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外资项目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实践
2015-07-29辛宏杰蒋德平谭媛媛
辛宏杰,蒋德平,谭媛媛
(1.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4;2.山东省水利厅外资项目服务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4)
水利外资项目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实践
辛宏杰1,蒋德平2,谭媛媛2
(1.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4;2.山东省水利厅外资项目服务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4)
移民外部监测评估是一项独立于项目业主及移民实施机构之外的第三方监测评估活动,通过对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现场跟踪调查和周期性的监测,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移民安置实施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找出存在或潜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项目顺利实施及移民利益切实保障提供外部支持。
水利外资项目;移民;外部监测;评估
淮河流域山东省平原洼地主要为枣庄市沿运洼地、临沂市郯苍平原洼地、济宁市南四湖滨湖洼地。本次世界银行贷款洼地治理工程:疏挖河道14条,治理总长度90.342km,加固或新筑堤防43.75km,重建或加固涵闸29座、桥梁6座、新建或重建排灌站15座、加固排灌站25座。工程新征农村集体土地42.17hm2,另涉及国有水利用地33.54hm2。临时占地面积为249.52hm2。工程拆迁影响区涉及枣庄、临沂、济宁3市13个县(市、区),共30个乡镇,150个行政村,涉及农业总人口18.72万人。
1 移民安置政策
项目移民安置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执行“前期补偿、后期扶持”的移民政策。移民安置规划以农业安置为主,在尽可能保留移民有一份基本土地的基础上,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使每个移民恢复原有生产生活水平,有条件地方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安置移民。
移民安置按照就近原则,首先在本村调整土地,本村环境容量不足,在本乡镇调整土地安置。移民集中居民点的布设应有利于生产、生活。居民点应按照当地原有水平和具体的条件经济合理配置供水、供电、交通设施。
2 移民行动计划
2013年实施工程影响区涉及枣庄、临沂、济宁3市6个县(市、区),共9个乡镇,56个行政村,其中涉及:枣庄市薛城区1个乡镇,3个行政村;临沂市苍山、郯城2个县3个乡镇,30个行政村;济宁市鱼台、梁山、市中区3县(区)5个乡镇,23个行政村。
2013年项目永久征用土地总面积为16.26hm2(其中水田0.1hm2,园地0.6hm2,水浇地12.41hm2,其它3.15hm2),受影响人214户,876人。临时占用土地114.85hm2(其中水田13.9hm2,园地0.2hm2,水浇地97.08hm2,其它3.67hm2),受影响人1827户,6810人。以上均为农村集体地土地。
项目拆迁农村住宅房屋47户,151人,拆迁房屋面积为4166.06m2,其中,砖混结构476.02m2,砖瓦结构2397.09m2,简易房1271.59m2,草房21.34m2。
本工程还需拆迁无证建筑房屋1032m2,其中砖混结构823m2,占79.7%;砖瓦结构115m2,占11.2%;简易房94m2,占9.1%。拆除的无证房屋均为河堤边的看渔房,只赔偿不安置,共涉及10户农民。
此外,项目共影响地面附着物4类,不涉及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
3 移民补偿调查
3.1补偿标准
目前移民安置中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2008年项目批复移民安置计划中规定的补偿政策及标准基本一致(具体标准详见表1、表2),但是,因物价提高、经济发展等原因,各地实际补偿标准与2008年相比较有所变化,因此各地以2008年批复移民安置计划中补偿标准为依据,结合各地当前实际情况,合理进行补偿。
表1山东省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土地补偿标准
表2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3.2补偿情况及建议
通过抽查部分补偿款签收画押(包括现场照片)及银行转账记录,确保补偿资金均已支付到位。随机走访部分受项目影响家庭,落实迁占款均已签收。
通过现场考察,受影响人访谈,与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座谈,并查阅相关文档资料(如补偿政策、补偿协议等)认为:各县项目办应尽快把移民行动计划中制定的移民安置政策及补偿标准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并张贴公示,以规范移民安置工作。建议各县分类、整理迁占实物指标,相关附件整理后分类归档。
4 移民生计调查
4.1调查方法
为了更好地了解移民家庭收入水平,调查小组在采取结构式访谈的同时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采取在村干部协调下的随机抽样方式选择被调查家庭,填写调查表格,详细了解移民基本收入、支出情况。
4.2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抽取的样本容量为10个村的125户影响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人口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家庭年收入和年支出以及家庭财产情况等。
4.3调查结果
调查家庭人均收入包括农业收入、副业收入、外出打工收入;调查家庭支出包括:电费、通讯费、学费、医疗费、燃料费、生活副食、家具家电、农药化肥、种子支出、机械作业。
图1调查家庭人均收入
由图1可见,本次调查所选10个村人均收入5000~10000余元不等。农业收入相差不大,约为2000元,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均在50%以下,其中20%~30%共有7个村;打工收入占人均收入比例较高,45%以上有6个村,南新安、潘庄、琉璃井为60%~75%。可见,受项目影响的移民家庭收入来源多样,且以外出务工收入为,所以家庭人均收入受工程永久征地的影响较小。
由表3可见,本次调查所选10个村家庭所有支出中生活副食支出占家庭支出比例最高。电费、通讯费、生活副食、燃料费等日常生活支出占比较大,占比约为47%~67%;农药化肥、种子、机械作业等农业类支出较少,比例约为10%;家具家电、医疗支出、学费支出受年度影响较大。
5 监测评估结论
通过此次外部监测发现本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明确、补偿标准清晰,各年度补
表3调查家庭支出百分比 %
偿资金均已支付到位。通过典型家庭调查,记录分析本年度其家庭人均收入及支出情况,项目实施对受影响人口生活水平影响较小,符合世行移民安全保障政策,为山东省水利外资项目移民管理及移民外部监测积累大量实践经验。外部监测顺利实施有利于严格执行移民安置计划,限制和监督业主的移民行动,保障受影响移民的合法权益,使移民安置走向科学化、规范化道路,对于推动大型水利项目合法、有序、高效、顺利实施,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必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玉燕)
D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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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159(2015)-12-0038-02
辛宏杰(1983—),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