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股市减持套现两亿元遭质疑
2015-07-21
齐鲁周刊 2015年27期
新京报7月8日报道,6月2日至10日,在本轮A股大跌爆发之前,南充市财政局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卖出持有的金宇车城403.7万股,加上5月下旬卖出的约226万股,南充市财政局收入2亿多元。至此,南充市财政局持有金宇车城的流通股几乎售卖殆尽,还剩下700多万限售股。
而在金宇车城2014年年报中,“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项下,排在第二位的是南充市财政局,持股比例10.81%,股东性质是“国家”。值得注意的是,南充市设有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这个政府部门并没有出现在金宇车城的前10名股东中。
南充市财政局是党政机关,代替国家管理财政资金。而金宇车城是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位于四川南充市嘉陵区。有不少网友质疑:党政机关能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吗?
对此,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解释,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国家早有禁令。1984年、1986年,中办、国办发布过两道禁令,要求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叶青表示,上世纪90年代中国证券市场初步形成时,曾出现党政机关成为国企上市公司股东的情形。为此,中央1999年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同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
“这之后,党政机关纷纷与经济实体、企业脱钩。经过几轮改制、重组,形成了目前的国企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对于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由各级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叶青表示,由此可见,南充市财政局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