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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当干预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产能过剩

2015-07-25

新产经 2015年11期
关键词:体制性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文在“市场失灵论”和“体制扭曲论”的基础上提出“政府不当干预论”,以解释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出现产能过剩的原因,并以光伏产业为例,将光伏产业划分为上、中、下游三个环节,从政府行为、产业内部环节和供给视角分析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产能过剩的形成机制。在实证分析中,本文利用生产函数法测度了光伏产业及其三个环节的产能利用率,量化测算了政府补贴、土地价格扭曲程度和金融支持水平及其对产能过剩的影响程度。研究结果显示,光伏产业不仅呈现出结构性产能过剩,还出现体制性产能过剩;近年来,政府偏好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不当干预,引致和加剧了光伏产业的产能过剩,但对其内部各环节产能过剩的影响程度存在明显差异;总体而言,光伏产业中政府干预程度越深的环节,产能过剩程度越严重。化解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应转变传统扶持政策,避免政府不当干预行为,进一步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提高关键技术研发和制造能力,形成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动力机制,避免陷入新兴产业链上的“低端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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