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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农经合作旗帜 共建海上丝绸之路
——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局局长、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会长李殿平

2015-07-31中国农资徐骞

中国农资 2015年42期
关键词:东盟国家商会农资

□《中国农资》记者 徐骞

高擎农经合作旗帜 共建海上丝绸之路
——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局局长、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会长李殿平

□《中国农资》记者 徐骞

农业领域内的交流合作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任务,对增进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既有地理、气候条件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又有相似的文化背景,这对中国—东盟的农业来讲,不仅是十分难得的合作机遇,而且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李殿平表示:未来,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将强化组织工作,引导农资企业与农产品企业积极参与和推进经济全球化及区域一体化发展。

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作为中国境内注册的30家国际组织之一,通过创新农业领域内的交流合作,致力于搭建信息和技术交流平台,探索多边合作的新渠道,是推动中国—东盟农资产业合作的重要力量。2015年,“2015中国—东盟农资产业高峰会议”成功举办,“中国优质品牌农资东盟行—走进越南”活动即将启行。国际平台、行业引导,中国东盟农资商会的蓬勃发展令行业欣喜,也让我们看到商会建设者与负责人对中国—东盟农经合作前景的准确判断和参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壮志雄心。

近年来,随着中国和东盟国家相互了解的不断加深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提速,地区间农业合作大有可为、前景广阔。其中,扩大农资、农产品贸易规模,提高贸易层次水平显得至关重要。

李殿平认为,中国国内的农资企业走出国门,以东盟地区为支点,面向世界参与合作,不能仅限于农资商品贸易,还应该在农资生产、技术开发、资本运作、资源开发、科技服务等多个领域开展工作,提升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合力打造具有中国优势特色的农资国际知名品牌。同时,还要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遵守当地的法律和有关规定,诚信守法经营,积极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农业产业存在结构错位,能够通过农业合作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李殿平表示,中国与东盟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农业发展的差异性互补性是两地发展现代农业取得双赢的基础。中国国内的企业要积极发掘东盟地区的优势农产品资源,提高农产品的开发利用水平,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不仅要满足中国国内民众多样性的消费需求,还要努力打开国际市场,增强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中国东盟农资商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帮助中国与东盟国家农资企业、农产品企业及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并进一步完善交流、沟通和协调机制,共享行业信息,充分发扬“互联网+”潜力,探索开展中国和东盟国家网上农资经贸合作。同时,中国东盟农资商会还积极争取相关国家政府的支持,寻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农业交流合作。

采访过程中,记者选择了行业内集中关注并关系中国东盟农资商会未来发展的三个重点话题,对话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会长李殿平,探询商会未来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在回应行业期待的同时,正面感受商会发展对中国农资行业带来的机遇与改变。

面对面交流

《中国农资》记者:目前国内农业、农资企业以及相关组织、团体在与东盟地区合作伙伴的交流合作中存在哪些障碍?对中国东盟农资商会提出哪些工作要求?商会将为会员单位重点提供哪些服务?

李殿平:目前,国内农业、农资企业以及相关组织、团体在与东盟地区合作伙伴的交流合作中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缺少有效信息。因为缺少有效、权威的信息渠道,难以获取有效、准确的有关东盟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市场信息、产业状况、产品行情、合作机会等信息。二是缺少交流渠道。由于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农业交流渠道很少,缺乏组织起来“走出去”、“引进来”的载体,目前的交流合作大多是分散、单独进行的,形不成规模效益。三是缺少合作平台。目前,国内农业、农资企业以及相关组织、团体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合作平台很少,很难与东盟国家相关企业和组织进行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合作。

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业交流合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对中国东盟农资商会提出了新的要求。商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业交流合作发展的需要。

中国东盟农资商会的宗旨就是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农业经贸合作服务。自2014年底中国东盟农资商会第二次会员大会以来,商会着力加强了自身建设,努力完善服务功能。为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业经贸合作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中国政府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的要求,商会秘书处新设立了综合部、会员部、信息技术部、国际合作部、会展培训部和南宁代表处,并配备了秘书处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并对这些内设机构提出明确的职责任务。其中,信息技术部、国际合作部、会展培训部等部门尤为关键。

为更好地为会员服务,商会专门制定了《会员服务管理办法》。商会会员享有参加商会活动、获得商会服务的优先权。商会将向会员重点提供以下服务:一是信息服务,会员可获得商会提供的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农业等经济领域的法律政策、市场信息;二是经贸交流合作服务,会员可通过参加商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展览等活动,与中国和东盟国家相关企业单位进行直接交流与合作;三是宣传、咨询、培训等服务。

《中国农资》记者:在老挝找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中国农资企业在东盟地区进行矿产开发的前景如何?在国内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东盟农资市场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国内农资企业应该“走出去”发展,商会在其中会扮演何种角色?

李殿平:中国与东盟的农资合作中,除市场方面的交融外,资源的勘探开发也是一个重点。东盟国家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产包括石油、天然气、煤、铜、金、镍、铝、锡、钛,锑、银、钾盐、石膏、重晶石、磷、铁、锌、铅、铬、锰、钴、高岭土和膨润土等。其中,东盟国家与农资产业相关的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受到中国农资企业的关注。比如,中国与老挝在钾矿开发上的合作成果显著。包括中农矿产、中国中水、开元集团在内的中国企业抱团“走出去”,完成了境外找钾、境外产钾、外钾回流的“三步走”。

东盟国家具有矿产资源优势,中国具有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差异性和互补性很强。随着中国政府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深入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技术合作必将进一步扩大,从而为中国农资企业在东盟地区进行矿产开发带来了良好机遇,发展前景喜人。

中国和东盟国家加强农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作,有利于实现多方共赢、共同发展。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在这方面也将发挥积极促进作用。商会将进一步加强东盟国家农资矿产资源、农资市场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发布,积极寻找发展商机与合作机会,探索建立农资产业交流合作平台,为中国农资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

《中国农资》记者: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在涉及中国—东盟农资产业的相关展会中强势亮相,未来是否会以商会名义牵头组织类似活动?“中国—东盟农资产业高峰会议”是否将成为固定召开的年度会议?为打造这一高端会议品牌,商会下一步将强化哪些方面的工作?

李殿平:9月19日,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生产资料局、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15中国—东盟农资产业高峰会议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于南宁成功举办。会议围绕中国与东盟合作发展大局,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主题是“合作、共赢、创新、发展”。会议的召开,使参会各方增进了互信、加深了交流、扩大了合作,对于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业经贸合作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今后,商会将在涉及中国—东盟农资产业的相关展会活动中,积极发挥主办、承办、参与和组织作用。同时,商会也将牵头组织主办一些农资、农产品展会和其他贸易促进活动。比如,商会计划组织举办“中国优质品牌农资东盟行”活动,将中国优质品牌农资产品陆续推向东盟国家,将东盟国家优质农产品引入中国市场,实现中国和东盟国家农资、农产品的双向流通。“中国优质品牌农资东盟行——走进越南”作为首站活动,今年就要启动实施。另外,“第十五届欧亚国际农业展——土耳其农资展”活动也已开始招展工作。

中国—东盟农资产业高峰会议今年是首次举办,并获得成功,受到各界关注和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系列重要会议论坛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之一,中国—东盟农资产业高峰会议今后将连续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办,成为常态化、机制化、品牌化的交流合作平台。为打造好这一高端会议品牌,下一步,商会将加强与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的战略合作,认真筹备,精心组织,提高会议论坛质量,组织更多业界代表参会,进一步扩大影响、提升成效,为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业经贸合作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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