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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私立大学公共财政资助机制研究

2015-07-20王涛涛

世界教育信息 2015年7期
关键词:台湾

王涛涛

摘   要:台湾私立大学公共财政资助政策自上世纪70年代末发展至今,先后经历了机会均等、倾斜资助、绩效资助三个阶段,资助机制逐渐完善。目前,台湾通过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提供资助等手段来调控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根据院校绩效评估结果分配部分政府拨款。台湾通过构建合理的分配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对大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研究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私立大学;公共财政资助经费;分配机制

台湾私立大学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先后经历了机会均等、倾斜资助、绩效资助阶段。不同历史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现出不同特征:公共财政资助机会均等和倾斜资助阶段以提供经常性经费直接资助为主,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和扶持台湾私立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促使私立大学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体之一;绩效资助阶段通过建立评估机制,淡化机会均等和倾斜资助原则,凸显绩效资助特点,重视优质私立大学发展,其中,制定法规政策和经济资助是台湾政府调控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两种重要手段。

一、法制保障

根据台湾相关规定,“政府对于私人经营的成绩优良的教育事业应予以奖励或补助”[1]。台湾私立学校相关规定也明确指出对于私立学校的奖励内容:政府应对办学成效良好的私立学校给予奖助[2]。基于此,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从1975年开始编列预算,奖助私立大学;到1978年,已经将奖补助私立大学的项目细分为师资奖助、军训教官待遇奖助及教学奖助,并逐年扩大奖助项目。之后,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为整合大学资源,协助学校进行长远规划。1990年,台湾开始实施《私立大学校院中程校务发展计划》,各院校就其发展重点、特色、资源运用等内容拟定发展规划,并经校务会议及董事会评审通过后,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给予院校奖补助经费。

二、私立大学经费来源

为提升私立大学经费分配效率,从1997年开始,台湾政府进一步将资助私立学校的经费分为“奖助”与“补助”两部分,各占50%。补助为学校基本运作所需经费,以学校基本条件与运作条件为分配根据;奖助则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目的在于协助学校建立发展特色。因此,各私立大学必须提出校务发展整体计划,政府再根据该计划的审核结果、办学成效,以及学校规模与性质来核定奖助金。

2004-2005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委托台湾评鉴协会进行大学校务评估工作。为避免给私立大学造成负担,台湾评鉴协会将2005年度《私立大学校院整体发展奖补助作业》与《大学校务评鉴规划与实施计划》合并实施,让私立大学奖补助工作由“审核”过渡到“评鉴”形式。另外,为促进学校间的竞争,提升学校绩效表现,台湾教育主管部门逐年调整对私立大学的补助与奖助比例,1997年奖、补助比例各占50%,2005-2007年(该计划三年一个周期)调整为补助占35%、奖助占65%。由此可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私立大学的经费分配愈来愈强调按照绩效表现来进行择优奖助。

2004-2006年,台湾私立大学的经费来源仍以自筹为主,其中,学杂费所占比例最高,约占学校收入的60%,其次是政府奖补助收入,约占学校收入的10%~12%(见表1)[3]。由此可见,相对于学杂费收入,台湾私立大学财源中其他项目收入来源所占比例较低。目前,台湾经济增速缓慢,政府短时间内难以增加对私立大学的经费投入,因此,私立大学希望在推广教育、建教合作、捐赠等方面增加经费来源。

东海大学是目前台湾地区最好的私立大学之一。东海大学收入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台湾私立高校的收入现状(见表2)。

三、政府资助经费的分配方式

目前,台湾对私立大学的资助经费分配可分为两类:一是基本需求补助,如私立大学整体发展计划补助与一般经费补助;二是绩效本位奖助,即在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政策目标下,以大学机构的绩效表现为分配基础,如私立大学校院整体发展计划奖助、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发展国际一流大学与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等。

(一)基本需求补助

目前,台湾政府按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奖励私立大学校院校务发展计划》对私立大学的基本需求进行资助,奖补助经费分为补助经费与奖助经费两部分。

2008年以前,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私立大学的奖补助计划周期为3年。第一年,由评审委员赴各校进行实地走访评审;第二、三年,评审委员就各校所提交的前一学年度的执行绩效报告进行书面评审,并提供委员评审意见供各校改进及修订发展计划参考。教育主管部门针对各大学资源投入及学校规模对私立大学进行经费补助。其中,学校规模因素占到分配权重的70%,即学校研究生与专任教授的人数愈多,在基本需求补助经费的计算上愈具优势。

从2008年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将周期为3年一轮的奖补助计划改为每年滚动式修正。此外,补助项目占总经费的比例也由35%降至30%。除保留整体教学资源投入指标、规模补助的三项指标,其他补助指标随之调整,并将教育主管部门近年来十分强调的照顾弱势学生群体政策纳入私立大学补助项目中,占补助经费的30%(见表3)。

从2008年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补助项目新增“助学补助”指标,导致规模补助占补助经费的比例下降,由2007年的70%降至2008年的40%。另外,投入补助项目新增“整体教学资源投入”与“校务发展经费筹措成效”指标。前者通过各校自有资源投入来计算,不包括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下拨的补助经费;后者根据各校除政府补助和学杂费收入以外的经费筹措效果进行评估。各校捐赠收入、建教合作收入、推广教育收入、财务收入、其他收入等项目的筹措成效愈好,在补助经费的计算上愈有利。此外,由于助学补助经费的核拨方式由之前核拨给学校改为直接补助学生学杂费用,各私立大学获补助金额普遍受到影响。

(二)绩效本位奖助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到经济发展放缓、投入不足的影响,台湾政府在大学经费的分配上引进竞争机制:一方面,希望将有限经费做择优补助;另一方面,希望为大学建构一种良性的竞争环境,以提升大学办学质量。各大学在向政府争取经费补助前,必须提出一套完整的校务发展计划,规划未来各阶段的资源需求,再就需要政府补助的部分提出申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在受理各校申请时,需通盘考虑各校计划的周期性和前瞻性、政府当年的财政能力之后,再分配额度。必要时,申请学校需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的实地考察与调研,从而确保各校经费运用的进度与适当性。最后,根据绩效原则,资源使用绩效良好的学校可得到额外的经费奖助。

从现行的大学资源分配政策来看,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在“强化大学教学、研究基础建设,提升大学竞争力”的总目标下,从1998年开始实施各种竞争计划,通过经费分配来引导大学院校整合资源、建立特色,以全面提升大学国际竞争力。发展国际一流大学与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等都是为了提升大学竞争力,其经费分配均按照大学绩效表现而定。从2005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大学的经费奖补助情况来看,高等教育总预算(包含100亿元新台币的特别预算)为834亿元新台币,其中,竞争性经费占13.8%。由此可以看出,政府为打破过去齐头式分配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现将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近年重点竞争性奖助计划,包括奖励私立大学校院校务发展计划、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分项、发展国际一流大学与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做如下说明。

1.奖励私立大学校院校务发展计划

近年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愈来愈重视对于私立大学的资助经费分配(见表4)。1996年,该计划对于私立大学的补助比例仍高于奖助比例;1997年,调整为各占一半;2005年,奖助比例已高于补助比例;2008年,继续提高奖助占总经费的比例。由此可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早已从调整计划的补助与奖助比例着手落实大学奖优汰劣机制。

就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私立大学院校的奖助项目而言,2005-2007年的评审方式是由评审委员根据院校前一学年校务发展计划(包含学校办学理念与目标、学校特色、发展策略、经费规划等)的执行成效,以及在教学、训辅、研究、推广、国际化、行政六项办学绩效指标上的表现来评分。绩效表现的评分依据包括学校提供的申报规划材料和按照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表格提交的量化数据。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将学校在各项目的得分代入奖助公式,计算各校能获得的奖助经费。其中,校务发展计划的权重从2005年到2007年逐年降低,由30%降至10%;办学绩效的权重则相对提高,从70%升至90%。由此可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私立学校的奖助款主要采用绩效本位的分配方式,即主要以学校办学绩效作为经费核发的根据。而且,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所扮演的角色逐渐从协助各私立大学建立自身特色的辅导者转为考核各校办学绩效的监督者。

从2008年起,为提高本计划奖助经费计算的客观性,奖助经费的审核与分配新增了其他量化指标,与书面评审相辅相成(见表5)。2008年的奖助指标增加“大学评鉴”和“政策绩效”。“大学评鉴”是按照各校在校务评鉴、系所评鉴和专案评鉴(体育访视)方面的表现来评分,按照评估结果择优奖助。“政策绩效”反映学校配合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推动政策的绩效表现。由此可知,就台湾政府对私立大学经费奖助来看,其额度大小已经与大学校务评估、大学系所评估和大学项目评估的结果相关联。

此外,由表5可知,目前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给私立大学的经费,除了考虑学校经费规划和执行效果外,决定因素还是各校在教学与研究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各校的评估成绩。

2.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

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是台湾补助大学院校的计划之一,属于大学之间的竞争性奖励机制。该计划在私立学校的奖补助方面,逐年提高依据办学绩效所给予的奖助经费比例,降低依据学校规模所给予的补助经费比例。因此,这项计划有利于引导台湾的一些大学将自身定位为教学型大学,其中私立大学所占比例较高。2005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编列了10亿元新台币,并通过评审结果来决定各申请学校可获得的金额。政府希望通过竞争奖励机制引导各校向教学卓越发展,使其成为台湾教学卓越大学的典范。计划实施一年后,内容略有调整,申请计划以3年(2006年、2007年、2008 年)为规划期程,2006年的经费预算扩大为50亿元新台币。本计划的评审指标主要分为六方面内容(见表6)。

从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于2005年公布之后,第一年共有54所院校提出申请,最终有11所院校获得补助,其中8所是私立大学。从2006年起,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范畴从普通大学扩及师范院校、体育院校及技职院校,资助范围越来越大。从2009年开始,对技职院校体系中的科技大学和技职院校的资助调整为每2年一次(见表7)。

2014年,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评审体系包括共同性审核指标和学校特色审核指标。共同性审核指标包括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强化学生学习成效、改善课程规划三个方面,共计14项。学校特色审核指标包括学校客观评估其系所特性、师资结构、教学设备、学生素质等因素;在学校现有基础上,考虑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目标,研究提出学校特色和创新性,以及可以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强化学生学习成效、改善课程专业内容的措施;前一年度学校补助的执行成效也被纳入审查范围。

2013-2014年,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奖励了22所私立普通大学,占资助院校的66.67%;资助经费为11.55亿元新台币,占总资助金额的73.33%(见表8)。[10]

2011-2012年,该计划奖励技职体系中的科技大学及技术学院共计25所,占资助院校的70.59%;资助经费为11.46亿元新台币,占总资助经费的70.48%。

此外,为落实台湾私立大学进退场机制,教学卓越各年度计划审核结合上一年度已获补助学校的考评结果及当年新申请学校计划的审核结果办理。例如,经考核学校未依计划切实执行或绩效不佳,将按照情形缩减或暂缓经费奖助,让新申请学校获得奖助。

3.发展国际一流大学与顶尖研究中心计划

为促进台湾大学之间的良性竞争、提升国际竞争力,台湾在2004年推动的新十大建设计划中,将“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列为首项计划,规划从2005年到2009年以特别预算方式编列500亿元新台币经费,期望针对台湾重点领域遴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学并给予其更多经费,实现十年内至少有1所大学跻身国际一流大学,五年内至少有10个顶尖研究中心或研究领域居亚洲一流的目标。满足规模化、法人化、国际一流三要素的院校可于2005年和2007年申请该计划。若申请学校未能于2005年获得资助,可于2007年再次提出申请。该计划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发展国际一流大学计划;二是顶尖研究中心计划。

第一批次(2005年)共有29所学校提出申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于2005年10月公布了评审结果,共评选出12所院校,其中2所私立大学(长庚大学和元智大学)入选,分别获得资助经费3亿元新台币,占总资助经费的6.12%。第二批次(2007年)共有32所学校提出申请,包括第1批次获得补助的12所院校和20所新申请学校。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于2007年2月公布了评审结果,评选出11所大学,包括1所私立大学(长庚大学),每校获得3亿元新台币奖助经费。

四、结语

纵观上述,台湾政府资助私立大学的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第一,财政资助是政府对私立大学支持的主要手段,起到了稳定私立大学财政基础的重要作用。第二,政府把对私立大学的财政资助和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以财政资助作为评价机制发挥作用的杠杆,以评价促使财政资助的有效利用。第三,评鉴成为政府调控私立大学的主要手段,从而避免了政府对私立大学过多的行政干预,引导和协调政府规划与民办高校自治。第四,政府通过财政资助和评价相结合的手段,促使私立大学的发展和政府教育政策指导方向相同步。

目前,大陆民办高等教育基本上走得是一条“以学养学”的道路,即学费依然是其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这条道路面临财政危机和质量风险。当前,大陆只有少数地区成立了专门的民办高教发展基金。近年,大陆还有一些民办高校由于经费难以为继而关闭。为了促进大陆高等教育大众化,民办高等教育的角色不可或缺,且应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政府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对民办高校进行直接和间接资助。台湾地区私立大学的公共财政资助机制对大陆无疑是良好借鉴。

注释:

①财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基金收益。

②对技职校院的资助,自2009年后改为两年一次。

参考文献:

[1]台湾相关规定[EB/OL].http://www.lawdata.com.tw/anglekmc/lawkm?@10^1504710586^107^^^49^2@@ 386109505,2014-09-20.

[2]台湾私立学校相关规定[EB/OL]. http://www.chinalawedu.com/falvfagui/fg23155/179216.shtml,2014-09-20.

[3][12]台湾教育部门会计处[EB/OL].http://www.edu.tw/Default.aspx?WID=189da8f6-c178-4222-a0c8-8bed36bbc94f, 2014-09-20.

[4]东海大学2012年度和2013年度收入和决算表[EB/OL]. http://account.thu.edu.tw/upload/information_ upload/102B.pdf,2014-09-20.

[5][6][7][8][9]台湾教育部门[EB/OL].http://www.edu.tw/,2014-09-20.

[10][11]私立普通大学2014年核定补助经费额度表[EB/OL].http://www.csal.fcu.edu.tw/edu/program_ school_lesA.aspx, 2014-09-20.

编辑 吕伊雯 校对 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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