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法治力量建设法治国家——吉林省法学会用“三力建设”团结法治人才工作纪实
2015-07-12李申学
李申学
(作者:吉林省法学会会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今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法学会作为法学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加强自身建设、凝聚法治力量、建设法治国家中应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近年来,吉林省法学会以“三力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号召力,最广泛地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组织、动员、团结起来,为加快法治吉林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一、以搭建好平台增强凝聚力
凝聚力是一种向心力、吸引力。几年来,省法学会努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力量。
搭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的平台,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和实务研讨,促进多出成果,为法治建设多做贡献。每年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围绕本地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研究课题,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为研究活动创造条件。2013年至2014年,省法学会组织完成重点课题66项,多项成果被列为国家重点课题,在一级期刊上发表并在全国性法学论坛上获奖。今年将举办青年法学法律论坛、司法规范化研讨会和司法改革研讨会。积极组织开展各届“东北法治论坛”和全国性学术论坛课题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300多篇论文在论坛上获奖。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对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论证,参加社会治理专题研讨,深入到市县、法治实务部门和外省调研,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深入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法学会与《吉林日报》联合举办了宣传全会精神活动,在“理论评论”栏目设立专版,刊登我省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学习、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文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展示专家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创办《法治吉林建设研究》刊物,开通吉林省法学会网站,把一刊一站办成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科研园地和学术家园,使之成为法治吉林建设的前沿阵地,为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展示和传播学术研究和实务研讨成果、与法治实践对接的平台。
搭建激励优秀人才、褒奖优秀成果的平台,组织开展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和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促进法学人才和优秀成果脱颖而出。为繁荣我省法学研究,激励和调动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开展“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已经开展了一届,今年组织开展第二届评选。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和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这两项评选活动有效地增强了法学会的凝聚力。以中国对外法学交流中心吉林分中心为平台,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对外法学交流,促进法学法律工作者开阔眼界,丰富阅历,增长知识。共组织百余人次出访了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法学研讨和交流活动,推荐专家学者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对外法学交流培训活动,指导市(州)法学会组团参加国际法律合作论坛,开展对外法学交流活动。
二、以开展好法律服务增强影响力
影响力是一种辐射力、感染力。吉林法学会通过为大局、为社会、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来扩大法学会在法学界法律界和“两界”之外的影响,即强化“三服务”,全力参与法治吉林、平安吉林建设。一是努力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使各级党政领导、党政机关了解和关注法学会的工作。二是通过各研究会为社会各界服务,为社会方方面面提供法律服务。去年以来,新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学、财税法学、平衡法学、体育法学、监狱法学、企业法治6个研究会,现在研究会已达16个,年内还将成立农村法治、法治文化建设、犯罪预防、东北亚法制、审判学、警察法学、律师法学7个研究会,扩大社会影响力。三是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设立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广大群众中扩大影响。实践中,吉林法学会主要做了以下方面服务工作。
把法律服务站工作作为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及平安建设、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全力推动。经过1年试点,2013年省法学会法律服务站工作全面推开,2014年5月在辽源市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深入推进。省法学会领导多次深入到县区、乡镇、社区调研指导,推动落实。制定印发了《全省法律服务站工作指导意见》,规范服务站的组织设立、人员配备、职责任务、工作方式、硬件建设、领导关系和保障措施等,推进法律服务站规范发展。协调各方,做到“四个纳入”,即纳入法治吉林建设总体格局,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措施进行部署落实;纳入平安吉林建设和社会治理组织体系,把服务站工作纳入基层综治工作平台;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体系,全省服务站经费纳入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从2015年开始,服务站工作纳入综治考评。
把“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作为组织法学专家学者为全省法治建设服务的一个重要平台,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省法学会每年认真组织开展“双百”活动。省法学会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确定年度主题和报告题目,认真挑选报告人,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自活动开展以来,共举办了14场专场法治报告会,5700多人听了报告,扩大了影响。2014年下半年,法学会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共组织1121名青年普法志愿者、1621人次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讲座278场、提供法律服务8778人次、模拟法庭18场,受众6万人次,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这一活动。
把开展共建法治市县活动作为利用法学人才优势为法治吉林、平安吉林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的一个重要措施,认真实施。省法学会与辽源市、松原市、农安县、抚松县开展共建法治市县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按照两市两县法治建设的需求,提供三方面法律服务:一是由专家学者组成法律顾问团,每个市10人,每个县5人,对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咨询评议,提供决策参考和意见建议。二是组织法治研究、宣传、教育,开展法治讲座、专题报告、研讨会、法治论坛、“双百”报告、法治培训等活动,推进法治建设,促进法治工作队伍提高法治素质。三是指导法律服务站工作,充分发挥其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等的作用,取得试点经验后在全省全面展开。今年3月,省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对农安、抚松两县推进依法治县《实施意见》进行了论证并提出意见建议;省法学会上门与两市两县研究深入开展共建活动。
三、以抓好自身建设增强号召力
号召力是一种扩展力、外张力。任何组织都可以发出号召,但要具有号召力,关键是要得到受众的认同、接受、遵循和实现。吉林法学会注重用号召的正确性保证号召力,用出色的工作增强号召力。
大力推进县(市)区成立法学会,健全组织系统,提高干部素质。2011年开始启动此项工作,10月,全省首家县级法学会——公主岭市法学会成立。2012年全省成立了12个县级法学会。2013年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列出时间表,通过召开推进会议、深入县(市)区指导督促推进等方式,分批次组织推进,年底成立了36个县级法学会。2014年继续加大督促力度,提出到年底6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的目标,各地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如期实现了目标,为法学会开展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和队伍保证,在全国率先全部成立县级法学会。为提高全省法学会系统干部的素质和法学会工作水平,今年4月举办了全省市县两级法学会领导干部培训班。
大力加强研究会建设,努力将研究会建设成为团结、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骨干力量。2013年9月省法学会换届后,在积极推动各研究会换届和新成立研究会的同时,积极研究和探索提高研究会效能的措施,制定下发了《研究会工作指导意见》,召开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建立了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提升研究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各研究会积极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和重大课题研究活动,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活跃,纷纷召开学术年会和理论研讨会,组织会员紧密结合法治建设实际广泛深入地进行理论研讨,产出一批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法理学研究会还开展跨省性学术研讨活动,发起并与东北三省法理学研究会举办了东北三省法学理论研讨会。
加强法学会队伍建设,提升形象,提升工作水平。省法学会成立了党组,重视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法学法治理论学习,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建立健全会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等工作制度,做到管理制度化。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使法学会在法学法律界有地位、有作为、有形象,为法治社会建设凝聚力量。