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船员履约国际响应联络点获批设在广东局
2015-07-24
中国海事船员履约国际响应联络点获批设在广东局
近日,部海事局对广东海事局的请示予以批复,同意在船员分委会秘书处(广东海事局)设立“中国海事船员履约国际响应联络点”,负责承担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涉及船员事务的动态跟踪,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履约信息的通报,我国与其他缔约国船员证书互认的联络与沟通,《海员身份证件公约》所要求的国家联络点职能,对其他缔约国政府和机构有关我国船员证书核查请求的响应,船员履约涉外事务的处理,涉外文书的收集、沟通、协调、回复以及部海事局下达的其他船员履约响应工作。
据悉,为提高船员履约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广东局领导班子高瞻远瞩,主动研判,向部海事局倡议建立“中国海事船员履约国际响应中心”,以适应国际事务发展要求,提高中国海事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深度和广度,维护约50万中国海员的权益。“中国海事船员履约国际响应联络点”成立后,将推进广东海事国际化进程,凸显广东海事对外履约能力和形象,提高广东海事国际地位和国际事务参与水平。(石文涛)
粤澳海事将简化游艇出入境手续
近日,广东海事局、澳门海事及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代表粤、澳海事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了《粤澳游艇自由行试点海事工作安排》(下简称《工作安排》),中山市副市长杨文龙,以及中山海事局有关负责人出席签署仪式。
粤澳游艇自由行是广东省落实《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重要举措,“中山—澳门游艇自由行”作为粤澳游艇自由行的试点项目,具有“拓荒引路”的重要意义。经过前期准备,粤澳游艇自由行海事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悉,《工作安排》在游艇技术、驾驶人员技术、船舶进出口岸证书的审批要求以及须提交的材料、《“粤澳游艇自由行”(中山—澳门)须知》的签署和查验、安全防范、突发事件与防污染管理、游艇AIS及夜航配备要求、粤澳双方数据共用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
据介绍,上述内容解决了现阶段游艇“进不来、手续繁、不方便”等难点问题,开启了粤澳游艇海事监管服务新模式:如简化游艇海事出入境手续,实现游艇高效便捷通关;如采取游艇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开展游艇驾驶员补差培训等措施,保障游艇航行安全;如建立两地海事部门执法监督、信息共享等交流合作机制,加强水上协同管理等。
中山市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工作安排》的签署,是海事部门促进粤澳经济合作发展、推进粤澳游艇自由行的创新举措,为中山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与澳门游艇自由往来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王维)
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会议暨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召开
6月4日上午,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会议暨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传达传达了2015年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成员会议暨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4年广州市海上搜救工作和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情况,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周亚伟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广州海事局局长庄则平介绍,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尽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海上搜救取得显著成绩。2014年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搜救行动33次,协调派出救助船艇63艘次,搜救遇险船舶54艘次,遇险人员562人,获救557人,搜救成功率达99.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会议强调,海上搜救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海上搜救工作,充分吸取“东方之星”号沉船事故情况和近年重大沉船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完善海上搜救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州市海上搜救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要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发展思路;二要完善搜救机制,推进制度建设;三要突出重点整治,排查事故隐患;四要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科技引领;五要注重协同合作,提高应急水平。
会议指出,2015年,海上搜救中心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海上搜救应急体制机制,加强人员、经费、物资装备保障,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构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协同作战、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海上应急反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协同合作,培育社会搜救力量,提升应急搜救队伍专业水平,推动广州海上搜救及防热带气旋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市气象台专家分析了今年热带气旋的工作动态,预计2015年全年登陆或严重影响广东省的热带气旋约有3-4个,其中可能有1-2个登陆或严重影响珠江口沿海。影响广州的热带气旋数量可能较常年减少,但强度可能较强,首个影响广州的热带气旋可能出现在6月下旬到7月上旬,较常年偏晚。(滕宙)
省政府召开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6月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刻吸取“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教训,对当前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刘志庚副省长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卢炳辉主持会议,省府会议厅设主会场,全省县、市政府设分会场,县、市分管领导以及安监、交通、海事部门负责人103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我省渡口渡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海事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刘志庚要求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认真吸取“东方之星”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渡运安全隐患。
刘志庚强调,渡运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渡运事故相对特殊,一旦发生,自救和应急处理难度很大,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等重大损失,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全面排查治理渡运安全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月”,立即在全省组织渡运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渡口、重点码头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二要加快渡运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尽快推动《广东省渡口渡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各地级以上市要因地制宜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区的办法规定,构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要狠抓渡运安全责任落实,要依法履行渡运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作为渡运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推进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四要加大渡运安全资源保障。各地要把渡口渡船更新改造、维护保养和渡工生活补贴等费用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要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力保渡口渡船安全形势稳定。
会上,广东海事局梁建伟局长通报了我省渡运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了我省渡口渡船行业管理工作情况,中山、佛山、云浮三地市政府作了经验介绍。(王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