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国31省份城镇居民
2015-07-16
商周刊 2015年4期
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
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天津、福建、山东、辽宁这9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从收入数额分析,2014年上海、北京、浙江、深圳等省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超过了4万元大关,其中,上海最高,达47710元,北京43910元位居第二,深圳40948元,浙江40393元。
从东中西部看,收入差距依然十分显著。2014年青海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307元,甘肃暂排最后,为20804元。从城乡居民收入的总体情况看,也体现了这种差距——东部:2014年浙江32658元,江苏27173元,广东25685元;中部:湖北为18283元,河南15695元,湖南17622元;西部: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80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7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