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及其在《资本论》中的逻辑地位(二)
2015-07-24罗雄飞
摘要:市民社会在马克思著作中具有两类四种含义,应基于马克思独特的思维方法把握不同含义之间的内在关系。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核心理念的“市民社会”,与所谓普世价值密切相关,它是马克思理论集中批判的对象。如果说马克思具有某种市民社会理论的话,也只能看成基于唯物史观把握资本主义生产内在机理的理论。应从原则高度明确反对将两种性质的市民社会理论有意无意地混淆起来的做法。
关键词:市民社会;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唯物史观;阶级属性;空想社会主义;剩余价值;中产阶级
中图分类号:F09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5)04-0028-06
(接2015第3期)
沈越教授将市民社会臆想为没有阶级属性的永恒的“中产阶级”社会,认为西方经济学、西方哲学等只是这种没有阶级属性的市民的意识形态,不具有资产阶级性质,应该不加批判地原原本本地“拿来”。他还试图通过个别德文词的辨析,一方面将苏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既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贴上“伪马克思主义”的标签,另一方面把马克思理论整体性地改造成没有阶级属性的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市民社会理论。实质上是有意识地将马克思理论与西方意识形态混为一谈。沈教授在所谓“一词一译”原则下对Bürger这个词及同类词的翻译,既不符合语言逻辑的要求,也没有任何文本依据,甚至与Bürger这个词的历史事实相违背。
二、《资本论》对“市民社会”的艺术批判
对于马克思来说,“市民社会”理论是否具有社会理想意义?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就这一意义而言,与其说马克思有一种“市民社会”理论,毋宁说他有一种关于“市民社会”的批判理论。这种批判在《德法年鉴》时期便有过集中的阐明。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的成员只有在政治意义上“才获得人的意义”或“表现为他的人的规定”。①而他们要真正上升到这样的政治存在,必须“通过不受限制的选举和被选举”②,基于历史发展的这种选举必然导致抽象的政治国家的解体,也意味着“市民社会”的解体。因此,在经过一场真正的革命之后,人民应该“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③。就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的关系来看,马克思认为德国没有实现基于“市民社会”的政治解放的条件,如果不摧毁当代政治的普遍障碍,就不可能摧毁德国的特有障碍。因此,德国应该直接推动英法等国“最近的将来要达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④这是有助于推进全人类解放的“彻底的革命”⑤。德国之所以有可能首先实现这种“人的解放”⑥,是因为德国形成了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⑦,即无产阶级,它要求否定私有财产。这一时期,马克思对人的解放的追求,正是基于对“市民社会”的历史局限的认识。在他看来,“市民社会”体现的正是“犹太人精神”,这种精神也就是商品拜物教和金钱拜物教。而政治解放对市民生活本身没有加以批判、变革,仍然“把需要、劳动、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利等领域看作自己持续存在的基础,看作无须进一步论证的前提,从而看作自己的自然基础”。⑧他希望人成为“现实的类存在物”⑨,即现实的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⑩,从而使个人固有的力量直接成为社会力量。
应当承认,马克思这时的思想还有某些不成熟的地方,例如,他尽管认识到“市民社会”自身的局限,并认识到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却仍然把完成了的“政治国家”,看成“人的同自己的物质生活相对立的类生活”{11},并且把政治国家的生活看成“人的意义”或“人的规定”。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12}。如果把“市民社会”中的个人看成私有者的符号的话,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依然是一贯的,但是,使用“类生活”“人的规定”这类术语,还是不很恰当的。尽管如此,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批判立场却是始终一贯的,与晚期相比,马克思早期甚至表现出更为激进的色彩。在1850年的“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中,以及随后发表的《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马克思把这里关于德国的人的解放的思想进一步发展为“不断革命”思想。不过,由于马克思早在《德法年鉴》时期便初步确立了唯物史观立场,因此,理论上能够保持逻辑一致性。因而德国的人的解放被确立在“高卢雄鸡”的高鸣前提下,或者是工人阶级被推到英国的领导地位的情况下。可见,德国的人的解放、俄国的卡夫丁峡谷问题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具有理论的一致性。
对“市民社会”的系统而深入的批判,是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得到集中体现的。从理论层面看,对“市民社会”的批判也就是对以往政治经济学中蕴涵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的批判,因而这种批判同时也就是对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的批判。
以往的政治经济学包括古典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它们总是“把资本主义制度……看作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形式”{13},或者“把资本看作永恒的和自然的生产方式……竭力为资本辩护”{14}。他们像神学家一样,把资本主义制度看成“天然的”“自然规律”或“永恒规律”。{15}除了主观的感情因素之外,这种“一切经济学家的通病”{16}与他们理论上的种种错误认识是分不开的。他们首先把特定的社会关系归结为物的自然属性,“从而使物神秘化”{17}。按照李嘉图等对资本的定义,资本被当成生产工具,“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18}他们“把资本的使用价值存在方式——劳动资料——本身说成是资本”{19}。总之,正像马克思指出的,“把表现在物中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当作这些物本身的物质自然属性,这是……打开随便一本优秀的经济学指南时一眼就可以看到的一种颠倒”。{20}在他们那里,“资本、价值、物作为商品的经济规定、劳动在货币中获得的社会形式,都“表现为物的属性”{21}。而劳动过程的一般性质,也“被用来为资本辩护”,资本被说成“一般劳动过程的要素、生产的要素”{22}。基于这种生产要素理论,“资本的一切部分都在同样程度上带来利润”这种幻觉,便被看成合理的,就连李嘉图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赞成这种幻觉的。{23}以往的政治经济学的另一特征,就是把资本主义生产与简单商品生产混为一谈。马克思指出:“经济学辩护士……企图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商品流通所产生的简单关系,从而否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矛盾”。{24}麦克库洛赫就是这样的辩护士,他把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看成是提供直接使用价值的简单生产”。{25}巴师夏等和谐论者也把经济关系看成“简单交换的关系”{26}。他们借助于极廉价的抽象,以证明个人所处的经济关系“只不过是简单流通的关系”{27}。他们甚至把劳动力的买卖过程孤立起来,“抓住它的形式上的特点”,以证明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无非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自由平等关系。{28}萨伊同样是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作简单商品生产,从而“抽掉了一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因而“抽掉由它们所产生的各种矛盾”。{29}事实上,就客观方面而言,这种混淆并不限于“辩护士们”,从简单劳动过程……来考察资本主义生产过程{30},可以说是那时政治经济学的通行的观念。亚当·斯密在阐述交换价值时,也是“把不发达的交换价值形式硬当作最适当的交换价值形式”{31}。他经常“在这里或那里把资本主义生产和直接生产者的生产混为一谈”{32}。其他一些政治经济学家、法哲学家等,也都喜欢把资本主义生产与简单商品生产混为一谈,“因而也喜欢把对资本主义占有形式的任何侵犯说成是对任何一种以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的侵犯,甚至说成是对一切所有制的侵犯”;这是因为,“从洛克到李嘉图的一般法律观念都是小资产阶级所有制观念”。{33}因此,就连李嘉图,也把基于简单商品生产的自由竞争、供求一致,“看作为使资本以纯粹形态出现而设想出来的资本的前提”,至于怎样从价值的生产、交换过渡到资本的占有,他却“不感兴趣”。{34}他著作中的渔夫和猎人的关系,正是这种观念的反映。
“斯密教条”可以说是这些错误认识的集中体现。首先,亚当·斯密对“价值”给出了双重定义,既把它看成商品生产的劳动费用,又把它看成商品能够购买的“劳动”。在此基础上,商品价值一方面可以分解为利润、地租、工资,另一方面又反过来把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看成生产要素的产物,把特定社会关系与生产要素的物性联系在一起,从而把商品价值看成利润、地租、工资加总的结果。他还从这样加总的构成价值出发,通过劳动还原,认定全社会的商品总价值等于总收入,这样,不变资本便不存在了。价值的双重定义暗含的是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相等同,因为在简单商品生产及其交换的条件下,商品价值与独立生产者的“工资”才会是一致的。这种等同必然进一步引起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的使用所形成价值的混淆。商品价值与构成价值的同一,则把商品价值与成本价格混为一谈,并且把生产要素看成收入的源泉。不变资本的“还原”及其取消则使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差异以及资本有机构成,成为不可理解的东西,从而强化了商品价值与成本价格的混同。这就使“任何科学的解释简直是不可能的”{35}。所有这些错误认识,从意识形态立场来看,就是要突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合理性,使之合乎“自由、平等、所有权”三位一体的核心价值理念;同时把自由竞争、供求一致、自利利人的生产关系,看成内在和谐的生产关系,它不会有矛盾,也不会有危机,因而必然是永恒的。斯密教条中的构成价值不但开了要素价值论的先河,三位一体的公式还隐含把工资当作商品的价值尺度的思想,从而引起商品价格决定商品价值的恶性循环。这是“资本计量问题”的源头所在。对于斯密教条的错误及其根源,马克思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在谈到价值的双重定义时指出:斯密的双重决定,隐含着“某种更为深刻的基础”“劳动的价值和劳动产品的价值相等”,事实上是“假设一切劳动者都是商品生产者,不只生产商品,而且也售卖它们”;斯密的双重定义模糊地反映了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矛盾,而李嘉图“没有觉察到这个更深刻的基础,没有……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也没有解决这个矛盾”。{36}他强调:李嘉图甚至对简单交换规律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从来没有……预感”{37}。马克思又指出:以要素为收入的源泉,“以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表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外表上表现出来的存在,它同潜在的联系以及中介环节是分离的”“这是一种没有想象力的虚构方式,是庸人的宗教”“实际上只是用政治经济学的语言翻译了受资本主义束缚的资本主义生产者的观念、动机等”。{38}这段话虽然是针对萨伊等庸俗经济学家的,而对斯密教条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适用的。我们应该承认,萨伊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和发展了斯密教条中的庸俗思想,因而马克思认定庸俗经济学是“亚当·斯密创始的”{39},认为斯密教条事实上“为庸俗经济学大开了方便之门”{40}。对于斯密教条的深远影响,马克思也有充分的认识。他指出:不仅庸俗经济学受到教条的影响,就是李嘉图,不但接受了总价值等于总收入和全部积累可以归结为工资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斯密关于商品价格由工资+剩余价值或可变资本+剩余价值组成的理论。”{41}他强调:斯密教条及其构成价值“在今天仍然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石”{42},“成了政治经济学的正统信条”{43},成了政治经济学的“一种最牢固的公认的常识,甚至是一个永恒真理”{44}。这里需要顺便指出的是,由于斯密教条集中体现了以往政治经济学的各种错误,它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成了《资本论》最具体的批判对象。《资本论》第一卷针对着两种价值定义等同的深层根源,即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混淆。第二卷特别是两大部类交换的理论,着重解决了不变资本如何存在的问题。在马克思看来,斯密关于劳动还原的思想,“完全是用无限的进程来聊以自慰的随意设想”{45},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生产,而全部社会资本由预付可变资本构成的情况,只是“在资本积累、资本新形成时,情况确实是这样”{46}。不变资本如何存在的说明以及资本有机构成的确立,解决了使一切科学的叙述都成为“不可能”的一个关键难题,因而为第三卷奠定了非常牢固的基础。第三卷则解决了商品价值与成本价格混同的问题。
在以往的政治经济学中,错误认识与意识形态立场起到了相互加强的作用。把资本看成一般劳动过程的必要要素,资本也就获得了某种永恒性,雇佣劳动抽去了特殊的时代性质之后,必然成为始终伴随人类社会的人的活动方式。反过来,把资本主义生产看成永恒的生产方式,必然会产生这样一些错误认识。此外,这些错误与经验主义哲学及其方法密切相关。由于洛克的经验哲学“成了以后整个英国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观念的基础”{47},英国的政治经济学体现着那种以形式逻辑为基础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基于这种思维方法,事物的一般即同一性质是这样得出来的,即“把与一切生产过程的特殊差别相区别的它们的共同东西固定下来”{48},因此,所谓经验实证的研究,也就是从各具特性的同类事物中,概括出抽象共同点,把它当成“一般规律”。这样,虽然能够知道不同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49}对此,马克思指出:“在政治经济学中,不用脑子的传统比其他任何一门科学中都更加顽固”{50};对斯密等经济学者来说,理解各种经济关系的形式区别所必要的理论认识力的缺乏是一个通例,“他们都是粗略地抓住现成的经验材料,只对这些材料感兴趣”。{51}因此之故,斯密对剩余价值与生产价格的矛盾,连一点模糊的感觉也没有,对货币也没有正确理解的能力。马克思强调:如果把物质生产仅仅作为一般范畴来考察,而不是“从它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来考察……一切都是由于‘文明的空话而说的”。{52}这里所说的空话,是就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特征而言的。
从经验材料中抓住抽象“一般”的共性、“统一性”,把特定社会性质的生产看成永恒生产方式的做法,“正是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所在”。{53}这种思维方式“直接把现象形式当作一般规律的证明或说明来理解,但完全没有把它说明”,因而,这种抽象“是形式上的,本身是虚假的”。{54}这种错误往往使李嘉图等人首先把资本主义生产条件当作已知的前提或“自然形式”,然后“跳过必要的中介环节,企图直接证明各种经济范畴相互一致”。{55}对此,马克思指出:这是“它的分析方法的必然结果”,因而对古典经济学的“批判和理解必须从这一方法开始”。{56}马克思还就此断言,他们不可能把握价值规律的形式转化,并以此说明现实的、表面的矛盾。这种思维方式的局限,不但使以往的政治经济学家不可能区分剩余价值一般与其特殊的社会形式,还使他们陷于恶性循环论证无力自拔。斯密为了说明分工,“就假定有了交换”;而为了要有东西可交换,“又假定有了分工”。{57}对于资本主义理论家及其实践的资本家来说,他们只限于从有机生命体的现象层面的循环运动理解事物,在他们看来,“商品价格决定工资、利息、利润、地租,反过来,工资、利润、利息和地租又决定商品的价格”。{58}这是“不断地在循环论证里兜圈子”{59}。他们关于“不变的”价值尺度的困惑,也是由这种“肤浅的论述方法”{60}引起的。在马克思看来,撇开商品的价值决定,想要在循环论证中寻找一种外在的“不变的”价值尺度,是一种“化圆为方问题”{61}。当然,相对于庸俗经济学家来说,斯密、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还是显得深刻一些,他们在认识现象的同时,还能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的更为本质的关系,尽管他们不能通过内在规律的变化逻辑一致地说明种种矛盾。然而,这种深刻性往往又是不自觉的。亚当·斯密“反映大工业的史前时期”{62}。因而能从他的老师亚当·弗格森等人那里吸收关于分工、交换等的思想。也就是说,斯密、李嘉图等人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的生产关系的分析,更多是从早期思想家那里继承来的,而早期思想家关于早期资本主义生产的认识,是对早期市民社会带着简单商品生产形式的很不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抽象概括。正因为这样,在斯密那里,无论是价值定义,还是商品的价值决定,都以双重规定的形式表现为赤裸裸的矛盾。他有时“迂腐幼稚”地简单重复前人的思想,把商品生产当成简单商品生产;有时又“抛弃了这个幻想”。{63}就连李嘉图,也没有明确两种商品生产的内在关系和根本区别,从而试图把它们统一到虚构的规律中。当然,如果说古典经济学家不能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进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说明的话,那么,庸俗经济学家则完全失去了历史的眼光,只是“以最浅薄的形式说明现象”“把它所不理解的一切都用竞争来解释”。{64}他们“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只限于把资产阶级生产当事人……陈腐而自负的看法加以系统化,赋予学究气味,并且,宣布为永恒的真理”。{65}
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及其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也在空想社会主义尤其是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中得到体现。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者特别是法国的社会主义者,其错误就在于,他们想要证明,社会主义就是实现法国革命所传播的“资产阶级的理想”,并竭力证明价值概念“在其最适当的形式上”“是普遍自由和平等的制度”,只是“被货币、资本等等歪曲了”。{66}布雷、艾德门兹等或多或少具有这种思想,蒲鲁东主义则是这种思想的集中体现。蒲鲁东把商品生产形式看成永恒的,从中提取“永恒公平的理想”,并反过来要求用“永恒观念”改造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67}他不但不理解资本、利息是如何从价值规律中产生出来的,试图在保留自由、平等的交换关系的基础上消除货币、资本和利息,使资本主义生产转化为独立个体的简单商品生产。从思维方法看,蒲鲁东也像英国政治经济学家那样,根据物的属性理解特定的社会关系,把剩余劳动看成“一切劳动”提供的余额,看成“一切劳动的神秘属性”。{68}他还“用适应于简单商品交换的所有权关系或法的关系作为尺度,来衡量交换价值的更高发展阶段上的所有权关系和法的关系”。{69}他又把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归结为……简单交换,归结为简单流通的要素”{70};还“喜欢带上一些虚假的形而上学的资料来掌握基本观念”,“把一定的社会形式称为主观的东西,而把主观的抽象称为社会”{71}。即把雇佣劳动等当成主观的现象,把抽象的人看成真正的社会存在。他还臆想了一个“作为人的社会”{72}。蒲鲁东不同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地方,就是把形而上学思维与黑格尔的抽象思辨的辩证法结合起来,试图用正题、反题、合题的形式建立起形而上学性的概念和范畴的观念秩序,且把这种不伦不类的思维方法运用于经济学分析。基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蒲鲁东把高度抽象的独立生产者、同质劳动、等价交换看成“构成价值”的必然结论,他不顾供求关系被取消的后果,把按比例生产看成价值规律的条件。他还陷于斯密教条,把商品价值和用“劳动价值”(工资)衡量的商品费用混为一谈。而另一方面,他又脱离商品生产的历史运动,概念先行,运用“永恒的理性”和他所理解的辩证法,抽象地考察概念的运动和联系,给经济学家的范畴“编一下次序”{73},进而把现实看成“原理和范畴的化身”{74},用一些范畴消除事物坏的方面,保留其好的方面。这样,蒲鲁东既背离唯物史观,又“背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75}。
通过《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古典经济学家或蒲鲁东主义等空想社会主义者,往往把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定历史性质和社会关系,看成生产资料或没有时代差异的“一般的”人类劳动的物的属性,同时把资本主义生产与简单商品生产混为一谈。前者意在把资本主义生产当成永恒的合乎自然的生产;后者旨在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是基于自由、平等、所有权的合理的生产关系,并以此否定生产过剩和危机的可能性。而庸俗经济学家则进一步把利润、利息、地租直接看成生产要素的“果实”,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的观念直接“论证”为永恒的真理。对这些错误认识以及其中隐含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正是《资本论》的主题所在。相比之下,揭示剩余价值剥削的秘密,反而是第二位的。在《资本论》手稿中,“政治经济学批判”这一主题似乎表达得比《资本论》本身更为充分,因为这种批判是以直接论战的方式进行的,这是任何人都无法“误读”和曲解的;而对于剩余价值剥削的秘密被掩盖的问题,马克思直截了当地说到这个问题仅有一个场合,即“剩余价值理论”的附录部分。这一方面是因为,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生产是具有历史合理性的。他指出:和以前各种形式相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最生产的”{76}。它是“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并使劳动变为社会劳动的必然形式”,当然,这是“历史上必要的”。{77}马克思不但肯定李嘉图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作财富生产最有利的方式是正确的,他甚至强调,人类社会最终实现个性的高度发展,只有通过一个以个人为牺牲的历史过程才能获得,即“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78}。也就是说,对于特定历史发展阶段而言,“多数人和整个阶级”的牺牲对人类的发展具有必要性,或者说“这种对立的形式是必须经过的”。{79}另一方面,在马克思看来,只要阐明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如何实现的,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也就合乎逻辑地得到揭示,而这种阐明首先是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需要的。
马克思对以往的政治经济学以及蒲鲁东主义的批判,是与关于粗陋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批判结合在一起的。这种思想批判与思维方法批判的结合,在《资本论》定稿中有充分的体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和“导言”则是最为集中地显示了这种批判的特色。这种批判表现为一种隐含批判的“建构”性形式,即通过以辩证法为内核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的运用,阐明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形式转化(自我实现),充分论证“自由、平等、所有权”三位一体这样的抽象的“市民社会”仅仅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虚假的表面。整个理论逻辑的核心就在于:劳动力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具有“可变”性质,能生产出超过自身价值的商品价值;由于劳动力商品的这种“可变”性质,资本可区分为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并引申出资本有机构成的范畴。在这些核心规定的基础上,马克思依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方法解答了价值规律与各种表面现象的关系问题。在这一解答过程中,最困难是第一篇“商品和货币”部分,它以“唯心”的形式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基本的范畴和关系进行了系统分析。在这里展现的是一幅自由、平等、所有权、自利利人的美好景象,通行的是纯粹的价值规律。总之,这里是抽象意义的“市民社会”,这是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即具体的市民社会的“唯心”表达,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理想图景。但是,这种理想状态是不能现实地保存的,自由竞争必然使独立生产者分化为资本和雇佣劳动。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基于个人独立生产的社会分工就可能转化为企业内部的分工。由于这种转化必然引起劳动的片面化,分工协作引起的劳动“结合”便成为“一种同工人对立的外在的、统治工人并控制工人的力量”,成为“资本本身的力量和存在形式”。{80}这样,自由、平等的分工、交换以及整个价值规律,便转化为劳动的强制和剩余价值的占有。此外,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存在,资本的自由和竞争必然引起价值规律的进一步变化,商品价值因此转化为生产价格,各生产要素在表面上成为收入的源泉。对此,马克思告诉我们:只要在劳动力商品、可变资本、资本有机构成的基础上理解了剩余价值和利润、平均利润的关系,把握剩余价值与利润不一致的现象,“是十分简单的”,否则,就比“化圆为方问题更困难得多”。{81}至此,通过辩证的逻辑必然和价值规律的“自我实现”,马克思初步完成了对以往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这还停留于思维方法与核心思想的批判,更为具体的批判需要“六册计划”的完成)。这种逻辑必然的揭示,也就是经济学层面对作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的“艺术的”批判。在这里,所有的范畴都是与特定的研究对象即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紧密相关的,范畴的形而上学规定及其思辨性运用受到排除。例如,第一篇中的商品,它作为商品生产的某个“一般的”规定,决不表示不同历史时期的抽象共同性,而是1857年英国社会中存在的简单商品,它虽然具有简单商品的形式,却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元素形式,它的性质和交换比例都从属于1857年英国经济所特有的历史性质。{82}再如社会劳动,李嘉图已经指出:劳动一方面“具有各种不同的性质”,另一方面在实践中被确定为商品价值的尺度。{83}但马克思并不认为李嘉图在这里真正具有了劳动二重性的思想。在马克思看来,李嘉图只是在抽象意义上对两者作出了区分,却没有对应特定历史时代的研究对象,研究“劳动作为价值实体所采取的一定形式”{84},也就是没有理解价值的质的规定。依照马克思的思维方法,社会劳动(抽象劳动)必须是特定的发达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存在的规定,它既是部门的平均劳动,又把这种平均劳动确立在全社会各种商品生产的供求均衡(社会必要劳动Ⅱ)的前提上,它还是发达分工和生产中劳动简单化趋势的反映。这种社会劳动一方面是特定的现实生产的抽象反映,另一方面构成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因此,价值这一范畴就质的方面而言,同样不具有超历史的规定,它是特定历史性质的范畴。因此,“价值概念完全属于现代经济学,因为它是资本本身的和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最抽象的表现”。{85}可以说,正是对1857年英国的发达资本主义生产的科学解剖,马克思将劳动决定价值的原则贯彻到了每一个环节,彻底消除了每一个范畴的抽象神秘性,并消除了生产者的观念及相应概念把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当作物的属性的浅陋成见。
我们再看看马克思如何看待抽象的“市民社会”与作为具体总体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指出:全部产品至少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形式,即广泛分工和交换的现实存在,“只有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产生”{86};价值由纯粹的劳动时间决定,这只能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两个阶级分离的基础上发生”{87};一切交换者之间的自由、平等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是表面现象而且是骗人的表面现象”{88};用“市民社会”的关系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是不明白或不承认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89};被一些人称为市民关系的东西“是以资本为基础的……是必然的假象”{90};简单交换表现出来的劳动者所有权“是由资本主义生产的假象产生的错觉”{91};经济学家把对自己劳动成果的所有权说成资产阶级社会的基本前提,恰恰相反,这种所有权“是资产阶级社会即发达的交换价值社会的历史产物”{92};“市民社会”的那种关系“要有另外的更为复杂的并且同个人的自由和独立或多或少发生冲突的生产关系……作为前提”{93};简单的经济关系是纯粹的抽象,它“以各种最深刻的对立为媒介”{94};在资产阶级社会,现实的形态和观念的形态之间必然存在区别,观念的表现只是从现实本身投射出来的映像,因此,认为基于私有权、自由、平等的交换价值不会转化为资本和雇佣劳动,“是一种虔诚而愚蠢的愿望”{95}。马克思还批评巴师夏、凯里、蒲鲁东等人:把自由、平等和以“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王国当作他们的真理,或者把它同较发展的、充满对立的生产关系混为一谈,或者把它同资本主义现实简单对立起来;这些人不清楚一种可怕的结果,正是等价交换规律及其美妙原则的伴生物。{96}马克思还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扬弃了……孤立的、独立的生产和商品所有者的交换或等价交换”{97},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中,它们至多保持漫画式的存在。
我们之所以要在这里把马克思这方面的真实思想罗列出来,是因为我们的沈教授紧紧抓住“市民社会”这个词和所谓“一词一译”的原则,完全不承认马克思具有这些思想。他曾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篇中“曾在数十处使用市民社会及其相关的市民用语”,“这些市民用语都指一般商品经济关系,而不包含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这里的商品货币不包含半点资本因素”。{98}在他看来,基于商品经济的“市民思想”与资产阶级思想是毫不相关的。他不认同马克思关于发达交换关系产生于资本生产的基础上、以资本为前提的思想,不理解市民社会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前提与资本主义发展产物的内在联系,片面强调“资本主义的形成……还必须以市民社会的自由平等关系的普遍化作为其制度前提”。{99}沈教授还把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心”表达的“市民社会”与市民社会的本源性存在形式混为一谈,臆造一种“中产阶级”(这种体现自由、平等、所有权的“中产阶级”不同于当代以白领为主的中产阶级)充当资本主义社会中虚幻的“市民社会”的具体存在形式,想要以此证明“市民社会”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假象或错觉。对此,马克思只能回答说:“独立劳动的所有者彼此交换的状况是存在的,但这种状态不是资本本身已经得到发展的状态,因而这种状态到处都因资本的发展而被消灭”。{100}
基于上述认识,沈教授认定马克思并不认为古典经济学(延伸为西方经济学、西方哲学)具有资产阶级性质,不包含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因素。对此,马克思的真实看法如何呢?马克思指出:李嘉图“是大工业的经济学家”,他通过提倡自由贸易的方式“为了资本而同土地所有权作斗争”。{101}他又指出:李嘉图暴露出“粗俗的资产阶级性质”{102},因为他把劳动者看成高贵阶层组成社会的“杂费”;斯密是“露骨粗鲁的资产者爆发户的解释者”{103}。结合李嘉图等把资本主义生产看成永恒形式、绝对形式、自然形式等思想,这种判定是难以通过极个别的“词”的辨析加以否定得了的。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是以辩证法为内核的。因此,他用批判的思维剖析特定的有机的研究对象,也就是用批判思维对待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基于这种思维方法,他用历史的和辩证的眼光看待一切,对任何事物都不会简单否弃,而是在批判的基础上把它转化为自身理论的合理环节。对于“政治解放”和“市民社会”,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便呈现出鲜明的批判立场,但是,他同样一开始就承认,“政治解放当然是一大进步……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内,它是(通向)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104}。事实上,很难说马克思具有一种建构性的市民社会理论,他坚决否定“市民社会”原则成为现实的具体存在形式的可能性,只是把它看成资本主义生产的虚幻反映。然而,就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具体形式的市民社会而言,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重要环节,马克思确实基于唯物史观和独特的思维方法,揭示了它的内在机理和规律,论证了市民社会(经济基础)与政治国家的关系,并把政治经济学看成把握具体的市民社会的有效工具。就此而言,说马克思有一种市民社会理论,似乎也有些道理,但一定要把它和西方近现代流行的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市民社会理论区分开来,否则,便可能像沈教授那样,把马克思理论与西方意识形态混为一谈。同样,对以往政治经济学的思维方法和其中隐含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理念的批判,也应该用批判继承的眼光来看待,因为对这些因素的批判,不等于对以往政治经济学及其方法简单加以排斥,应该秉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精神,结合特定历史条件,辩证地审视它存在发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另外,正因为《资本论》体现着以辩证法为内核的科学的实证主义方法,它兼具批判和建构两方面职能。它通过批判消除了“斯密教条”的原罪,才能以崭新的思维方法超越以往的全部政治经济学,为人们提供一种分析市场关系的新的经济学发展思路。
(未完待续)
注释:
①②④⑤⑥⑦⑧⑨{10}{11}{10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页、第150页、第207页、第210页、第214页、第213页、第188页、第179页、第189页、第172页、第174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2页。这种国家制度,实质上就是社会制度本身,因为这时的普遍事务就是社会事务,在这种“国家”的观念中,“人民本身就是普遍事务”,人民意志成为类意志。(参看本卷第82页)
{12}马克思:《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9页。
{13}{24}{49}{65}{67}{69}{8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6页、第133页、第133页(脚注)、第98页(脚注)、第102页(脚注)、第280页、第192页。
{14}{18}{25}{26}{29}{53}{70}{88}{89}{90}{94}{10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7页、第211页、第395页、第284页、第396页、第22页、第220页、第462页、第468页、第513页、第201页、第248页。
{15}{16}{72}{73}{74}{7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54页、第186页、第172页、第140页、第143页、第148页。
{17}{23}{27}{31}{34}{37}{66}{68}{83}{85}{87}{92}{93}{9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2页、第238页、第479页、第467页、第53页、第55页、第478页、第147页、第55页、第299页、第344页、第464页、第468页、第478页。
{19}{20}{21}{28}{32}{33}{42}{79}{10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3页、第56页、第47页、第61页、第112页、第330页、第144页、第230页、第49页、第521页。
{22}{57}{63}{71}{8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67页、第312页、第132页、第318页。
{30}{41}{43}{44}{45}{46}{9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46、120、132、170、114、117、6页。
{35}{54}{55}{60}{78}{8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65、112、181、223、190页。
{36}{47}{51}{52}{61}{62}{76}{77}{103}{10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页、第393页、第72页、第296页、第140页、第36页、第195页、第181页、第408页、第300页。
{38}{50}{56}{58}{81}{9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99页、第366页、第556页、第567页、第90页、第416页。
{39}{96}《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15页、第135页。
{40}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13页。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0页。渔夫与猎人的故事、鲁滨逊的故事、社会契约论等,都可以看成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产物,是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形而上学式反映。它通过抽象归纳把自由从事商品生产的个人看成永恒的,把这种自由、平等看成人类的自然特性。
{5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6页。对于这种循环论证,马克思反复涉及到,可参看本卷第Ⅰ册第48页、第77页,第Ⅱ册第458页,第Ⅲ册第77页;第4卷(1958年)第98页,第50卷(1985年)第116页;《资本论》第3卷(1975年)第952页,第957页,等等。实质上,这就是那个让萨缪尔森很为难的所谓“资本计量问题”。这是马克思首先在斯密教条中发现的,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琼·罗宾逊只是把它重新提出来,并把批判的矛头指向新古典经济学。
{6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90页。
{8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0页。
{82}参看罗雄飞:《论〈资本论〉的逻辑起点》,《政治经济学评论》,2014年1期。
{98}{108}{109}沈越:《〈市民社会〉辨析》,《哲学研究》,1990年1期。
{99}沈越:《论古典经济学的市民性质》,《经济研究》,2013年5期。
责任编辑、校对:艾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