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将成立国家级仲裁中心
2015-07-24
珠江水运 2015年11期
近日,记者从中国海事金融(东疆)国际论坛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将在自贸区成立中国贸仲/中国海仲天津自贸区仲裁中心。中心将立足天津自贸区,面向京津冀、环渤海在内的中国北方地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作用。同时,自贸区仲裁中心还将设立东疆办公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秘书长解常晴表示,随着天津自贸试验区对挂牌运行,对外开放步伐加快,投资、贸易、金融、贸易航运等行业的新业态在试验探索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难免衍生商事、海事争议,这就需要公平公正、快速高效、专业灵活,与国际接轨的仲裁争议的解决方式来解决。
中国贸仲/中国海仲是上世纪50年代在周总理的倡导下由国家政务院设立的,是我国目前唯一与国家其他世界知名的仲裁组织齐名的全国性、国际化的仲裁机构。2008年和 2012年,在天津设立了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和天津海事仲裁中心。至今受理百余件仲裁案件,争议金额达20多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天津自贸区仲裁中心除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外,还将利用专家优势,举办各种专业法律培训、研讨会等,加强自贸区内企业对仲裁知识和仲裁条款的学习,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针对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和仲裁条款欠缺情况,支持行业协会做好制式合同的修订和普及。(甘琛 鲁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