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交改革实现“三赢”
2015-07-18刘达标胡锦忠
文/刘达标 胡锦忠
梅州公交改革实现“三赢”
文/刘达标 胡锦忠
近年来,广东梅州市通过推行公共交通市场化改革,采取引入民间资本、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打破传统单一的国有运营模式,调动了公交企业经营者积极性,取得了企业扭亏为盈、政府减压减负、群众满意的“三赢”效果。
“公交民营化”添活力
组建于1996年的梅州公交公司靠着2条线路4辆车起家,实行单一的国有化公交经营管理模式,车辆设施由政府投入,企业亏损由政府兜底,工资福利由政府发放。随着公交规模的扩大,企业亏损也越来越大,公交补贴就像一个“无底洞”,成为压在政府身上的一大“包袱”。
为改变此状况,梅州市加快了公交行业市场化改革步伐,于2002年在兴宁试水“民营化公交”,将兴宁城区公共交通客运项目整体打包特许给兴宁益盛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经营。经过几年的探索,民营公交有了初步进展,积累了一定经验。2007年,梅州对城区公交进行市场化改革,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民营企业独资成立的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取得了梅州城区公共汽车客运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从此拉开了梅州公交民营化的帷幕。
十多年来,梅州公交大刀阔斧推进机制创新,从思想观念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进行深刻变革,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在成立后便推行无人售票,建设非接触式IC卡电子收费系统,到2010年建设智能化调度系统和GPS智能调度管理平台,在全部公交车上安装智能终端,建设运营指标自动统计系统、行车时刻表自动生成系统。
在2011年建设了自有公交加油站、加气站和充电站,价低时多储油、错开用电高峰充电、勤保养少维修,大大降低了燃油(用电)成本和车辆保养费用。
在2012年建设了智能车辆检测系统和清洗系统,推进办公无纸化、签到电子化;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优化,及时准确调度车辆或更换合适车型,减少不必要车辆空载造成的浪费。这些举措有效提高公交车辆运营效率,大大降低运营成本。
为了体现公交服务的“公益性”。梅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出台《梅州市城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企业管理、车辆设施、线路设置、安全生产和驾驶员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并将结果与燃油补贴、购车补贴和经营权招投标等挂钩;聘请暗访督查员、开通举报电话、建立绩效奖惩等方式,提高公交规范化管理水平,群众对公交服务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至目前,梅州城区公交车辆总数由2007年改革前的100余辆发展至现在的526辆,运营线路也由10条增加至33条,运营里程由100余公里,增加至现在的700多公里,辐射范围也由中心城区扩展到城市规划区和周边主要景区景点。
2014年,梅州公交公司客运总量近3000万人次,比2007年翻了两番多;公交出行分担率比2007年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
政府“购服务”惠市民
2009年10月,梅州市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行业监管”的发展思路,闯出了一条公共财政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的梅州公交改革之路。五年多来,该市先后出台了《梅州城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梅城旅游公交专线管理办法》、《梅州市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梅州市公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梅州市城区公交站点首期规划改造方案》、《梅州城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等“6+1”规制文件,对城区公交参与者的职责分工和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各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6+1”规制文件指导下,梅州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运用多种手段强化行业监管,通过建立燃油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与服务质量联动机制,促进公交企业增加投入、提升服务、加快发展,以小投入(近五年政府在公交方面投入1亿多元,仅占行业投资的1/5)换取行业的大发展,使市民便捷出行方面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实现了“政府卸包袱、企业扭亏为盈、社会口碑好”的三赢。
为弥补政策性指令给公交企业造成的亏损,梅州市一方面加大了公交站亭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帮助企业解决用地、用电、用工等问题;另一方面,连续三年将公交惠民列为十件民生实事专项督办落实,制定出台了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州公交车的惠民政策,以政府向公交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特定群体乘坐公交车进行财政补贴。公交惠民政策实施以来,共有17万多符合条件的市民享受了免费乘车补贴,惠及城区1/3人口,市财政共支付特定群体免费公交服务补贴6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