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政策下第三方逆向回收电子废弃物价格模型
2015-07-25徐丹丹李荷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上海009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009
徐丹丹,田 震,李荷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上海009;.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009)
基金政策下第三方逆向回收电子废弃物价格模型
徐丹丹1,田震1,李荷华2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上海201209;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201209)
摘要:随着全球各国对资源再利用与环境保护认识的深入,电子废弃物逐渐得到社会关注。针对我国电子废弃物行业中正规拆解处理企业的回收量少、回收价格不统一、回收市场混乱的情况,结合当前基金政策,与时俱进,提出了基金政策下第三方逆向回收电子废弃物价格模型,用以确定具体回收价格。设定第三方拆解企业负责逆向回收,通过分析闭环供应链流程中制造商、第三方拆解企业、销售商三大参与主体的利润,加入制造商基金征收和第三方基金补贴,建立三大主体函数博弈模型,用数学方法最大化第三方利润函数,得到电子废弃物最佳回收价格函数,旨在研究我国基金政策下逆向回收电子废弃物价格,规范市场,加快电子废弃物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基金政策;逆向回收;电子废弃物;回收价格
0 引言
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大量电子产品在使用后被淘汰成为电子废弃物,其不当处理不但浪费大量的资源和能源,给社会带来负担,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直接危害人类甚至整个地球圈。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行业刚刚起步,目前存在诸多待完善之处,尤其是逆向回收,通常文献研究将其置于闭环供应链中。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在一些国家运作良好,其理论研究和实际操作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逆向回收模式总体可分为3种:制造商回收、销售商回收和第三方回收。3种模式均存在于市场,在不同实际情况下具备各自的优越性。制造商回收,可及时获得产品质量等信息反馈、与正向物流充分结合、回收处理率高;销售商回收,区域范围大,回收经营风险低;第三方回收,团队专业性强、回收目标明确、回收效率高。姚卫新[1]对3种逆向物流回收模式进行分析,得出制造商负责回收会对零售价产生直接影响;零售商负责回收,制造商会将回收节约的成本全部转移至零售商,使零售商的利润最大,制造商也获得较高收益;第三方负责回收时,零售商和制造商的获益均最低。同样,Shi等[2]分析了3种逆向物流回收模式后得到,当回收成本较低时,制造商回收较零售商回收的闭环供应链的总利润收益之和较高,而第三方回收时,闭环供应链的总利润收益之和最低。Wang等[3]提出引入第三方作为承包方完成回收处理等工作,可帮助企业降低回收运作成本,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可行性良好。黄祖庆等[4]研究了第三方负责回收的闭环供应链在不同决策结构下的供应链收益。专门针对制造商委托第三方负责回收模式,魏洁等[5]采用博弈论分析回收量、回收价格和系统总利润与参与主体回收成本之间的关系。Cao等[6]为制造商如何选择第三方负责逆向回收提供了相应的标准,分别是市场竞争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信息化水平及安全兼容性,以使制造商做出更优决策。而对于某些特殊条件下的废弃产品,也有一些研究。周永圣等[7]对政府监控下退役产品的3种回收模式进行了分析,指出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利润提高对社会的益处(废旧产品回收率)和消费者购买产品(产品需求量)的能力都会提高。在回收定价策略上,Guide等[8]构建了通过回收定价控制回收品数量的定量模型,并给出了不同质量的产品回收时回收价格的决策算法。针对回收价格对逆向物流的影响,Xu等[9]建立了博弈模型,讨论了3种逆向回收模式,得出所有模式下回收价格越高,制造商和销售商的利润越低。Sun等[10]将博弈论运用于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价格决策中,得出价格的弹性系数、再制造率、回收成本、再制造成本和政府补贴都会影响回收价格及回收企业的利润。
已有文献的研究多从经济管理学或数学角度出发,分析逆向回收模式的宏观影响或闭环供应链中参数的微观影响性,普适所有回收行业;针对电子废弃物回收的研究较少,建立数学模型时缺乏考虑电子废弃物逆向回收处理处置的实际收支项目,文献研究结果没有实际算例辅助模型的实际运用性。针对这些缺陷,本研究提供了一组可直接运用于实际的当前基金政策下第三方逆向回收电子废弃物价格模型。选择第三方回收模式是因为目前我国正规拆解企业作为第三方加入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过程,兼具回收职责。
1 模型建立
1.1问题描述
本文只针对第三方拆解处理企业回收处理废弃电子产品现存情况,选择第三方负责回收废弃电子产品。闭环供应链流程图如图1所示。
图1 闭环供应链流程图Fig.1 The flow chartof the closed-loop supply chain
闭环供应链流程图由三大参与主体——制造商、销售商、第三方和两大主线——物质流、资金流组成。制造商生产出一件电子产品,根据产品本身生产成本、行业利润百分比、市场需求量D等确定批发价P1批发给销售商,得收入正项;同时执行基金政策,上缴政府基金征收A,得支出负项。销售商一方面从制造商处批发电子产品,得支出负项;一方面根据批发价格、行业利润百分比、市场需求量D等确定销售价格,出售给消费者,得收入正项。消费者从销售商处购买使用电子产品,待使用后废弃。第三方拆解企业兼具回收职能,可通过消费者自主上门无偿交投,或第三方设立回收网点定点回收,或电话网络预约有偿上门回收,或机关企业单位事先签订回收合同等方式回收。这时,第三方需支付回收价P3给消费者,而回收量X是关于回收价P3的变量,并且第三方支付回收过程产生的额外费用,均为支出负项。第三方将回收的电子废弃物首先进行分类,再作常规检测分析,对可直接二次再利用的整机或零部件以二手产品回收价格P4出售给销售商,得到收入正项,二手产品回收量X1与总回收量X相关。第三方经检测分析后对不可直接二次再利用的整机或零部件作拆解处理,拆解后的有用拆解材料包括铜、铝、铁、塑料、玻璃等,该拆解处理过程费用为支出负项,这类材料以拆解材料回收价格P5出售给制造商用于生产再制造,得收入正项,而拆解材料回收量X2与总回收量X、二手产品回收量X1相关。第三方对拆解后得到的部分危险废弃物,则交至有危废处理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置,第三方需要支付危废处理费,危废处理价格P6依据实际行情而定,处理量X3与总回收量X相关,得支出负项。制造商利用这些拆解材料进行再制造成为再制造品,制作成本为支出负项,批发给销售商为收入正项;销售商将二手产品出售为收入正项。
根据以上闭环供应链的阐述可得,三大参与主体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完成闭环供应链;两大主线贯穿整个闭环供应链,资金流是物质流的体现,物质流是资金流的载体。本研究以资金流为主线,建立三大主体的利润函数及最佳回收价格模型。
1.2模型参数与假设
1.2.1模型参数
A(政府基金征收金额)——基金规定制造商应该缴纳的单位电子产品征收金额;
B(政府基金补贴金额)——基金规定第三方应该得到的单位电子产品补贴金额;
P1(批发价格)——制造商批发给零售商的单位批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