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杀手”是如何炼成的?
2015-07-21陶子玉
陶子玉
今年1月4日,随着中纪委网站公布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涉违法违纪被查,在现代汉语词汇的海洋里,又多了一个新的词组“市长杀手”。
一个堂堂的市委书记,怎么赢得这样一个名声,看看和他一起搁过班子的市长们的下场就知道了。杨卫泽在江苏省交通厅任厅长时搭档的副厅长章俊元、在主政苏州时所共事的副市长姜人杰、在无锡任市委书记时共事的市长毛小平、在南京当书记时共事的市长季建业,均因违纪行为而被双规或已获刑。有这种特殊的经历,就难怪群众送他一顶“市长杀手”的帽子。看来,杨卫泽并非浪得虚名,实则是名至实归。
2015年,网友刚想“表彰”他“出淤泥而不染”,结果中纪委办了他,结束了杨卫泽搭档魔咒。
其实,人世间根本不存在什么魔咒。“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先后与杨卫泽搭班共事的几位厅长市长们丧失党性丧失原则,以权谋私,利令智昏,自取其咎,当然,他们的个人原因是第一位的。如果刨根问底的话,从另外一角度剖析,这位曾经是他们书记的杨卫泽也应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在1988年11月份就下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试行稿,两年之后的2010年11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认真修订下发正式执行。规定对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了“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条款。作为负主体责任的书记,为什么能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副班长”们一个个地倒下去,自己却平安无事,而且仕途全线飘红。“挪挪窝”照当书记,且一次比一次当得滋润。
实践证明,不是杨卫泽有什么过人的本领,而是适应了官场的潜规则,善于阳奉阴违明哲保身罢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邓小平同志有一句话讲得很深刻:领导干部的真实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是季建业们玩得高、藏得深、装得妙?非也!是狐狸总要露出尾巴的。如果一开始杨卫泽就能够认真履行市委书记(厅长)的责任,及时发现和他搭班子的季建业等同事的问题苗头,及时拉拉袖子提提醒,恐怕他们也不会被判刑的判刑、枪毙的枪毙;再进一步说,即便本级党组织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还可以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来裁决。作为书记对班子成员最大的关心,是政治上的关心,绝不能看着他们往邪路上走,并且让他们“顺利”地在一条道上走到黑。
杨卫泽作为一名书记本应该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制度规定,以自身净、自身正、自身硬来影响带动部属,心底无私,透明做人,这些最基本的他都没有做到。想到历史上的一件事。南宋的时候,有个进士叫张孝祥。秦桧当宰相时,他考进士是第一名。张榜公布的当天,他就向皇帝上书揭露秦桧,为岳飞平反。朋友劝他收敛锋芒,他说:“没有锋芒,我考进士干什么?我明明有锋芒把它藏起来,我考进士干什么?秦桧是个王八蛋,我不攻击他,我考进士干什么?”
话又说回来,作为一个市委书记,一个根本的要求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按纪律来、按规矩办,才能不踩雷、不越线。不仅自己要做好,还要把班子成员教育好管理好,带动大家都要做好。只有这样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中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在一次会议上说,对于不抓不管导致顶风违纪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的部门和单位,既要查处腐败分子,又要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严厉追责。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事实表明,杨卫泽既不能自治,又不能自责,更不可能自成。他被“双规”后,所做的贪腐之事都见了天日,在他身上所存在的江湖、城府、精明、算计都成了泡影。正应了那句老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市长杀手”,最必然把自己也杀掉。可悲!可叹!也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