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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领导探索创新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扎实开展

2015-07-13

农民科技培训 2015年7期
关键词:农委安徽省全省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农业部的关心指导下,安徽省紧紧围绕探索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着力整合资源,积极改革创新,求效规范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省共计88个农业县(市、区)实施,2014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7万人,电话抽查显示,学员满意率达100%。主要做法是:

在强化组织领导上下功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新的重要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领导。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省委副书记李锦斌、副省长梁卫国多次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把“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写入省委一号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合力推进落实。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特别是2014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对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作出了部署。在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省共有76个县(市、区)成立了以政府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组,58个县(市、区)安排了项目工作经费,46个县(市、区)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意见,35个县(市、区)制定了认定管理办法和具体扶持政策。此外,为规范推进工作开展,安徽省分别于2014年8月上旬和中旬连续举办了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管理培训班和全省科教管理工作培训班,对全省300多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同年11月,会同省人社厅举办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高级研修班,16个市农委分管负责人和24个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市、区)政府分管同志参加研讨,深化了认识,统一了思想。

在遴选对象确定上下功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核心是培育人,把培育对象选对选准是开展好培育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为此,重点在三个方面抓实做好:一是明确遴选标准。通过与务工人员收入的比较,考虑区域的差异性,安徽省提出了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5倍以上,并适度规模经营(如粮油200亩以上,生猪出栏1000头以上,以此类推),作为安徽省新型职业农民的遴选主要经济指标,确保遴选的人是以农业为职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合作社领办人,提高培育的有效性。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年初组织各县(市、区)农委,依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力量,进村入户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需求调查,力求摸清培育需求总数和培育重点对象,做到有的放矢,为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奠定基础。三是明确遴选程序。按照个人自愿申报、村乡(镇)逐级推荐、县农委最终审定的程序确定遴选培育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在提升教育质量上下功夫。教育培训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本质要求,安徽省谋方案、定内容、创形式、抓监管、强服务,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培训机构在县(市、区)农委指导下,根据培训规范和要求,认真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及每期培训计划,经县农委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案”、“一期一计划”。二是规范培训内容。全省重点围绕21个主导产业开展培训(每县遴选3~5个专业),科学设置培训专业课程,实行模块化教学,原则上每个专业培训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实行分专业、小班制、分阶段教学培训,严格控制班级人数,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实行分段式教学,每段时间培训不超过2天。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和课程,做到专业课与实践课紧密结合,理论与实践1∶2安排;培训时间合理安排,做到学习与生产两不误。四是抓好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和教材建设。全省共有84个县(市、区)组建了师资专家库,遴选各类专业教师近3000名。73个县(市、区)共遴选实训基地590个,并实行挂牌管理制度。组织编印省统编教材30余种,给每名学员发放一套7本以上的培训教材。五是强化培训管理。建立培训班主任、第一堂课、学员考勤和学员评价老师等制度,每期开班、结束,县农委均安排人员做开班动员和考评验收。六是强化跟踪服务。建立每名新型职业农民有一名农技人员联系服务3年以上的制度,并把服务成效纳入对农技人员考核的内容。七是开展工作督查。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的关键时期,省组成4个检查组,分赴全省12个市24个县(市、区)进行工作督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推动工作。

在绩效评价上下功夫。一是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在市、县(市、区)逐级评价的基础上,对照16个方面内容逐一对各市及88个项目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行全面评价,依据成绩排出次序,并把评价结果通报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农委,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将评价结果与2015年培训资金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对评价居前10位的县给予任务倾斜,对排名后10位的县调减项目任务。二是开展项目资金审计。为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必须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结论性意见。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项目资金审计工作,有效提高了各地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了培育工作开展。2014年全省有18个县(市、区)以政府名义认定管理新型职业农民3203人。探索出了以县为主导的“南陵模式”和高校企业共青团合作的“现代青年农场主人才培育模式”,获得好评。安徽省种粮大户徐淙祥被评为全国“十佳农民”,受到中央领导的接见和鼓励。此外,安徽省3次接受新华社专访,在农民日报、中央台7频道进行大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安徽省将积极借鉴兄弟省份好做法、好经验,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工作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积极探索创新,以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管理办法、提升教育培训质量、扎实开展认定管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为重点,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积极贡献。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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