,称为一七,一共七次。这受到佛教轮回观念的影响,在佛教轮回转世观念中,在人死后的柒柒死市局日内,将分为七个阶段随业力受生。一般“一七”、“七七”较为隆重,过到“七七”,丧家隆重举行,孝子们穿丧服到墓地祭奠。
过百日,即死者去世一百天。孝子们要在此日除服,在衣服上带个“孝”牌。孝子们可以剪头发,剃胡须。
过周年,即从死者去世整整一年。一周年,即古礼中的“小祥”。三周年时,祭奠较为隆重,孝子们携带祭品去墓地祭奠。至此三年之丧结束,整个丧葬礼仪结束。以后,风俗是“每年三上坟,清明中元加立冬”。
五、 结语
丧葬礼仪不仅是孝道的展现,同时加深了生者与死者的道德情感联系。《孝经·纪孝行》中载:“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3〕这就对孝子的提出了具体的道德行为要求。近现代的丧葬礼仪,在延续古礼的同时又与当地风俗结合,出现新的更为简便的丧葬礼俗。
参考文献:
[1](元)陈皓注.礼记集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3]孝经注疏[M].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
作者简介:陈丽波(1989-),女,汉族,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人,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礼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