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感: 群众利益的核心构成
2015-07-30毕瑛涛
毕瑛涛
〔摘要〕尊严感,是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和核心组成部分。尊严感是每一个人的基本需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和国家需要对人民群众的尊严感予以切实确认和尊重。中国要对人类真正有较大的贡献,离不开群众利益中尊严感成分的增加。但是在当前,主观上群众自我对尊严感的认知存在着偏差,客观上群众利益偏重于对民生关注,事实上存在对群众尊严感的忽视。重视群众尊严感的教育和培育,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人历史使命感的具体体现之一;要在群众中催生尊严感的自我觉醒;群众尊严感的保护与体现在实践中不能仅仅只停留在抽象层面;真正将尊严感体现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与行动之中,是当前整个社会应当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尊严感;群众利益;中国共产党;中国梦
〔中图分类号〕D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3-0074-04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和执政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必然绕不开群众的利益。群众利益的内涵是十分宽泛的。笔者认为,尊严感是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尊严感是人民群众利益的核心构成 显然,本文展开讨论的前提是首先弄清楚人民群众利益的基本概念。从传统意义上看,群众就是简单泛指人民大众,群众利益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与诉求。有人指出:“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群众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更为快速、繁复的变化,相应地,‘群众利益也更为分化、差异化、复杂化。现实是,在人民群众中,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主体往往拥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利益表达方式、不同的利益维护方式,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也日益公开和激烈。不管是哪部分群众,其主体意识、权利意识都空前觉醒,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权益的主张更为明确,对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具体运作深度参与的要求日益迫切。这是改革开放的鲜明成果,也鲜明反映了群众对下一步改革发展的更高预期。”〔1〕可见,研究群众利益中的尊严感问题,具有特殊的意义。
1.尊严感是人的基本需求。“人民群众”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群体性,二是个体性。但无论群体还是个体,人的基本属性还是人的本质。1943年美国著名学者亚伯拉罕·马斯洛的“心理需求”理论认为,每一个人的心理需求基本相同,即要经过生存需求、安全需求、社交(情感)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五个阶段并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这五个因素彼此呈递进关系。从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体,绝大部分人正处于第三和第四因素之间的阶段,即尊严感需求状态阶段。当然,这种分析并不等于抹杀或无视当代中国还存在需要脱贫、需要治愚、需要助残等等方面状况的存在。即便是这些部分的人,在谋求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之时,也同样需要解决情感需求和事业需求的问题,同样需要解决尊严感的问题。如此,尊严感从来就是每一个人的基本需求和基本人权,而且不分历史时期和时段,共产党所关注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中自然也必然包括这些内容。学者汪晖认为:“要谈群众路线,就需要讨论‘群众的自主能力”,显然,“自主能力”中必然包括群众尊严感问题。〔2〕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对人民群众尊严感予以切实确认和尊重。十八大修定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明确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代中国的执政党,在其“党章”和“决定”中作上述正式表述,本身就是对人民群众尊严感的关注和认可。可见,社会主要矛盾中的“物质文化需求”观点,“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的观点,“有理想、道德、文化”的观点,都包含着人民群众尊严感的意蕴。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可以肯定地认为,人民群众的尊严感是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尊严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之一,为人民谋利益必然涵盖人民群众的尊严感。其实从中共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群众的尊严感与物质层面的需求没有完全决定性的关系。1944年,著名记者赵超构访问了延安,归来后他写道:经过观察在延安“农工兵的自尊心是提高了”。〔4〕这对当前时代具有启发性指导性价值。
3. 中国要对人类真正有较大贡献离不开群众利益中尊严感成分的增加。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世界性大国,其国民素质中尊严感成分偏低或空白,肯定不利于中国的和平崛起,肯定不利于中国真正成为世界性大国,肯定直接影响“中国梦”的最终实现。1956年11月毛泽东在《纪念孙中山先生》一文中曾经告诫中国人民:“再过四十五年,就是二千零一年,也就是进到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中国的面目更要大变。……中国应当对人类有较大的贡献。”〔5〕人民群众利益中没有尊严感的确认,怎么体现国民素质的现代化,怎么“对人类有较大的贡献”,怎么回应一代伟人的展望?学者辛旭指出:“我们怎么样在一个新的历史条件下,在自己文化传统的脉络中重新思考和调整它们(富强与民主)之间的关系,决定了我们离真正的富强和民主还有多远。而无论如何,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一味强调‘大国崛起的力量型‘富强之路并不一定能带来文明价值的更新”。〔6〕不言而喻,富强民主也好,文明价值也好,群众尊严感的命题无法规避。
二、尊严感在当代中国的现状分析
笔者认为,所谓尊严感,就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人格被尊重的状态与感受。荀子在《致士》中讲:“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西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立元神》认为:“贤者备股肱,则君尊严而国安。”北宋司马光在《进〈孝经指解〉札子》中提出:“体貌尊严,举止安重。”由此看来,尊严感具有精神层面的性质。从当前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剖析,存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主观上:群众自我对尊严感的认知存在着偏差。当代中国正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农耕文化向法治文明转型的特殊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在一起。在群众利益方面,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人民群众事实上表现为过分偏重群众利益中的民生部分。特别是将社会生活中的住房、就业、就医、上学、养老五大问题,自视为当前群众利益中的最突出问题并进行社会诉求、社会呼吁和社会奔走,甚至个别地方还存在放大、扩大的现象,导致群众利益在实践中常常过多地表现为在物质层面的利益和问题,出现“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用人民币解决”的现象。这种现象目前尚未根本改变并将长期存在下去,其影响必将深远。当一个社会的主要群体,长期以物质层面的利益为主要追逐目标,肯定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会影响到中国社会的转型成功,乃至“中国梦”的真正实现。学者康子兴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经济是人的行为,与人的情感、思想和偏好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经济总是嵌入在政治、社会、伦理和文化的环境里,不能孤立地运行,也不能孤立地加以解释。”〔7〕因此,绝对不能忽视人民群众利益中的精神层面的问题,特别是尊严感的问题更不能忽视。
2.客观上:群众利益偏重于对民生的关注,事实上存在对群众尊严感的忽视或忽略。学者吴飞认为:“而今,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早已在中国大地上矗立,而且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建设也解决了大部分人的吃饭穿衣问题,但人们的精神状况却处在极其混乱的状态,早就到了考虑精神生活和价值归属的时候了。”〔8〕必须承认,中国是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国家,执政党考虑群众利益应当是站在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上,尤其是对全民族的根本利益的思考与关心应该是首当其冲的。但是,整个社会客观上对目前群众利益中的物质层面利益与精神层面利益的区分和把握时有模糊;对目前尚存在的一亿多被扶贫对象的宣传,对群众的住房、就业、上学、就医、养老五大问题的认定与宣传等等,舆论也客观上进行了一定意义上的渲染和反映。尤其是不加分析地刺激“全民经商、全民致富”的理念影响甚广、影响甚长,其负面效益已经显现出来。“脱贫”与“致富”本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事实上被捆绑在一起使用。“仓廪实”而不知“礼节”的现象比比皆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事实不是个别和偶然,因为物质利益而闹事、上街或甚至走向极端的不是个案。究其原因,客观上现阶段忽视忽略人民群众利益中的尊严感、引导人民群众重视尊严感不够是重要原因之一。
三、对人民群众利益中尊严感的尊重与保护 当前中国正处于整个社会转型期,积极探索对人民群众利益中尊严感部分的尊重与保护,无疑是一项重要而特殊的历史任务,因为解决好这一问题,完成好这一历史任务,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社会平稳转型与成功转型,有利于中国梦的最终实现。
毛泽东1938年8月22日在中央党校毕业典礼上讲话中深刻指出:“每一个共产党员和革命分子都有责任……教育别人。我们中国人很多,四万万五千万,但这些人懂得不很多,什么团结抗日,什么民主政权,什么民生幸福,持久战,游击战,运动战,什么天地人和,一二三四,赵钱孙李,等等懂得很少。……总而言之,要好好地弄清楚,不要不耐烦。……同志们要肯去讲,肯去说,有台就演讲,不要害羞,不会说就练习演说。有机会不演讲,有谈话机会不谈话,就不是共产党员。大家要有积极地教育人家的精神。”〔9〕 1938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他们每天都是民众的教师,但又每天都是民众的学生。”〔10〕毛泽东的这些观点,显然在今天时代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教育群众是每一个共产党人的重要职责。囿于中国共产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共产党以当代历史时期中最先进最科学的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基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属性等等因素,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然是其历史使命。其教育的重要内容自然就包含着对群众尊严感的教育、培育与引导。究其原因,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成员,其属性必定是自然属性列第一,社会属性次之。人类社会的进化发展过程也是由自然王国向必然王国过渡,马斯洛心理需求论的表述也是从物质阶段到精神阶段递进。因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人重视群众尊严感的教育、培育,是水到渠成之举,是历史使命感的具体体现。
第一,要在群众中催生尊严感的自我觉醒。追求精神需求,是每一个自然人的必然选择。甚至在经济状况不发达的阶段,人们爱美、求尊严的想法也不会泯灭。众所周知,中国的邻国不丹,经济并不发达,至今还是王国体制。但在1972年,不丹就在世界上第一个提出了“幸福指数”的概念,深深地影响了整个国际社会。从中国的现实状况出发,必须在人民群众中催生其尊严感的觉醒与复苏。否则,国民素质的提升、社会的和谐、民族的复兴等等只能是空中楼阁。学者任剑涛就尖锐地指出:“处在国家发展十字路口和深度改革困局的中国,需要作别全民皆商、领导世界的空幻观念,将国家引向健全发展的道路”,事实上“全民皆商,不是说真让全民实际进入商贸领域,而是让全民指望经商致富,绝对不将心思花在国家建构、工业创新、科技发明、文化进化和社会改良上面”。〔11〕如此发展下去,其后果十分危险。要教育群众真正弄清楚弄明白国家发展为什么、社会进步为什么、个人发展为什么;要引导群众从纯粹的物质利益追求走出来,向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相结合转化;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培育群众的自我认知、自我评价、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和自我进步的理念;要启发群众明晰个人发展、个人追求与实现“中国梦”的关系。通过实干,要让群众真正在尊严感的自我觉醒中,肩负起历史使命,履行其实现“中国梦”的个人职责。
第二,群众尊严感的保护与体现在实践中不能仅仅只停留在抽象层面。从学理上分析,群众利益可以区分为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实际利益、具体利益等等方面。这六个方面的利益,客观上内涵存在着很大差异,内在约定存在着不一致的特征;思考这些利益与追求这些利益的主体也完全不同;实践层面中这些利益要实现统一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在维护与实现群众利益的过程中,因为存在对利益内涵认识上的差异而出现维护者与被维护者之间恶性互动的事实已经不是个别;基于时空的变化,六个方面利益交替组合、主次难辨的现象难以计数。面对如此状况,通过培育尊严感、引导群众追求尊严感,来破解前面难题就具有实际意义。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将群众尊严感化为实际利益层面就极为关键,而不是口惠未实至、仅仅停留在抽象层面。因此,执政党主流价值观的引导、社会氛围的营造、法律法规的健全与落实、物质层面利益与精神层面价值追求的统一、每一个人权利与利益的正当维护、每一个人心理需求的尽可能满足、每一个人尊严需求在社会中的确认、每一个人自我尊严感在日常生活中的真正体验等等,都是极为重要和绝对不可以忽视忽略的领域。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点就是一种积极的回应,这里的“德治”,自然包括了对人民群众尊严感的重视和关注。
第三,真正将尊严感体现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与行动之中,是当前社会应当努力的方向。群众本身就是独立个体的集合,若干个体的汇集,但是归根到底还是以个体方式存在。个体的自身属性,决定了尊严感的实现与体现,关键在对个体的具体落实上。只有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个体,真正重视自己的尊严感问题、真正认识到尊严感的特殊重要性、真正在自我的生活与行动中注重体现和实现个人的尊严感,社会进步才算得上具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进步。在当前,必须努力以执政党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圭臬,在全社会大力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特别是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公民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理念,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行动并内化为每一个人一点一滴的具体行动。同时,还要将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价值理念、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理念与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理念对接起来,将个人的尊严感与国家、民族的尊严感统一起来,最终统一到“中国梦”的完全实现上来。当然,群众利益中尊严感问题的真正解决,必然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事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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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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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吴风.慎终追远:现代中国的一个童话〔J〕.读书,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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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毛泽东选集: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2-523.
〔11〕任剑涛.国家发展中的“荷兰诱惑”与“苏联幻觉”〔J〕.读书,2014,(5).
〔延伸阅读〕
〔1〕王小波.个人尊严.中国人的尊严〔M〕.北京:群言出版社,2014.10.
〔2〕何大新.异化的尊严〔EB/OL〕.新华网四川频道,2014-02-19.
【责任编辑:刘彦武】党政研究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