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15-07-27
编者按:村里的一切资产都是全体村民的,村干部如何管理这些资产,如何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是他们的职责。村民和上级部门都有权监督村干部。监督有很多种,审计是其中的一种。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不审计不得换届。为什么要开展审计,怎样开展审计,农民朋友又如何知道审计结果呢?本文就这几方面为大家做简要的介绍。
一、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有的农村干部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流失,有的甚至贪污、舞弊、挪用和侵占集体资金,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经济利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通过审计,检验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重点理清财务有关情况,促进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为考核、选拔村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扎实基础。通俗地讲就是通过审计让群众了解村干部履职期间所发生的经济情况,达到维护农民利益、选贤任能的目的。
二、主要审计内容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是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集体资产处置问题,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债权、债务管理问题,村里举债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等情况;土地发包、承包问题,“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了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了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等;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上级划拨或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财务公开问题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等。
三、审计方式和程序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采取送达审计或实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可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齐各村会计资料,集中在乡(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审计人员可进村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必须实施实地审计。
审计程序一般包括准备、实施和终结三个阶段,具体而言:一是制定审计工作计划;二是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成立审计组,明确审计组长和成员及有关事项;三是送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3天前向被审单位及村干部本人送达审计通知书;四是被审计单位和村干部提交有关材料,主要包括会计账目、经济合同、村民代表会决议及被审计村干部的述职报告;五是调查取证,必要时应听取村民的意见;六是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单位和村干部的意见;七是审定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情况轻重责令整改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八是将审计结果及处理意见在村(财)务公开栏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7天;九是将有关资料以村为单位整理立卷,归档管理。
作为普通群众,如果关注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至少应该能在村部办公楼或村(财)务公开固定栏看到审计公告和审计结果公示。如果对审计情况有异议者,可以向审计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江西 郑远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